后世的史书(当然,是中国这边的史书)上这样描述了越南黎朝和郑家的这段谈判:双方都有着友好合作的真诚愿望,很快就达成了合作的意向,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了一系列的合作协议,依据这一协议,中国军队进入越南,和越南军队并肩战斗,很快就将入侵的海盗集团驱逐了出去。维护了越南的独立和自由……
这个描述不能算不对,只是对于这个协议是不是真的维护了越南的独立和自由,越南人往往有不同的看法。
总之,黎朝的使者和郑家的使者在澳洲海寇的地盘上,就联合讨伐澳洲海寇的问题展开了坦率的谈判。最后,郑家如愿以偿的获得了在越南北部勘探,开采煤矿的权利,而且范围扩大到了整个的升龙府以北。当然,他们的采矿活动必须在黎朝监督下进行,所开采的煤炭也要按重量和双方商定的税率向黎朝缴税。当然,依照后来的越南历史上上的说法,郑家很快就利用金钱攻势的方式,拉拢腐蚀了大批的和矿税相关的黎朝官员,从而使得按开采总量收税的制度名存实亡。到后期甚至发展到这些煤矿的开采税甚至都不足以用来支付用以监督它的税务人员的工资的地步。
作为回报,郑家海军和黎朝军队相互配合,迅速的驱逐了占据了红河河口的“澳洲海盗”,并将缴获的一部分武器移交给了黎朝军队。同时,他们还承诺,不再向南方的阮王出售武器,并且以优惠的价格向黎朝军队出手了一批胸甲和火炮。而且通过据理力争,武文勇甚至还迫使郑家向黎朝军队出售最新的燧发枪,而不是南方也装备了的,老式的火绳枪。
除此之外,郑家的舰队还成功的拦截了“澳洲海寇”的船队,并迫使他们投降,从而使得一批被海寇掠走,装上了船,准备运到海外当苦力的越南人得以重返故土。
越南北部有非常大的露天煤矿,出产质量很高的无烟煤。除此之外,伴生的焦煤虽然储量不大,但是也足以支持海南岛的开发了。
刚刚被郑家和黎朝军队迅速击败的“澳洲海寇”军官兼郑黎联军军官甘辉和余新,如今也回到了台湾,就这次作战的事情向郑森做汇报。同时接受郑森的新的命令。
“你们刚刚也提到过,在经过战斗之后,士兵们的提高很快,战斗是军队的磨刀石。我觉得这说法很对。所以,我决定要帮你们找一个烈度可以控制,又可以不断地参与战斗的事情做。吕宋那边出来了新的消息,那些土人也渐渐地组织起来了。而且他们从西班牙人那里得到了不少的热.兵.器,甚至包括一些小炮。不过当地土人的火力还有组织度依旧是无法和我们相提并论的,所以,这倒是一个非常合适的训练场。陆军的人已经在那里开始类似的训练了,他们会在那里呆三个月,然后就轮到你们了。我这里有一些资料,是关于吕宋岛上的形势的,你们可以带回去,早做准备。”
就在陆战队的人在认真的研究有关吕宋岛的资料的时候,骑兵连长陆晨正在做着战前的最后准备,第一批上吕宋来锻炼的就有陆军的一个骑兵连。相比步兵,模范军的骑兵几乎是毫无战斗经验的,所以也格外需要实战的锻炼。
陆晨的骑兵连全都是龙骑兵,也就是骑马的火枪兵。不过和这个时代,普遍装备着两把手枪,在马上玩转轮射击的欧洲龙骑兵不一样,依照郑森的设想,他们的作战方式是通过骑马来增加战场机动性,在面对严整的敌人的时候下马,像普通步兵那样战斗,而一旦击溃了敌军,就又要像轻骑兵那样上马用马刀来解决溃逃的敌人。这也就意味着龙骑兵应该是多面手,他们需要掌握最多的技能。郑森甚至希望能用他们来取代通常意义上的轻骑兵。
依照原本的计划,龙骑兵应该使用阿拉伯马和蒙古马杂交出来的战马。只是阿拉伯种马数量有限,而杂交出来的马驹还都很小,数量也很少,不足以支持一支骑兵队伍。所以,如今陆晨他们还在使用一般的蒙古马。不过考虑到那些土人的手上并没有马匹,所以,蒙古马虽然矮小一点,速度也不算快,但是却也相当的够用了。
这一段时间里,无论是华人这边,还是土著这边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行动,华人已经抢了不少的地盘了,如今人手不足,虽然前一段时间,从大明那边运来了很多的华人,但是这些移民身体还都不够强壮,而且,至少目前,他们还没能完成训练,成为有效的战斗力。
而在土著那边的情况也很类似,他们不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不过也正因为人多,所以一开始西班牙人也没给他们多少好东西,(西班牙人觉得土著们靠着人多,只要有点稍微像样的武器就足以保证平衡了)只是随着华人手里的东西越来越好之后,才开始向土著们提供火绳枪。至于燧发枪,在这个时候,即使在欧洲,装备燧发枪的军队也不多。而在吕宋岛,正儿八经的西班牙军队手里也没多少燧发枪,所以土著们自然是没有燧发枪可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