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了郑丽琬的话,郑子文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在大唐这个时代,一般的一线城市都会有奴市,买奴隶确实不值得惊讶。
别说那些贵族富商,就算是稍微有一些钱的平民百姓,买一个奴隶回去种地耕田也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毕竟奴隶比耕牛便宜得多。
想到这里,郑子文的心里顿时有了一些难以名状的感觉,毕竟光天化日的买卖人口,怎么都感觉有些违和感。
这时,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哟,这不是同福酒楼的郑娘子吗?来我这有何贵干呀?”
在大唐,商人地位卑贱,既不被称为“掌柜”,也不被称“老爷”,“员外”,当然“相公”这样的高端称呼也轮不到他们。
郑丽琬被称为郑娘子,也不是蔑称,只是一个普通的称谓而已。
听到这个声音,郑子文顿时回过了头来,顿时一个擦脂抹粉,浓妆艳抹的男子朝他走了过来。
郑子文顿时大惊失色。
“妖孽,站住,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
周围顿时寂静一片,郑丽琬顿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噗……相公你真逗……妖孽……哈哈哈哈!”
对方听到郑丽琬对郑子文的称呼,顿时面色一动,然后躬身试探着问道:“可是郑爵爷当面?”
郑子文顿时一愣,然后有些惊讶的瞥了他一眼。
“哦?你居然认得我,你是谁?”
对方一听,立刻向着郑子文就是一个深鞠躬。
“小的叫做伍德,郑爵爷叫我小伍就行,爷是来挑几个使唤人的吧,里边请。”
说着,这屈身引着郑子文往里面走,一路上都弯着腰,看着他的这个样子,郑丽琬顿时压低了声音道:“相公,他看起来很怕你呢!”
郑子文顿时瘪了瘪嘴,然后耸了耸肩。
“莫名其妙!”
郑丽琬一听,顿时又笑了起来,两只眼睛都眯成了一对月牙儿。
“相公,你刚才为什么说他是妖孽呢?”
被她这么一问,郑子文顿时反应了过来,在大唐男人涂脂抹粉似乎已经是惯例了,而且比起女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这时候却不能说,要是传到别人的耳中,得罪的人就海了去了。
郑子文不怕得罪人,但却不愿意无缘无故的得罪人,所以他耸了耸肩。
“因为爷我乐意,爷高兴怎么叫就怎么叫,如果不满意可以来找我,你可以问问他满不满意?”
走在前面的伍德顿时浑身一颤,连忙转过身,脸上堆满了笑容。
“爵爷说的是哪里的话?无论您叫小的什么,那都是小人的荣幸,换了别人还没这个机会呢,小人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不满意呢?嘿嘿!”
郑子文顿时哑然,然后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小伍啊,你有没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兄弟叫曹二狗?”
伍德一愣,然后茫然的摇了摇头,郑子文顿时叹了口气。
“唉……没事,我就是随口问问,对了,你什么时候混不下去了可以来找我,我还缺一个狗腿子,我觉得你挺合适的。”
“……”
您这样明目张胆的招狗腿子真的没问题吗?
一旁的郑丽琬已经笑得直不起腰来了。
看着伍德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郑子文顿时也没有了继续逗他的心思,朝着他摆了摆手。
“我开玩笑的,不用在意,今天爷是来买奴隶的,说实话,你这小胳膊小腿的爷看不上,给我把你们这里最壮的奴隶找来!”
“好好好,没问题,爷您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