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和伊莎贝拉很识趣的走到了一旁,让约翰可以好好与他老婆聊聊天,但事与愿违,约翰和他老婆没聊几句,就又一次争吵起来了,事实证明,他并没有理解刚刚伊莎贝拉的话,不过好在约翰最后还是服软了,主动终止了争吵,转移话题,聊起了他们的女儿。
吃完晚饭后,林恩和伊莎贝拉将那有些醉醺醺的约翰送回家,方才一起回家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林恩就被电话吵醒,是他上司打来的,接到了联邦调查局洛杉矶分局的第一负责人托马斯·富恩斯特,他主动邀请林恩到联邦调查局任职联邦调查局特工探员。
林恩还不知道,一夜之间,他和约翰的名字已经震动了整个纽约境界和司法部门,甚至还还传到了洛杉矶。
其实昨天就有记者想要采访约翰和林恩,但两人都拒绝了,最后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华特,约翰是懒得去和记者交涉,而林恩是真心不想出名。
林恩很清楚,他们这次击杀的可不是普通恐怖分子,那西蒙的党羽很多,自己在电视上露脸那就是在找死,搞不好哪天被人报复。
而且英雄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如果自己现在逞英雄,那么无形中就会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想要打击的对象,就像是曾经的蝙蝠侠一样,所以英雄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不过新闻虽然没有直接在报道中说出林恩的名字,但也着重强调了一名洛杉矶警察和一名纽约警察并肩作战,打击犯罪的过程,毕竟这是一个很有话题性的新闻。
所以林恩的名字也因此在纽约各个司法部门迅速传开了,甚至还传到了洛杉矶警局。
要知道,林恩刚刚在拉斯维加斯与一名香港警察,协助特工组破获了重大的伪钞案件,如今又在纽约与一名纽约警察,凭借两人的力量,击毙几十名恐怖分子,阻止了一场惊天盗窃案,为美国政府挽救了价值1400亿美金的黄金损失。
这消息无疑是让人震惊的,所以他想不出名都难。
“好的,我最近两天就会回洛杉矶!”林恩答应了托马斯·富恩斯特的邀请。
要知道,成为fbi特工,那就等同于升职加薪了,当然对于如今的林恩来说,钱已经不是最吸引他的。最吸引他的是成为fbi后,他就可以更自由参与执法,接触更多大案要案,来获得经验值,而且也可以接触到更多机密资料和情报信息,这些都是林恩最想要的,也是原来自己的职位所无法企及的,就好像之前他在拉斯维加斯时,如果他是fbi,直接崩了那邓力奇,根本用不着向当地警方和fbi解释什么,更不用特工组帮自己说话了,这就是权利。
在美国,警察体制与华夏是完全不同的,美国各州法律不同,各州与各地区(城市)的警察也都是非常独立的,平时各司其职、互不隶属。各州的警察只负责各州内治安,各城市的警察只负责各市内的治安,各州和各地区的警察不得越权和跨地区执法。
嫌疑人逃过边界就不允许跨州执法了,所以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这个漏洞就曾被很多黑帮分子所利用,抢劫一票就跑到另一个州去躲风头。
后来国会也感觉这种现状太愚蠢,遂授权司法部下设了一个全国性的执法机构,专门打击跨州犯罪,也就是人们所熟知的联邦调查局。
联邦调查局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代表联邦政府负责打击跨州犯罪活动,也就是说在国内拥有权限极大的执法权,比如可以携带、使用各种类型的枪支弹药,可以对特定类型的犯罪进行侦查,对特定的嫌疑人实施逮捕,搜查特定的场所,可以协调和调动全国的警察队伍等等。
一句话,他们代表了联邦政府,在全美范围内打击特定类别的犯罪,相当于“国家警察”。
所以,我们时常会在美国影片中见到联邦调查局特工表明身份之后,警察立即服从其指挥的镜头出现,尽管那未必是真心服从。
“fbi特工,不错!”挂断电话后,林恩心情大好,当初韩领事女儿绑架案结束后,那罗华伦特工也曾邀请林恩去fbi当干员,不过那就是fbi最底层的小喽啰而已,但没想到这才没多久,自己就被分局头儿主动邀请去任职特工了,也就是说自己一下子要和那罗华伦,以及当初调查多米尼克飞车党的那些fbi探员成为同事了,想想这人生还真是奇妙。
“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见林恩笑容满面的样子,伊莎贝拉好奇的问道。
“我就要成为fbi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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