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第一个冲进来的建奴所骑的战马被大方一箭射中屁股,到现在还一直在流血,估计是活不成了。
孙元很大方地一挥手,道:“把这匹马杀了,等下加餐。”
众人一听到可以吃肉,同时欢呼一声,就有几个刚才杀鞑子杀发了性的士兵提着长矛对着战马的要害一通乱刺,将那头大畜生放倒在地。然后,几人麻利地分割着马肉,剥下一块完整的马皮之后,就将肉扛在肩膀上。马皮可是好东西,是可以用来制作铠甲的。
已经有人开始商量,等下该如何整治马肉,好好地打一场牙祭,犒劳犒劳自己。
心急的人已经开始去拆旁边小木屋的板壁,准备生火拷肉。厮杀了这么长时间,大家都是又累又饿。
“等等,马肉粗砺,烤着怎么吃,纯粹是浪费材料嘛!”余祥不住吐槽,大为不满。
孙元看着大方虚垂着的双手,问:“小方,你的手怎么了?”
大方:“回将军的话,没什么?”却将已经被弓弦割伤的右手朝身后藏。
余祥:“将军,大方拉弓太多,伤着手了。”
大方这才道:“将军,我力气还没生成,伤了手臂,过得一阵就会好的。”
孙元笑了笑:“今天你的表现不错,没让我失望。”
大方满面都是光彩,将胸膛挺了起来。
孙元:“力气这种东西急不了,你年纪还小,男人的筋骨要在十八岁以后才能生长定型。不过,我看你手指上有伤,应该是射箭时候没有戴扳指。”
他指了指地上的尸体:“建奴弓手射击的时候,拇指都会戴的,你选一个吧!”
“是将军。”
还没等大方动手,余祥已经从尸体上给同伴选了一个牛角材质的扳指喜滋滋地递了过去。
大方一试,尺寸正好。面上难得地露出笑容:“多谢小余。”
孙元看战场打扫得差不多了,道:“如果没要猜错,说不准这京畿地区到处都是建奴斥候,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快些离开,回渤海所去要紧。”
“是,将军。”余祥正要替孙元将这个命令传达下去。
“老实点!”听到这一声喊,孙元转头看过去,却见关选和两个新兵押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巴牙喇兵走过来。
那个建奴身上的铠甲已经被关选剥得精光,浑身都是血污,双手被倒剪在身后,拇指用一根细麻绳捆住。
他胸口中了一箭,箭支已经拔出,露出笔管粗细的箭孔。伤口用黄泥盖着,已经凝结。
因为受了不轻的伤,这个建奴走起路脚步虚浮。
押送他的两个新兵也是促狭,不住用枪杆子抽着他的屁股,打得趴趴着响。
只片刻,两瓣肮脏的屁股上就红成一片。
那建奴愤怒地大叫着,使劲挣扎。可一动,迎接他的却是更凶猛的抽打。
看到这滑稽的一幕,所有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竟然还有一个活着的,老关,你是怎么抓住这人的?”孙元也忍不住宛尔。
关选:“回将军的话,刚才这人被人中了大方一箭,就躺在地上装死,趁我等不注意,悄悄爬进旁边的木屋。刚才小老儿一数地上的鞑子的尸首,发现数目不对,就留了个心眼带着两个士卒去找。这一寻,果然寻到了。”
孙元微微吃惊:“你倒是细心。”刚才战局如此混乱,这个关老头竟然将来袭敌军的数目数得清楚,打扫战场的时候,还知道核对。光这份细微工夫,就叫人刮目相看。
而且,刚才作战的时候,这个干瘪老头还如此勇猛,却是一个不错的人才。
说句实在话,孙元本不打算收留关选的。军队是一个充满青春阳刚的集体,飞扬的是雄性荷尔蒙,混进去一个半大老头算怎么回事,那不成明朝军队了?
所以,当初孙元考虑到此人能够读书识字,只打算留他做一个写写发发的门房使用。若非韶伟赌气,强行带他去军队,说不定这个老头已经成了孙元的看门老头。
却不想,这一战,却叫孙元看出他身上的才能。
人不可貌相,这人未必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军官,只需找到适合他的位置。只是,关选实在太老……不对,也不算老啊。他好象才四十出头吧?这个年纪在现代社会,正值壮年,正是做事的时候。
这古人,真他妹不经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