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术精湛的人,没能治好诸葛夜和张太爷,反倒是从未行过医的楚芊芊解决了这些疑难杂症。虽有些匪夷所思,可张和的“经验论”,不攻自破了。
张和的嘴角抽了一下,却并未因一场小小的失利而露出垂头丧气的表情,眼波一动,他又看向楚芊芊道:“好,我们暂且相信楚小姐不是因为怕治死了世子而逃开了。我想问楚小姐,你走之前或走之后,可有想过大家会寻找行医之人?”
“有。”
“可有想过万一你迟迟不出来,会有人代替你领了那份功劳?”
“有。”
“你不在乎,是吗?”
“是。”
“所以这份功劳,根本是你不要在先!你既救了世子,又不想要这份功劳,是不是因为你希望世子好起来,希望王府取消冲喜?说白了,你就是不想嫁给世子!你在变着法子逃婚!而姚汐,阴差阳错,成了你逃婚的垫脚石,受千夫所指!”
姚汐没想到张和的嘴皮子这么厉害,当诸葛琰说张和看不惯楚芊芊沽名钓誉,愿意为她辩护时,她还满心不屑——
哈!而今看来,幸亏没拒绝!
张和既然抛出了引子,她说什么也得配合一下!
暗暗掐了自己一把,挤出两滴泪来:“三位大人明鉴啦!我最开始会冒认功劳实在是情非得已,我误闯琉景阁,被明郡王碰到!明郡王说要将我拖出去乱棍打死,我不得已,才承认自己是行医之人!之后,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王妃待我那么好,我不忍再欺骗她!就找到楚小姐,向她道明了真相!并邀请楚小姐与我一块儿,找王妃坦白!可楚小姐说什么?她说,她给出去的时候就没想过再把它(功劳)要回来!她还说,她不喜欢世子,不想嫁给世子,求我替她保密!求我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我……我就是太愚蠢,才会被她利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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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布题外后,没期待大家会给楚那么多鼓励和正能量。对于网文写手来说,少更和断更都是人气的催命符,不排除有些大神的作品的确是无可替代,所以在少更、断更的情况下依旧能够拥有不俗的成绩。
但我离那样的境界,还有一段很长很长的距离。
不过我还是会以身体为重,能更就更,不能也不会太勉强,谢谢大家的关心和体谅。
☆、【v32】姚汐伏法(二)虞伯醒来
大理寺卿将那惊堂木一拍,说道:“楚芊芊,你可认罪?”
被告之外的人被问认罪,这可是审理案件来的头一遭,大理寺卿问完,自己也有些惊到了,难道说自己无形中已经认定一起都是楚芊芊暗中谋划的了?
张和瞅着大理寺卿的神色,趁热打铁道:“姚小姐并未抢过谁的功劳,充其量只是捡了谁的功劳!至于欺君之罪……”
言及此处,他看向楚芊芊,义正言辞道,“若说姚小姐犯了欺君之罪,那么,你也犯了!你知情不报,你求人瞒报!此乃罪大恶极!”
情况陡转之下,楚芊芊被逼入了死胡同。
张和的一张利嘴,那是远近闻名,上敢骂皇帝,下敢贬重臣,曾经,就有个武将被他活生生气死,从他出现在姚汐身旁的那一刻,便有不少人为楚芊芊捏了把冷汗。可照眼下看来,捏一把冷汗远远不够,再往下发展,他们估计得为楚芊芊点几根蜡烛。
众人齐刷刷地看向楚芊芊,期待着她会怎样应对接下来的局面。
楚芊芊并未露出他们意料之中的慌乱与紧张,楚芊芊只是从容地行了一礼,对三位*司说道:“首先,我没有求她隐瞒。大人们不要信她的一面之词,当然,大人们也可以不信我的一面之词。总之,关于我有没有求她隐瞒这一点,没有人证物证,无从考证。”
无从考证,只得作废了。
这女子不声不响,竟也是个心思通透的。
三位大人点点头。
楚芊芊又面向张和,一双清冷的眸子迸发出荒如沙漠的冷光:“张大学士,你说我不要的,她抢去了便是对的。还说我知道的,没讲出去,便是同样有罪的。那么我想问你,你可愿意跟我回家?”
张和一噎,回家?这是什么混账话?他堂堂翰林大学士,怎可跟个小丫头片子回家?不管这小丫头片子是叫他回家为夫还是为奴,都是极为荒唐、极为大逆不道之事!
楚芊芊看着张和铁青的脸,神色不变,又脚步一转,面向一直安安静静仿佛没有人落座的珠帘:“陛下,您愿意将张和纳入后宫吗?”
噗——
正在喝茶的陛下听了这话,直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他一喷,堂内的人,全都忍俊不禁地捂嘴笑了起来,不过不敢笑出声,全都憋着,憋得脸都红了。
陛下清了清嗓子,道:“朕……无龙阳之癖。”
楚芊芊点了点头;“这么说,陛下是不要张大学士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天下,是陛下的天下,这天下人,是陛下的人。陛下不要的,我若拿去,何错之有?”
噗——
噗——
噗——
“哈哈……”
堂内,官员们再也憋不住了,一声接一声,不知谁先哈哈出声,紧接着,满堂哄笑了。
甚至有胆大的官员开了个玩笑:“张大学士,赶紧跟楚小娘子回家吧!”
张和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见过能说的,没见过这么能说的。枉他还气死过别人,这回,他自己快要被气死了。
姚汐也气,本以为大局已经,哪知楚芊芊轻描淡写几句话便扭转了局面,大家不清楚她是在强词夺理吗?清楚!可她的强词夺理让众人清晰地意识到张和也是在强词夺理,双方都站不住脚,便也都回到了原点,而原点,就是她抢了功劳、她有罪!
可恶!
楚芊芊没被大家的哄笑、张和的憋气、姚汐的愤怒而影响,她拢了拢宽袖,又对张和道:“至于张大人说我知情不报,视为同罪。关于这一点,我就更不能认同了。我不是没有禀报,只是没在知晓的当天禀报。没有任何一条律法规定,知情者必须在知情当天向官府或当事人禀报真相,如果我在被官府盘问途中有所隐瞒,那才是真的有罪。张大学士,你说呢?”
这女子,竟懂律法!
张和气得鼻子冒烟:“今日匆忙,有些证据没有搜集齐全,我请求,改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