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她那个小丫头也是野孩子,不晓得是谁的种,所以跟着她姓。”
“怪不得她被上海的中学赶出来,那种人怎么能为人师表,难道要学生跟她学怎么勾引男人。”
“看她一天到晚穿得妖妖娆娆,大清亡了快一百年,她还穿个旗袍,开叉开到大腿,不为了勾引男人为了啥。”
第2章
兰溪镇地方偏僻,居民但凡有点本事都出去大城市闯世界了,剩下的不是没本事的,就是些妇孺,吃饱喝足闲磕牙是他们唯一爱好,仿佛一天下来不说上点闲话,他们的嘴里就会生出溃疡。
流言蜚语口口相传,不过两三个月时间,白云舒就成了兰溪镇名人,小镇民风保守,尤其是女人们,很看不惯白云舒那种做派,她哪里像老师,倒像是资本家的姨太太,高跟鞋嘎达嘎达,她也不怕扭折了脚脖子。
就连走路,她都跟别人不同,纤细的腰肢节奏自然扭动,使得身体曼妙的曲线水波般流动,她到马丽珠开的杂货店买油盐酱醋,白嫩秀美的脖颈让人浮想联翩。
那种风韵,小镇居民哪里见识过,于是她经常光顾的杂货店就成了镇上男人聚会的地方,很多人下班之后找出各种荒诞理由守在那里,只为了远远看她一眼。
众人渐渐才知道,白云舒那年不过三十二岁,也还算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虽然有个十一岁的女儿,依然很娇俏,皮肤细腻瓷白,小镇上的女人也白,但白得不新鲜,她那种白是水嫩清秀的白,和人说话的声音嗲而甜,用马丽珠的话说,男人听到骨头都酥了。
陈凛不知道自己的骨头有没有酥过,也许那时候他的年纪还不算个男人,但是他很喜欢听白云舒每次来买东西时说话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就像她做的米粉糕。
对三姑六婆的闲话,白云舒不仅不以为然,反而有种公然要和她们对着干的势头,她自己会裁缝,手艺还相当不错,做出来的衣服每每引人注目,贴身的剪裁,每一道线条仿佛都是为了烘托她出众的身材而存在,因此哪怕款式最简单的衬衣,穿在她身上也比穿在别人身上好看。
炎夏季节,一身素色旗袍的她就像一缕清风,不急不缓吹入心田。
这样才貌双全的女人,幸好她没有男人,若是身边再有个才貌相当的男人陪伴,她就更能引起公愤了。
但是后来,邻居们发现他们结论下得太早,白云舒几乎每次外出离开小镇,回来的时候都有不同牌子的小轿车送她回来,其中不乏几辆不仅镇上没有,县城或许都不可能有的高级车。
水乡小镇道路狭窄,车开不进来,只能送她到镇子外的大路上,过来过往的人一路目送她穿过高高低低的石拱桥,走在湿哒哒的青石板路上,一举手、一投足,不过寻常动作,却总有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
女人们见白云舒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收获无数男人贪婪的目光,无不在心头油然而生一种混杂着羡慕、嫉妒和偏远地方小家子气的情绪。
她们严密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对她可能存在的不足则采取明察秋毫、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原则,或三五成群于街头巷尾、或嬉笑怒骂于菜场小店,用她们强大的语言力量把那个狐狸精的闲话到处散播,在私底下,她们也把自家男人看得更紧。
白葭做不到像母亲那样坦然,她走路说话总是低着头,很怕见生人,她妈妈把她安排在自己教的小学上四年级,她是班上最胆小最安静的女生。
陈燕和她同桌,整整用了半年时间,白葭才会主动跟她说话,以前陈燕要是不找她,她能一整天都不说上一句。
班上调皮的男生给白云舒画漫画,画她穿着旗袍、提着小包一扭一扭走路的样子,他们把漫画放到白葭的书包里,夹到她书本里,甚至有时拍在她桌子上,强迫她不得不看,然后在她的窘态里嘎嘎大笑。
起初白葭羞愧地低下头,到后来,她大概也麻木了,谁再把漫画放在她面前,她就把漫画拍在那人脸上。
白云舒每个周末都要外出,一去就是两天,周五黄昏的时候,她会细心打扮一番,把一头乌黑蓬松的头发绾成发髻,插一根雕工精美的沉香木钗别住,换上合体的绣花旗袍、提着皮包出门。
小小的白葭对这些熟视无睹,脖子上挂着母亲留下让她看家的一大串钥匙,默默地蹲在葡萄架下洗衣服,陈凛远远看着她,觉得她一年到头像是有洗不完的衣服。
“作孽呀,自己出去浪,也不给孩子做饭吃。”马丽珠起初看不惯,也会发点牢骚,后来见怪不怪,也就不多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