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天神兽是主角姜亦龙养的一只宠物,其实是上古仙狼与魔族之豺混血生下来的神兽,是豺与狼、仙与魔的结合,因为一些原因刚出生就被封印了,是姜亦龙误打误撞解开封印误以为是一只没有人要的小兽就抱回家养了。男主角捡到的东西当然不是普通的东西,养的宠物也不可能是普通的宠物,光听名字和血统就知道这种噬天神兽有多厉害。在原著中,这只神兽统体乌黑发亮,神采奕奕,连万兽之王老虎见了他都会化身成大猫夹着尾巴逃走。这只神兽因为其独特的血统,所以各种邪崇妖异都不可侵体,几次在男主遇险将要被迷惑之际都是他把男主拉回来的,他也是凌剑云唯一比较忌讳的生物。
其实,如果只是一只狼,导演拉只哈士奇小奶狗来演也就算了,但是这次的狼不是普通的是,那是噬天神兽啊!噬天神兽!哈士奇!夭寿啦,哈士奇噬天啦!
陆凌恒脸上的表情一阵变幻,斟酌着措辞说:“小哈演噬天神兽,会不会不够威风啊?”
“你一开始没来,不知道。”张坤解释,“其实本来我们是打算遵照原著用后期特效来做神兽的,但是神兽的戏份不少,完全用特效来做,一个是经费问题,一个演员也不容易投入,所以还是决定买了它回来。”
陆凌恒:“……”就算要买狗,你买啥不好,非要买雪橇三傻?哈士奇能吓退老虎?上街让猫抓两下都能吓尿!
“瞧他多可爱啊。”张坤笑得脸上都起褶子了,不住逗弄陆凌恒怀里的小哈,“看咱们这片青少年很多,弄只太凶的狗不好,哈士奇聪明,小朋友也喜欢。”
这只小哈显然很喜欢陆凌恒,扒着陆凌恒的衣襟在他脸上闻来闻去的,还伸舌头舔。陆凌恒被他舔得湿淋淋的,又怕小狗把他脸上涂的化妆品吃进去拉肚子,赶紧把小狗的脸推开。
“你们跟戏搭子熟悉一下吧。”张坤拍了拍几个年轻演员的肩膀,“马上就要一起演戏啦。”
导演都决定了,陆凌恒也是无话可说。现在还能怎么办?赶紧培养感情吧!
陆凌恒低头看着在他怀里扭来扭去的小哈士奇,小哈也不知道是不是饿了,一直在舔他的手。陆凌恒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突然就想起了沈博衍。
沈小狗有的时候真的像条小狗似的。他还记得前世有一回跟沈博衍一起去参加酒会,沈博衍喝多了,在宴会现场还好好的,一上车就跟疯了似的,抱着他闻来闻去,怎么推都推不开。他要是对醉鬼摆出凶脸语气重一点,沈博衍的反应就跟小狗被主人训了似的可怜巴巴的,他一把绷着的脸松下来,沈博衍又立刻嬉皮笑脸地凑过来了。想起沈博衍的酒品陆凌恒就头疼,这可真是他见过最没酒品的人了,以至于之后他只要跟沈博衍在一起,都会看着不让他再喝多了。
景青说:“你别老抱着,让我也抱抱!”
陆凌恒于是要把小哈递给他,小哈还不大乐意,嗷呜嗷呜地叫了起来。这小哈也挺有意思,明明是只狗,却不会汪汪叫,只会奶声奶气地嗷嗷乱叫,把小演员们逗得乐死了。
景青说:“咱们给他起个名字吧?”
“敷衍……”陆凌恒脱口而出。
“什么?”景青没听清楚。
陆凌恒猛地回过神来,忙摇头:“我什么都没说!起名?你们觉得起什么名好?”
楚伊娜忙提议:“美美怎么样?”
景青反对:“这是只小公狗!”
楚伊娜又说:“那萌萌!”
景青继续反对:“小公狗叫萌萌也不合适,一点不威风。”
陆凌恒摸摸小哈背上的黑毛:“小黑?”
