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着矿泉水,李问硬着头皮吃了一根火腿肠,吞了一袋面包,又干啃了半袋方便面,视野中出现了一座小岛。
小岛郁郁葱葱,植被茂密,从远处看起来就像一团绿色的水上森林。
“鑫叔,我们到这里做什么?”
上岛之后,李问一边问,一边四处观望。
这里湿气比较重,还没走几步,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就布满了水雾,看什么都朦朦胧胧的。
“不是告诉你了,我们要跟大侄女汇合。”
“在这个岛上?”
李问左顾右盼,无意中看到一个造型独特的人拎了个桶来岸边取水。
李问多看了两眼,却一个不慎,差点被枯枝绊倒,幸亏鑫叔及时扶了他一把。
“当心一点,年纪轻轻的,走路还没有我老人家稳。”
“不好意思……没想到这个岛还有人住。”
“废话,没事多学学地理,这里离公海这么近,左边是海峡,右边是海岸线,交通便利的地方当然有人住。”
“学习了。我以前只知道鑫叔您老人家活干得好,没想到跑江湖的经验也这么丰富。”
“那你说得,别以为把老子的手艺学去就能超过老子,小子你还差远了,哈哈哈……”
鑫叔得意的大笑,笑声一直传到前面林中的一间竹屋。
“鑫叔,你们来了啊?”听到笑声,竹屋里的吴秀清迎了出来,“怎么样,事情顺利吗?”
“唉,别提了。”鑫叔摇着头。
三人相继进屋,落座,有身着奇装的服务生添上酒菜。
“鑫叔,到底怎么回事,还有……你手里抱的是什么?”吴秀清说这句话的时候,看着像宝一样抱着变色油墨的李问。
“那玩意就是我们此行的唯一收获,”鑫叔自酌自饮了一杯,“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吴秀清听了以后秀眉紧蹙,“我哥的脾气还真是改不了,只剩一罐变色油墨……有点难办啊……”
“难办也只能这样了,我们当师傅的只负责工艺,其他的事情还是大侄女你们自己拿主意吧。”说完,鑫叔便自行吃喝,酒喝得滋滋有声。
吴秀清低头沉思,抬起头的时候看到李问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便问:“怎不吃,不合口味?”
“不是不合口味,只是我刚才在船上吃过了。”各种各样的美食对人类来说是一种享受,对创世神来说却是一种煎熬。
从科学上也能够解释得通,生物进食本来就是新陈代谢的需要,当一种存在完全不需要新陈代谢,也就不必进食了。
作为已经存活了无数光年的创世神,生命对他来说早已经是永恒。
但鑫叔不知道呀,“你这臭小子到底客气个什么,我跟你说多少遍了,不要把那玩意当宝一样抱在怀里,没人抢你,放下来。菜多吃一点,酒也喝几杯,又不要你开船,你给我可劲喝,公海到春港还有很长一段水路,吃那么一块面包,啃了两根火腿肠顶个屁用,到时候饿死你。学女人减肥呀,你看看大侄女有没有你重?”
什么叫盛情难却,这就叫盛情难却。
没有办法,李问只能把变色油墨放到脚边,憋着气,喝酒吃菜。
酒足饭饱,鑫叔与李问上了吴秀清停靠在附近的游艇,一觉醒来之后,春港的高楼大厦已经遥遥在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