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控马技术,汉人是远远赶不上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的,虽然现在蒙古人已经有些腐化,但是,马上功夫犹在。
而大部分的汉人,也就是能够骑马而已。
能够骑马,和能够在马上作战,那完全是两个概念。只会骑马,那马就是个交通工具,真的打起仗来,也就是个马上步兵。
现在的这个强盗头目,看来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他在马背上,使劲向下压马身,马身没有直立起来,居然又重新落回了原位,而且,这匹马还算是够意思,没有受惊。
此时,陈风自然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刚刚回到地面上,再次跃了起来,这次,可是实打实地打对方的后背。
听到身后一阵风声,强盗头目来不及回头,将手里的长刀,向后背一送,准备挡住那只木棍。
“咚!”木棍击在了长刀的刀柄上,强盗头目心中一松,还好,挡住了。
但是稍后,他就感觉到,后脑勺上一阵剧痛传来。
持棍搏击,在技不在力。以棍击人,最有力的地方是在棍尖和离棍尖约一尺内的一段棍梢中。而且,棍是有弹性的,陈风刚才,就是虽然棍身被挡住了,而棍梢,借助弹性,刚好狠狠地弹了强盗头目一个后脑勺。
这灌注了陈风气功的一击,可不是那么轻易躲过的,陈风这一下,直击的他头昏欲裂,大叫一声,从马背上就摔了下来。
“动手!”常遇春大叫一声,拿起旁边的木棍,从己方的人群里,冲了出来。
常聚看到这情况,也已经立刻反应过来,没有半点害怕,相反,还比较兴奋,也抄起了木棍,冲了过去。
看到这情况,其余的工人,也都醒悟过来,纷纷抄起旁边的家伙,都要冲上前去。
相反,强盗这边,看到头目被打下马来,又看到人数超过自己的人冲了过来,顿时,己方的士气就馁了。
也不知道是谁,拔腿往回跑,其余的小喽啰,也都跟着拔腿向回跑去。
这么简单,就把强盗打跑了?
常遇春脚下生风,很快就追上了落后的一个倒霉的家伙,一棍就打在了对方的天灵盖上,只一下,对方就开了瓢,扑腾一下,趴在了地上,没知觉。
这个小喽啰,手里的武器可不是普通的木棍,而是一柄长枪。
常遇春干掉了这个小喽啰,拿过了长枪之后,立刻变得更加勇猛,他健步如飞,手中的长枪,仿佛也有了灵性,更加嗜血。
没走两步,常遇春就追上了另一名小喽啰,两手没有丝毫犹豫,向前一刺,就将长枪刺入了这名小喽啰的后背。
“扑哧!”枪尖扎入小喽啰的身体,一股鲜血喷了出来,他再一用力,就将长枪拔了出来,不理会那具逐渐冰冷的尸体,再次向前冲去。
常聚跟在他后面,也是勇猛无比。
跟在常聚后面的,就是刘四二,这些人敢来打劫,都该杀!
等到其余的人追上来的时候,有几个人,已经停下了脚步,不觉地呕吐起来,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在瓷窑里看起来忠实厚道的青年,杀起人来,居然连眼都不眨一下。
由于陈风的穿越,历史在这里发生了改变,常遇春已经提前显露出了他勇猛的一面来。
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打仗的,大部分人第一次上战场,见了血,都会显露出人性怯懦的一面来,这种人,基本上第一次上战场时,死亡的可能性最大。
直到经历的战斗多了,见过的死人多了,变得麻木不仁,也就成了老兵油子。
至于农民起义,那更是如此。大部分的人,都是跟风,就像现在一样,打了胜仗,就一窝蜂地跟上去。要是败了,那就如鸟兽散,哪怕就是百万大军,也抵不过训练有素的一万骑兵。
这一刻,时间似乎停止了,只有常遇春和常聚两人,还在不停地追上去,可惜,剩下的小喽啰,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现场上,留下了五具小喽啰的尸体,一个已经吓得不敢再嚎的被掰断了手腕的小喽啰,已经一个已经被抓起来的强盗头子。
正是晌午,阳光有些炙热,烤着整个窑厂。
战斗,这么快就结束了?
连陈风也没有想到,他只是想着,把强盗头子制服了,然后,再用强盗头子逼迫这些小喽啰们退走,强盗头子再怎么嘴硬,让他们不用顾自己,把这里全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