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很丢人,前来劫法场的只有不到五十个人,在一千甲士的围剿之下,只是片刻功夫就风平浪静了,死了六个,那是被长枪捅死的,云峥早就交代过,万事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说,所以,一旦发现可能会伤到自己人的家伙,就要立刻下死手,不能容情,战场上从来没有心慈手软容的人身之地。
甲子营的军士将战场打扫完,继续将那些犯人绑在柱子上等着行刑,包括那六个已经死掉的家伙,至于被笑林斩首的万宝山,尸体被扔在一边,他的人头也被仵作捡拾了回来,如今正在小心的腌制,打算送到汴梁城去。
刘玉成是州判,提刑司是他的属下,所以杀人行令也是他的事情。他甚至不想等到午时三刻,见刽子手已经就位,就把令牌扔了下去下令行刑。
响彻云霄的“佛祖正位,明王降世”的呐喊声随着刽子手的刀子落下来,就寂然无声,这时候杀人起不到任何的威慑作用,因为老百姓早就跑光了,只是地上还有十几个哀嚎不绝的受伤百姓,他们似乎比那些弥勒教的人更加的痛苦。
两百六十六人,两百六十六枚首级,葫芦一样的在地上乱滚,几只黄狗贪婪的舔舐着低洼处的鲜血,被云峥下令射杀,这东西一旦尝到了人血,就很危险。
捕快们拿车运来了新土,在刑场上垫了厚厚的一层依旧遮掩不住浓重的血腥气,几十辆板车运着尸首去了城外。曝尸三日这种事根本就不适合成都,一天时间,尸体就会臭不可闻。要是真的放三天,成都城里就没办法住人了。
原本运送尸体的活计该是甲子营这样的厢军来做,现在却没人敢去吩咐他们去做,主要是云峥的脸色很难看,谁都不想去沾染晦气,最后还是断鸿带着一大队人干的这件事,这家伙也不错,两年的时间终于混成了一个捕头。听说他破案子很在行。
或许是刚刚杀了人的缘故。云峥身上的杀气很重,那些文官都不愿意往云峥身边凑,这种杀气明显的让他们感到厌恶。
一个穿着锁子甲的人走了过来,身上的铠甲一看就不是凡品。不但坚固。而且非常的漂亮。就是穿在他身上非常的不协调。他骑的那匹马非常的漂亮,是一匹著名的乌云踏雪的宝马,马身上漆黑一片。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这样的马据说可以日行千里,夜走八百,非常的难得,身后跟着一群花花绿绿的打着赤膊的傻子,今天的天气不暖和,一个个把自己雄壮的肌肉露出来干什么?不过身上花花绿绿的纹身倒是很漂亮。
那个家伙凑到云峥面前还没讲话,云峥座下的大青马就开始烦躁起来,侧过身子开始尥蹶子,那匹乌云踏雪竟然猥琐的往后退,不敢往跟前凑。
云峥好不容易制住发怒的大青马,很奇怪,大青马的性子最是温和,从来没有这样暴躁过,云峥当初选战马的时候就特意给自己选了一匹温顺的母马,就是为了好驾驭,它今天怎么了。
笑林瞅了一眼那匹马不屑的道:“那是一匹阉马,大青马是战马,当然不喜欢和它在一起。”
云峥已经猜到这人是谁,见他被自己的战马吓得脸色发白,身后的一群侍卫也惊惶失措,就知道自己把这个还不认识的家伙得罪的死死地。
事情总是出人预料的,那个家伙手忙脚乱的从马上被人扶下来竟然笑嘻嘻的跑到云峥的面前拱手道:“云兄大名小弟早就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英雄了得,小弟曹荣,入职永兴军都监,日后还请云兄多多指点。”
云峥愣了一下,这家伙的肚量这么大?既然人家谨守礼仪,自己也不能失礼赶紧下马还礼道:“刚才真是失礼啊,兄弟的战马性子顽劣,差点惊到曹兄,按照军中礼节,错是兄弟我的,这就摆酒为曹兄压惊。”
曹荣笑的非常开心,张嘴道:“哪里的话,云兄的宝马乃是上阵杀敌用的战马,小弟的乌云踏雪虽然骑乘起来舒坦些,说到底不过是一个玩物,出现这样的事情乃是必然啊,说什么错不错的,既然云兄的公事了了,不如你我兄弟这就去去一趟灵犀阁,好好地叙叙话,想不到啊,小小的成都府竟然还有这样的一个好去处,实在是让小弟惊喜,这几年在成都府总不算是太寂寞了。”
云峥瞅着自己那只已经被这个自来熟的家伙牵住的手,实在是不好推辞,只好笑道:“这是自然,兄弟我好歹是地主,这地主之谊还是要尽的,且容小弟换身衣衫,褪去战甲,你我再把臂同游如何?”
曹荣大喜过望,和云峥订好了时间,就拱手离去,期间礼仪周到的一塌糊涂,难道说这就是自己印象中的纨绔子弟?
笑林见云峥疑惑的看着自己,嘿嘿笑一下说道:”没错啊,这就是标准的将门子弟,胆小,好色,无能,却不傻。
每一个都像是河里面被冲刷了一万年的石头,滑不溜秋,圆咕隆咚,咱大宋的特产之一就是这些人,吃喝玩乐无一不精,一上战场就恓惶,没看出来?人家现在打算要交好你,到时候打仗你去,拼命你去,吃苦你去,享乐这种事他出钱,升官他帮你升,田产他给你治,甚至黑锅他也可以帮你背,只要你在领功的时候把人家的名字署上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