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沧州军的兵卒们,非但不急着辟谣。反而敲打着锣鼓,在旁边推波助澜,“招募河工喽,招募河工喽,一人入选,全家都能喝上肉粥。第一期只招募四千人,先来先招,过期不候!咱们先吃饱了肚子,然后立刻开挖!”
第七章 治河(九)
“这郑小肥,简直一肚子坏水!”柴荣悄悄朝地上啐了一口,笑着嘀咕。
整天被王峻盯着,他平素连走路都提着一百二十个小心。也就是在郑子明的军营里,才终于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活得像个真实的人,而不是寺庙里的土偶木梗。
正感慨间,忽然潘美骑着一匹骏马,从脚下不远处匆匆而过。便忍不住心中好奇,挥了胳膊,大声招呼,“潘将军,你一大早,这是要往哪里去!”
然而,军营里人太多,对方又走得实在匆忙。根本没有听见他的呼唤,只管继续策动坐骑,越走越远。
“来人,给我把潘小妹儿喊过来!”柴荣顿时觉得有些尴尬,眼睛一转,心中立刻涌起了几分促狭。
郭智等亲卫,在去年的冀州之战中,都追随在柴荣身侧。跟潘美之间,也早就混得无比熟悉。听自家太子殿下叫出了潘美的绰号,立刻就肆无忌惮地喊了起来,“潘小妹儿,站住!太子殿下找你!”
“潘小妹儿,站住,太子殿下找你有事儿!”
“潘小妹儿……”
“谁他奶奶的在找死?早就跟你们说过不,谁敢再叫我潘小妹儿,老子……”潘美猛地拉住缰绳,转身怒目而视。待看清了喊自己绰号的家伙居然是太子柴荣,又赶紧收起怒火,咧着嘴拱手,“末将见过殿下,祝殿下福寿安康!”
“行了,刚才你骂人的话,我权当没听见!”柴荣“阴谋”得逞,也不为己甚。笑了笑,用力挥手。
“多谢殿下!”潘美脸色顿时一红,翻身下马,牵着缰绳走近,“我刚才也不是想骂人,军中汉子么,难免粗鲁一些。有些蠢话……”
“行了,都说我没听见了!”柴荣再度笑着摆手,“大清早的,你这急急忙忙要去哪?你家侯爷呢,他去哪了?”
“回殿下的话,末将奉我家侯爷之命,去召集郏县的大户们,到县衙门里头商量卖地和募捐事宜。我家侯爷,我家侯爷这会儿应该是组织人手给流民分粥了。他怕弟兄们脾气差,吓坏了那些百姓。所以一定要自己亲自到场看着!”
“哦,理应如此!”柴荣笑了笑,钦佩地点头,“不过,把县里头大户召集起来募捐,你家侯爷是不是想得太简单了?那些人,据孤所知,可都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后一句话,是他亲自观察后得出了结论。夹河县、清河与临河三县,土壤肥沃,水源便利,因此虽然是三个弹丸之地,城里却住着不少粮食满仓,牛羊满圈的大富人家。可这些人,一个个却吝啬得很。眼睁睁地看着满城的流民被饿得皮包骨头,非但不肯捐献一些粮食帮助官府赈灾,反而囤积居奇,争先恐后地发起了国难财。
“殿下您还不知道么,我家侯爷,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听了柴荣的提醒,潘美非但一点儿都不着急,反而脸上露出了一缕诡秘的笑容,“您就等着听好消息吧,放心,这群土财主,天黑之前,保准会争先恐后地把粮食送到军营里头来!”
“哦?可是不准用强!朝廷里有无数双眼睛正盯着你家将军!”听潘美说得如此有把握,柴荣忍不住微微一愣,迟疑着劝告。
“殿下啥时候见过我家侯爷用刀子对付过自己人?”潘美晃了晃脑袋,脸上的笑容愈发诡秘,“不信,您自己一会儿去看。殿下,请恕末将先走一步!”
说着话,再不给柴荣发问的机会。一翻身跳上了坐骑,疾驰而去。
“这厮,唉,算了!什么将带什么兵!”已经很久没人敢在自己面前如此失礼,柴荣多少有些不习惯。然而,转瞬之间,却又给对方的行为找到了充足的借口。“也就是在子明手下,这些人都活蹦乱跳。换了别人来带他们,就全都变成了榆木疙瘩。”
话虽然这么说,他肚子里终究有些放心不下。因此在用过早饭之后,稍微处理了一些日常公务,便换了一身寻常下级军官所穿的袍服,带着郭智等二十几名亲卫,信马由缰地朝着夹河县城赶了过去。
沿途中,随处可见一支支流民队伍,被三两个沧州军的士兵带着,在城外地势相对较高的位置,用临时砍下的树干和树枝,搭建窝棚。虽然每一位流民都饿得面黄肌瘦,但是,因为刚刚吃过一顿饱饭,心里也有了几分盼头的缘故,大部分人眼睛里,都重新散发出了生命的色彩。
那些干不了活的老幼妇孺,也都比原来精神了许多。被成群结队地安置在向阳处,一边帮着官兵朝架起的大铁锅下填柴,一边从铁锅里舀了放过药草的滚水,清洗手头仅有的几件衣服。
人群中,还有七八个读书人打扮的少年,看模样,年龄都只在十三、四岁左右。却像一群小大人般,举着写满了字的木板,大声宣告:“奉太子殿下诏谕,冠军侯郑大人命令,从今日起,凡年龄十五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男子,皆前往军营帮工,以工代赈,换取领全家救命口粮。凡年龄十五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女子,可前往军营右侧的女营帮工,报酬与男子等同。四十五岁以上,无子女奉养者,另营安置,每日早晚各供一餐,入秋发放新衣一件儿。年龄十五岁以下,无父母抚养者……”
声音虽然稚嫩,却一句接这一句,读得清晰流畅,条理分明。
“咱们这郑侯爷,手段虽然不怎么讲究,效果却着实不差!”柴荣的心腹侍卫郭智早年间就是个孤儿,听郑子明安排得如此仔细,忍不住抬手揉了把眼睛,瓮声瓮气地夸赞。
“可不是么,昨天这些流民还哭着喊着,说啥都不肯出城呢。结果,就两把石灰加一锅肉粥,所有麻烦都迎刃而解!”
