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巴黎——
一下飞机,陆旭尧直奔pc集团分公司主持会议。
这期间,顾若枫则是在酒店里收拾房间。
用陆旭尧的话说,她就是过来给他当狗腿子的,至于为什么不带她去分公司,估计怕她打扰他开会吧。
她抬起腕表看了眼时间,哇!没想到已经到晚上七点了,他不是只开三个小时的会议么?怎么到现在还没回来?看来这个男人的身体比她想象中要结实,从上飞机到下飞机,他连口水都没沾,再铁打的身子也经不起他这么折腾吧?
突然想起他的助手临走前的交代,反正这会儿没事做,倒不如问问助手关于这个男人平时的喜好,她好避开雷区,迎合他的喜好。
助手传了一份email到她的邮箱里,她点开email,大致看了一遍。
陆旭尧身高一米八六,三十岁,爱好高尔夫球,喜欢银色、黑色、粉色。
看到粉色这两个字,顾若枫很没形象地呛了一口,粉色不是小女生喜欢的颜色吗?这个男人竟然喜欢粉色。
她忍不住将鼠标继续往下面拖,下面是关于他的丰功伟绩,这些就不用看了,下面是他对哪些东西过敏。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狗、牛奶还有酒。
酒?最为一名成功的商人,他连酒都不能碰,那要是遇上一些酒席怎么办?
思绪间,防盗门传来了开门的声音,顾若枫赶紧关了电脑,起身站了起来。
男人的脸色看上去并不是特别有精神,他一把扯掉胸口的领带,脱掉外套扔在了沙发上。
“陆总,我已经替你叫了晚餐,需要现在送过来吗?”顾若枫也知道这个男人开会加上坐飞机,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无比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