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医生一检查,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
沈真都烧到四十多度了,再耽误下去,整个人铁定会被烧坏了。
好在沈真最后还是救回来了,也没什么后遗症,但他从此就冷了心。沈淑来把他生下来,不是让他被人这么糟蹋的。他要漂漂亮亮地活着,才不辜负母亲给他的生命。至于其他人,管他们去死!
重生之后,沈真没想去报复宋家人。这并非是因为他好心,而是因为和他们斗太跌份了。
他若是还留在老家,确实能把宋家弄得鸡飞狗跳的,但他自己的生活也会变得一团糟。现在呢?他喝着美味的肉汤,穿着保暖的衣服,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自在了,这就是重生后最大的收获了吧?
第二十一章
十一月下旬,沈真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样刊和稿费。
这年头的稿费是通过邮局汇的。钱到了邮局后,邮局会寄给沈真一个凭证。沈真拿到了凭证,就可以在规定工作日内去邮局取钱了。这种汇款方式还算方便吧,并不需要沈真提供什么身份证明。
沈真取了钱,转身就存进银行里去了。
正巧这日村里有人做豆腐。做豆腐不难,只要有工具,其实沈真都会做。他在老家看过很多次做豆腐的过程,早就把这些熟记于心了。如果他不小心穿越回了古代,说不定能靠着卖豆腐发家致富。
沈真特意跑去这户人家换了块豆腐回来。一般情况下,村里的原住民都是用黄豆换豆腐的。但沈真家没有黄豆,所以他是花钱买的。一块豆腐七毛钱,比菜市场里买的盒装嫩豆腐还便宜了三毛呢!
这种自家刚做出来的新鲜豆腐最适合放肉汤中一起炖了。豆腐不用刀切,直接用手掰成不规则的一块块儿。丢肉汤里煮上一段时间,豆腐中就会出现很多小孔,肉汤都被吸到了孔里,鲜滑无比。
等沈灵放学归家的时候,豆腐已经炖得很入味,正好可以吃了。
自从气温开始下降,沈灵便全副武装上了。他穿着羽绒服,戴着帽子,围着围巾,裹着手套,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只圆滚滚的小企鹅。明明的很可爱,他却维持着一副“我已非凡人”的严肃表情。
这、这就更萌了啊!
沈真每天都要被弟弟萌化了。他觉得自己点亮了痴汉属性。
全天下难道还有比沈灵更萌的弟弟吗?
(李浩发来贺电,他表示,李源小八万实在是太熊了,果然还是沈家的弟弟更萌!)
(同桌小姑娘发来贺电,她表示,兄控和弟控什么的,脑残粉和痴汉什么的,你们高兴就好。)
沈灵乖乖站着不动,任由沈真帮他解了围巾和手套。羽绒服是不用脱的,因为室内室外一样冷。
沈真上一世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段子。南方朋友说,我们这里气温零度啊。北方朋友说,呵呵,我们这里是零下十几度啊。南方朋友鄙视地看了北方朋友一眼,呵呵呵呵,我说的是室内温度啊。
在南方,遇上有太阳的日子,其实室外的温度反而比室内还要高一点。
有句话说得好,北方人抗冻是因为装备好啊,南方人抗冻才是因为属性高啊!沈真在沈灵冻得通红的鼻子上点了一下,问:“学校里冷不冷?要不要给你准备一个暖水袋,好让你带着去上课?”
教室里是没有装空调的。沈灵喜欢在下课时绕着教学楼跑一圈,全身活动开了以后,他就会觉得暖和点,不然等他上课时,脚会慢慢冻得麻木。原地坐着跺脚是无济于事的,穿着棉鞋也没什么用。
沈灵摇了摇头:“学校里没有换热水的地方。从家里灌了热水带过去,暖水袋也暖不了多久。”
沈真一想也是,便放弃了让沈灵带暖水袋去学校的想法。他用自己的双手捂住沈灵的手,帮他一点点暖回来。虽然沈真很心疼自家孩子,但其实谁家的孩子在念书时不是这么过来的呢?像沈灵这样的在城市边郊念书的孩子还算好了,沈真记得自己上一世在老家念书的时候,条件比现在还差很多。
吃得苦中苦才方为人上人。老话总是有几分道理的。
沈灵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能感受到一股暖流正透过沈真的皮肤传到他的手上。沈灵索性将自己整个人都埋进了沈真怀里,用一种略带撒娇的语气说:“哥,我闻着香味了,晚饭有什么好吃的?”
