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出奇的钱不离决定扎扎实实打一场攻城仗,其实他的军事造诣和老爷子的谆谆教诲是分不开的,老爷子常说,出奇,只能得逞于一时,却不可依仗于一世,这是老爷子的真知灼见。所以钱不离的性格异乎常人的冷静,他的字典里从没有得意忘形这几个字,当日他借助雪崩毁掉扎木合的近卫轻骑时,没有感到太大的喜悦,因为他知道如果再来一次,失败的将是他钱不离。
正与奇的分别就在这里,依正为胜者不要说再来一次,就是再来十次,胜利的也是他,依正之将领有着如山岳般不可动摇的实力。奇是阴谋,正是阳谋,阴谋被人发现就会遭受致命的反击,而阳谋本不避人,纵使被发现了敌方也只能呆呆的看着。
庐陵平原大决战再来一次又能怎么样?胜算还是掌握在他钱不离手中,桂明身受来自姬胜烈内阁军部的三重压力,纵使明知前面是陷阱,他也不得不率兵挺进天时地利人和皆不在己方的福州,桂明最后的希望不过是借助铁浪军团这支百战雄师来力挽狂澜,可惜他的对手是决心谋略都超过他的钱不离。
所谓的背水一战不是象某些书呆子想的一样,必须要背靠一条大河,庐陵平原决战就是天威军的背水一战!从雪原城过来的士兵,还有夹脊关的将士都知道,如果再退他们就失去了一切,天下虽大也没有他们立足之地,何况当时钱不离与公主都在战场上,并且钱不离还发了誓言,他绝不会退后一步,这种时候谁还会贪生怕死?!而土族士兵的战志不在其他人之下,贾天祥的政令大大提高土族人的社会地位,家家富足倒谈不上,但温饱还是得到了保证,谁愿意重过以前那种灾难一样的日子?
天威军中一部分人抱着退亦死战亦是死的决心而战斗,土族人是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的民族而战,与铁浪军团的士兵为了铁浪军团的荣耀而战斗相比,双方的士气就差了不少。
正为主奇为辅,这是个不变的道理,钱不离安下心来布置士兵们打造攻城器械,从各州投诚过来的常备军城防军的人数可不少,他们正好是一批免费的劳动力。虽然宾州府的目标更为吸引人,但连区区商人都知道过度的贪婪会引来灾难,钱不离没理由做出错误的决定。
钱不离看着城不攻,只天天忙着打造器械,这让宁城的守将费振武颇为不安,但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他也不敢出城交战,等到后队的羽林军黑豹军破甲军顺义军等赶到战场之后,看着那浩浩荡荡的队伍,费振武更不敢出城了。
而在天威军各部到齐的第四天,宜州刺史贺子诚下令赶制的三百万支箭矢由宜州府总捕张贤亲自押送到了前线上。张贤这个总捕很是有些不务正业,坐总捕之位,却很少管宜州各地的治安,反而把大力气花费在监视各地的县主城主身上。不过很多聪明人都心中有数,总捕虽然有些实权,但地位还是不高,张贤敢把手伸到几个城主头上,而精明的贺子诚又从来不过问张贤的事,可想而知张贤是受了谁的指令。
正在监督打造攻城器械的钱不离听到张贤的名字,微一愣怔,随后命令阎庆国去把张贤带到自己的帅帐里。钱不离知道张贤是个小人,他在给张贤布置任务之后,又命顾坚派人混入到张贤的亲信当中,其实这倒不是担心张贤背叛自己,这样一个小人除了自己敢起用之外,其他稍有眼光的上位者都不会用正眼去看张贤,他只是担心张贤作威作福,影响他钱不离的名声。
可叹的是张贤的做为真让人吃惊,他在练市县做衙役的时候,还千方百计榨取他人的钱财,如今做上捕头了,反而变得一本正经,求私情的送贿赂的,全部被他拒之门外,很明显,张贤牢牢记得钱不离曾许诺过的大富贵,对这些送上门来的小钱根本不放在眼里。
而且钱不离不止是在言语中流露对那些压榨百姓之官僚的憎恨,更表现在行动上,姬周国的州府官制是一刺史一总兵一知州二知事,这五人是最高首脑,而钱不离则改成了设置四个知事,增加的两个专门负责接待各地受了委屈上访的百姓,钱不离宁愿把官员的俸禄增加三倍五倍甚至更多,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班底象历朝历代一样,在大局稳定之后,迅速腐败下去。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官员都以清廉为时尚,除了贾天祥还可以不时的召开宴会之外,就连在文臣中序列排在第二位的贺子诚也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大意,那张贤可是一个抓到错就咬的人!贺子诚的父亲贺炯名伯爵也是先王信重的密臣之一,和贾天祥一样,他也拿出大笔家财资助天威军团,贺子诚知道单单看在自己父亲的面子上,钱不离也不会过多责难自己,但是他不愿意留下污点,姬周国历史上能在二十五岁时就担任一州刺史的人算得上凤毛麟角,贺子诚可不愿意做一辈子刺史,他知道自己前程之远大,和贾天祥一起入阁拜相是必然的,等到贾天祥年老制休的时候,他不是第一谁是第一?
钱不离回到帅帐时,张贤正坐在最末的位置上喝着茶,一双眼睛乱转,打量着帅帐的布置,其实张贤也有几分可取之处,帅帐里除了两个亲卫之外,一个人都没有,二十多张椅子他可以随便坐,当然帅座是不成的,但张贤却很小心的坐在最末的位置上,这份自知之明就值得人夸奖。
见到钱不离进来,张贤连忙陪着笑脸站前来,钱不离伸出左手,向下虚按,示意张贤坐下:“你找我有事?”钱不离没有客套,一个总捕居然跑出来押运军械,想来是一个借口。
“大将军,这是卑职整理的宜州府各个城主县主的资料。”张贤连忙掏出了一本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