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伴侣的人很坚强,因为他们坚定得可以靠一人之力就定在地面。
江妩太不羁,需要一个人来压着她,提醒她活着的意义,并从中获得欢愉──至於这个人是谁,其实不太重要,换着来,只要她喜欢就好,而这种观念在普世价值里是不被容许的,即使你情我愿,即使关他人屁事。
为什么?因为这伤害到了别人的情感。
凭什么她能让那么多优秀的男人锺情──就像吊丝批评那些拜金的女人,因为他们得不到,所以便恨,穷人不一定仇│富,但仇│富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没钱的。
江妩吻了吻严宝。
“我喜欢你。”他埋首在她颈窝。
“说来你都不信,在这一刻,我是爱你的。”
江妩眯起眼睛,从他太阳穴吻到脸颊,因为拥抱着,所以吻不到脖子以下的位置,她在他耳边低声哑笑──
“欢迎你跟我一起越堕落越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让我们对脖子以下的事闭囗不谈
很意识流的过程
轻重致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开头……
☆、第109章 109
和大多数舒服的事情一样,温泉是不能泡太久的。
由於它高温的特性,泡久了,会胸闷、头晕甚至缺水……二人的剧烈运动从小温泉里做到温泉外,水花四溅,江妩似一块滚烫的软肉,前胸抵在冰凉的地板上,冷得她保持一种刺骨的清醒。
受主流言情小说影响,很多人总以为厉害的男人会让对方下不了床。
实际上,作为出力的那一个,男方腰酸腿软发虚才是常态,像严宝这种神色不变能伺候着她仔细擦干身子,拦腰一抱放进被窝里严严实实盖住的,已属少数。
江妩倒没多累,只是渴。
她抬起眼睑还未说话,穿上衣服的严宝已经斟了一杯温水递给她:“补充一下水份。”
她懒得坐起来喝,双手捧住小心翼翼地啜饮,如久旱逢甘露,喝得杯子见底,她才觉得喉咙没那么干涩了。
江妩凝视他。
大抵制服穿多了,严宝对穿衣选择很随意,这次远行,也是纯黑t配牛仔裤,说低调吧,那贴身的衣料勾勒出了分明的肌肉线条,宽肩窄腰翘臀,一样不少,越是简单朴素的衣服越挑人,模特儿身材套个麻布袋都有味道。
严宝的美是很原始的,充满力量,欣赏过他这副身材之后,他的脸甚至只好算是锦上添花。
做的时候,他话不多,冷凝的神色,无时无刻都有种饥│渴,抿着唇,凶狠猛干。
“怎么了?”注意到她的视线,他冲她扬起一边眉:“还没做够吗?”
这话有点调│戏的意味,江妩轻笑:“怎么,开荤能壮胆?你以前可不敢这么跟我说话。”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他爬上│床,吻她额心,还觉不够,拿走已被喝空的水杯,双手捧起她的脸深吻,恍然间,她又有种被进食的错觉,好似一只不熟练与人类接吻的野豹,尖利牙齿蹭得她发疼……并且不可救药地为此兴奋起来。
“我已经接受你的游戏规则了,”严宝稍稍松开她的嘴唇,转瞬又把她整个人拥入怀里,声音沉沉:“你不是喜欢这样吗?我学着变坏,你喜欢这样的男人?”
江妩失笑,有些人就算怎么‘学坏’,也改不了本质。
严宝的学坏,顶多是主动了一点,见她发笑,他闷头啃她锁骨:“有什么好笑的?”
“我其实没有喜欢特定类型的男人,我也不会因为你刺青、打耳洞、说脏话就喜欢你……我不是喜欢非主流的小姑娘啊,”江妩捏他耳朵,被他啃得又痒又麻,更加忍不住笑了:“我告诉你了,喜欢我,对一般人来说,是件很倒霉的事。”
“何以见得?”
她捧起他的脸,落下轻柔一吻,不管他如何粗暴阳刚,她都自有一派风格,她边吻边摸他胸│膛,隔着一层厚实肌肉,感受里头有力跳动的器官,这里总与爱情扯上关系,其实也不见得像卡通形状那般美好,和大部份爱情一样,对它充满幻想。
一但爱上,恨不得把心挖出来证明有多爱,但实际上,它的外观狰狞血腥,每日努力工作维持主人生命,一日因为主人爱上了另一个人就被挖出来拱手送人,辛勤工作的它内心想必是一脸what the **。
“你傻吗?我当然不会告诉你啊。”
严宝一脸懵逼地抬头。
江妩继续笑:“以后呢,你就是我的人了,我会想跟你睡觉,会说爱你,你也可以说爱我,但是说说就好啦,谁当真谁倒霉,而我会为我们两个人过得开心愉快尽最大努力,带你吃好吃的,和你做舒服的事情,只要你有假期,我们又刚好碰得上,我就带你去看风景……”
“还有?”
他回过神来,执起她的手轻吻,她的手很白很细,纤长秀美得可以去做手模,一想到刚才就是这只手握住自己的滚烫,他就忍不住一阵脊骨发麻。
她眯起眼睛,顺着他的动作,指腹摩娑他嘴唇。
“还有?我爱你。”
好听的情话,没人会不爱听,如果你越说对方脸色越黑,那一定是你说得不够真挚,只要说得够真,实际上是真是假,无人会追究,只要够真,对方会开始自己说服自己。
永远、从来……
我永远爱你,
我从来都没像喜欢你一样喜欢过别人。
相对论是关于时空和引力的理论,时间的长短,空间的大小,都是相对的,在情人之间,永远指的只是当下,而从来,也只与你相识后的那一刻,毕竟一辈子那么长,瞎几把立flag的人还是那么多。
三日时间,对於刚在一起的恋人来说,短得像是一刹那。
逛街吃饭,泡温泉,做到天昏地暗,永不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