“今天炖豆腐啊!不是菜市场买的石膏豆腐,是村里他们自家做的老豆腐。”沈真笑眯眯地说。
待饭熟了,兄弟俩端着饭碗围着火盆,掀开了锅盖。一股浓郁的属于食物的香味立刻散了出来。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围着火盆吃豆腐时确实要小心,不然很容易就会被豆腐烫了嘴。
“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现在了。”沈真喝了一口热汤,心满意足地说。
氤氲的热气把沈灵的眉目模糊得更为精致。他有些漫不经心地说:“哥,我前两天在农贸市场中看到有那种里面带了绒毛的加厚雨靴卖!质量都挺好的,而且样子也不错,适合在冬天穿呢。”
“你要吗?明天抽空去给你买一双。”沈真不怎么在意地说。
沈灵笑了:“不是我要买。哥,咱们给张叔叔的女儿买一双吧,给她寄过去就行了。”他口中的张叔叔就是张明,张叔叔的女儿就是沈真的继姐张倩。张倩比沈真大了四岁,在张明老家念初中。
沈真略一想,觉得沈灵这主意很好。
张明老家也在农村,经济发展程度比汾水镇还要更落后一些。他老家多山,张倩每天上学时需要走好几里的山路。赶上下雪的日子,等她走到学校时,棉鞋已经湿透了。这种事情沈真当初上学时也经历过。沈灵说的那种加厚雨靴其实价格不贵,但在汾水镇上是买不到的,估计张明老家也没得卖。
“你心真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沈真给沈灵夹了块带软骨的肉,“明天就去寄!”
沈灵咽下了口中的饭,很是淡定地说:“哪里是我心细呢?要不是张叔叔对我们好,我就算看到了雨靴也想不起他家的姐姐来。既然都给姐姐寄东西了,索性再买点什么给张叔叔的妈妈寄去吧。”
张明在老家还有一个老母亲。张倩平时就跟着奶奶过活。
沈灵口口声声说张明对他们兄弟好,这话其实并不全对。事实上,张明一直都不知道沈灵这个人的存在。他只是对沈真好而已,根本就没有照顾到沈灵的头上。不过,沈灵早把自己和沈真看做是一体的了。就算张明对他来说是个陌生人又如何?张明能对沈真好,沈灵就愿意把他当成是半个亲人!
只要张明一直都对沈真这么好,沈灵还愿意把这份好再传递给张明的家人!
“行行行,都听你的。不过我也不知道张家奶奶爱吃什么,索性给她寄件衣服?”沈真问。
“你知道张家奶奶的体型吗?”
“知道啊……她比李浩奶奶矮半个头,然后还要再瘦一点。所以只要比着李浩奶奶穿的衣服买小一号就行了。”上一世在张倩结婚的时候,沈真去给张倩当过娘家兄弟,那时见过张奶奶一面。
“好吧,那就给张奶奶买件老年人穿的带花的棉袄。”沈灵想了一会儿,说。
沈真觉得只给张倩买一双鞋这礼太轻了,便琢磨着还要再给张倩寄点像巧克力这样的零食。
事情就这样敲定了。吃完晚饭,沈灵抢着收拾了碗筷,打算把碗洗了。沈真早在煤炉子上做了热水,洗碗时可以用这些热水混着冷水洗,因此就没有拦着沈灵。他回了书桌,继续画起了漫画。
沈真现在每月要保证完成一话《遇妖》——好在还有几话存稿,实在卡稿子时也能稍微缓缓——剩下的时间则用来画某种不良漫画。这种不良漫画不怎么注重剧情,七八话完结就能出个单行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