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划着小船,他的力气很大,耐力也很强,加上从小练出来的划船技巧,其他人跟他根本无法相比。
戈尔蒙太太看着他的小船快速在河面上游动,对丈夫顿时不满起来,说道:“亲爱的,加快一下速度行吗?鱼都被他们捡走了。”
壮硕的戈尔蒙喘着粗气道:“该死的,肯定是我们的船有问题,我无法加速,这就是能进行的最快速度。”
小船时不时的靠近翻着肚子的鱼,伊娃左手大胖右手二胖,就跟拿了个钳子一样,看到鱼一下子放上去,叼起来便可以,很快抓到了十多条鱼。
“这里的鱼还真多。”王博忍不住感慨道。
伊娃则一本正经的转头看,说道:“希望没有警察在这里,我们已经违法了。”
新西兰对钓鱼这项活动有严格规定,钓多大的鱼、钓多少鱼、在哪里钓鱼甚至用什么钓鱼都有规定。
这些规定非常复杂,王博没有记下,他听了伊娃的话,才想起还有这回事,赶紧掏出手机上网搜索。
新西兰的钓鱼法一共有共10章68条155款,约5万字,将钓鱼活动进行了方方面面的规定,几乎没有漏洞。
王博挠挠头,规定的第一条他就违规了:钓鱼必须凭执照,他没有执照,不过他也不算钓鱼吧?
对鱼竿的规定很多,比如一人最多只能用2根钓竿;钓竿最长不得超过4.8米;丝线最长不得超过19米;不得用电动卷线钓竿;1根钓竿最多只能安2个钓钩;钓钩上不得有倒刺,否则人们在脱鱼时往往会将鱼唇拉裂,徒增鱼的痛苦;不准用蚯蚓、蜻蜓、小鱼、小虾等小动物作饵,否则对小动物构成摧残……
这些和他没关系,他没用鱼竿钓鱼。
往下看,对摘鱼都有规定,比如脱鱼时不得脱裂鱼唇,过小的与怀孕的雌鱼要放回湖里等等。
对于所谓的“过小的鱼”这一项,不同的鱼有不同的尺寸规定,有的按长度,有的按重量,有的按腰部周长等等。
王博只好打开链接,他们现在捕捞到的以鳟鱼和墨瑞鳕鱼为主,此外还有盲曹鱼和淡水鲈鱼,他一一找到这些鱼的长度规定,将不符合规定的鱼放入水中。
死掉的也要放进去,规定就是规定,在新西兰,千万不要以为这些规定只是写给人看看而已,装备精良的森林警察随时会出现在深山野湖,一旦违法被查到,那就惨了。
比如王博记得他看新闻,有个湾湾阿伯喜欢钓鱼,在奥克兰一家公园池塘中,这家伙展开了一场捕捞,结果钓到的小鱼太多,被罚款总共两千多纽币。
而且惩罚中这还是次要的,如果光是钱的事有人根本不在乎,要命的是违法记录将被录入信用系统,成为一生的污点!
在新西兰,一个人的信用记录涉及到很多方面,看病、坐飞机甚至是到餐馆吃饭,很多地方需要输入身份证号,而这些是和信用系统是相连的,很容易被人查到。
即使扔掉小鱼,他们依然留有六条大鱼,后面继续捞取,总共捞到了二十多条大鱼。
至于数量限制不要紧,他们这里这么多人,都有份额,可以平均分配到大家的身上。
伦纳德和太太女儿划船过来,问道:“捞到了多少鱼,伙计?我们没什么收获,都被你们捞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