景青专业投反对票:“太普通了!这是一只帅气的小公狗!”
“就叫小公狗得了。”柳琪怕狗不敢靠得太近,在一旁冷不丁地说。
众人:“……”
陆凌恒满以为景青会立刻反对这种简单粗暴的名字,没想到他眼睛一亮,夸赞道:“这个名字好!要不就叫这个吧!你们有意见没有?”
陆凌恒把目光投向楚伊娜。小公狗这什么破名字,还不如萌萌呢,楚伊娜必然会反对。
“我没意见,就叫小公狗好啦。挺可爱的。”楚伊娜爽朗地笑道。
陆凌恒:“……”这特么一群什么人啊!
“那就这么说定啦!小公狗,小公狗饿不饿?渴不渴呀?哥哥喂你点吃的?”
陆凌恒从来不做让大家扫兴的那个人,虽然他内心已经刷满了弹幕,但他还是微笑着接受了这个提议。他用同情的目光看了眼被景青抱走的小公狗,咂咂嘴,总觉得有那么点惋惜。
当天晚上陆凌恒做了一个噩梦。梦里一支超大号的人形动能饮料追在他屁股后面跑,他滑下钢管穿过广场,逃无可逃,那支动能狞笑着扑上来把他压倒,浇了他一头一脸的饮料,然后在他身上舔来舔去。
一支动能饮料为什么会舔人?因为梦总是这么无稽,说变就变,上一秒梦里的那个人还是李佩斯,下一秒就变成陈佩斯了,这也是常有的事,因此一支饮料突然变成了沈博衍,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够了!”陆凌恒尝试推开他,却丝毫推不动。他质问道,“你为什么老舔我?”
沈博衍邪魅一笑:“因为我是小公狗呀!”
第五十一章 着急的沈小公狗
陆凌恒去拍戏的这几个礼拜里,沈博衍一直在忙开公司的事。
其实之前他有开公司的打算,父母都是很赞成的。沈氏集团的经营范围很广,虽然以食品工业为主,也有涉及一些地产、文化传媒等的投资。这几年来国内的娱乐行业发展的很快,早已不是港台领跑的局面,尤其是电影业。十年前盗版猖獗,电影行业一蹶不振,自从国家支持打击盗版之后,电影业简直是坐着火箭往上窜,钱来的跟印钞机似的快,谁都想往里插一脚捞金。
沈博衍这些年跟在陆君乾屁股后面砸钱,沈家父母本以为他是在败家,没想到他投一部赚一部,赚得还真不少,因此也就支持他继续在这里头混着了。沈氏集团的食品工业,已经被沈清余掌控得差不多了,沈博衍似乎没什么可以发挥的地方,但是他如果自己干,出去拓展集团业务,新开辟一片市场,是沈家父母都愿意看到的局面,也鼎力支持。
在父母的支持下,新公司很顺利地就建起来了,不少手续也都办好了,但是真正麻烦的事儿是组建自己的团队,沈博衍要想法设法地挖墙脚招揽可用之人,把新公司发展起来。
这天沈博衍有事去了趟集团大楼,正好遇到了沈清余。
沈清余拉住弟弟看了看,关心道:“这几天没休息好吧?脸色不好看。”
沈博衍说:“忙新公司的事儿呢。”
“哦。”沈清余微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万事儿开头难,以后就顺利了。好好干,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出成绩。”
沈博衍瞧了瞧沈清余的脸色,欲言又止。沈清余打算走了,沈博衍拉住了他,小心翼翼地问道:“哥,你会不高兴吗?”
“我为什么不高兴?”沈清余十分诧异。
沈博衍没吭声。邹静静整天在他耳边说沈清余的坏话,说沈清余如何用心险恶,沈博衍烦得很,也一直很敬重自己的大哥,但可能阴谋论听多了,他有时候觉得沈清余做的事儿好像是不怎么单纯。
“你是说……你自己干我会不高兴吗?”沈清余整理了一下思路,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