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屋>都市生活>梧桐那么伤>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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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2)

溪蓝很安静地对白楚笑笑,应和了我的话。

我找了个借口走出病房,把时间留给白楚同溪蓝道别。白楚同学真是一个好男人啊,即使外出,也得坚守岗位到最后一刻。

只是,这种幸福,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身上?!

难道和麦乐这个从不恋爱的女人一起久了,老天也忘记我是一个很想恋爱的女人了么?

哦,不。

是很想恋爱的女孩。

麦乐自从被那个184网友给刺激了之后,就绝情绝爱了。我和黄小诗眼睁睁看着这个本来很花痴的女人,变得酷酷的,游走在纵情娱乐的边缘。

而黄小诗,在升入大学之后,变得更加沉默,沉默地束着马尾辫,掩饰着曾因我而留下的伤,孤单地看着校园之中,那些散着长发的女孩,长发飞扬的模样。而这些女孩子中,也包括我和麦乐。遗憾的是,没有她,黄小诗。

她谨慎地走在这个校园之中,小心翼翼的模样。而我,依旧穿着拖鞋横行在校园里,只是,左脚上没有“巴依老爷”,而“阿凡提”也被我安置在抽屉底下。

暗无天日地等待着,曾经与它和谐与共的“巴依老爷”回来。

两只拖鞋,一个海角,一个天涯。

想到这里,我的心陡然酸涩。幸福永远不属于我,此时,它和白楚一样,都属于那个叫溪蓝的女孩子。

还记得不久前,溪蓝突然病危,在特护室里面安静得如同秋天的叶子,那个时候的白楚,一直骄傲的白楚,竟然在我和麦乐面前长醉后,嚎啕大哭,就像一个不能被满足的小孩一样。可是那些烫人的眼泪中,没有一滴属于莫春,全部的全部都属于溪蓝。

十二、溪蓝,你的活是为了将来的死(2)

那个夜里,我独自离开了酒吧,一身落寞,无限难过,将大醉的白楚和麦乐丢在了里面。离开前,我对麦乐说,我他妈的真难受啊!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傻男人,这个傻男人居然会喜欢一个那么傻的女人。

麦乐就那么心疼地看着我,大概,她没想到,一向风风火火地跟着她厮混的我,居然也会有如此的纠结,只为这个叫做白楚的男子。

那是第一次,感觉自己对这个男子的喜欢竟然是那样的无望。即使是我曾在梧桐下埋下了他的名和姓,而他对我,仍然只是一个微渺的梦。

那天的夜,星星很亮,夜风很冷。我从街的最南端一直走到最北端,再从最北端一直走到最南端,来来回回地走。

来来回回地走。

我想,我得走多远的路,才能与白楚再次相遇,然后,恰好,那时的他,喜欢上了那时的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再如何喜欢他,也不在他的心上。

暗恋,真他三舅姥爷的苦啊!

白楚离开后这些天,我开始谨遵他的圣命,给溪蓝小仙女讲笑话。

我上午坐在病床前,说,溪蓝,有一天,我花二百块买一小猪儿,吱吱喝水,嘎巴嘎巴吃豆,搁墙头扔过去,吱的一声,你猜怎么着?

溪蓝很柔弱地摇头,但是瞳孔里却透着针一样的表情。

我白了她一眼,说,死了!然后我就咧着嘴巴很开心地笑。我非常喜欢“死了”这个词,真是简单明了地表达了我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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