“也不看看咱们郑侯爷是谁,想当初,沧州的士绅和堡寨主们联手对付他,都被他轻松摆平了。眼下不过是区区二十万流民!”
“话不能这么说,当初在沧州可以用强,这次却打不得也骂不得。”
“可不是么,要我说,安置流民这差事,比打仗都难!”
……
众亲卫七嘴八舌,把钦佩的话不要钱般往外倒。太子柴荣听在耳朵里,非但不觉得嫉妒,反而感觉身体轻飘飘的,仿佛腋下生出了两股微风。只要稍微加一把劲,就能令自己直上青云。
郑子明是他从半路上捡回来的好兄弟,郑子明是他一手扶持起来的心腹爱将。这些年,从李家寨、到沧州再到冀州前线,郑子明的每一次成功,背后都有他的汗水。郑子明的所有战绩,几乎都离不开他这个大哥的鼎力支持。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郑子明就是他柴荣的一个影子,或者另外一个自己。这些年来,郑子明所做的每一件事,几乎都是他柴荣想要做却没机会去亲自做的。郑子明的每一次新鲜尝试,都是他柴荣想要去尝试,却因为有太多顾忌,不敢去尝试的。有郑子明在,他就可以暂且压下心中的焦灼,继续留在汴梁,做那个老成持重的太子殿下。而有他在,郑子明就可以在外边随心所欲,放手施为,不必考虑来自背后的明枪暗箭。
没有人会嫉妒自己的影子和化身,柴荣当然更加不会。这些年,兄弟两个一个老成持重,一个灵活机智,默契配合,彼此响应,将一道又一道沟沟坎坎踩在了脚下。将来,想必也是一样!
第七章 治河(十)
正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边走,一边看,不多时,柴荣等人,已经进入了夹河县城。
与前几日肮脏拥挤的情况相比,眼下的县城环境,可谓天翻地覆。街道旁,屋檐底,树根下,坐以待毙的流民,大部分都已经消失不见。部分身体实在赢弱不堪,已经无法自行挪动者,也被胳膊上缠着红布的沧州士兵,尽力抬到了避风处,用瓷碗灌下了米汤,以期换回一线生机。还有零星数个肢体健全,体力尚可,却不肯自食其力,只想着偷鸡摸狗的无赖子,则被骑着马的士兵,像撵兔子一样撵得到处乱钻。
对于这些游手好闲之辈,当地百姓非但不肯给予丝毫同情,反而主动站出来,替巡街的骑兵们指明“猎物”的逃走方向。一边指,还一边不停地念佛。好像那些骑着高头大马,身穿精织锁子甲的沧州骑兵,一个个都是捉鬼的罗汉转世一般。
每当看到有无赖子被骑兵们抓到,用绳索缠住一只胳膊拴在了马后。当地百姓,则不吝于在一旁鼓掌喝彩。几乎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促狭的笑容。而无赖子们,则认命地苦笑着摇头。反正被沧州军捉了去,也只是与其他流民一起修河堤,一天还能管两顿饱饭。比起为了吃口饱饭,每天让人戳脊梁骨之外,好像下场也不算太坏。
转眼间,众人来到了夹河县的官衙前。隔着老远,便有一个大家伙儿都熟悉身影,晃着屁股迎上前来。双手抱拳,躬身长揖,“殿下,您怎么亲自来了?这县城里又脏又乱,秩序好没恢复,万一有某些居心叵测之徒……”
“得了,顺子,一般刺客,未必能靠近得了我!”柴荣笑着挥了下手,低声打断,“况且你们沧州军的威名也不是吹出来的,有你们在,谁还敢冒死往我身边凑!”
“多谢殿下夸赞!”李顺跟柴荣早就混熟了,毫不客气大声回应。“您是来看募捐的情况么?请稍等,末将进去一下,让县令和潘美他们出来接……”
“不必了,孤,我就是随便看看。咱们悄悄进去,看看你家侯爷施了什么法术,能从铁公鸡身上拔下毛来?”柴荣之所以换了普通下级军官的装束,就是想要微服私访一番。因此,不待李顺儿把话完,立刻笑着摆手。
“那,也好。殿下,末将这就带您进去!”李顺不敢违抗,先是抱拳领命。然后又犹豫了一下,低声询问,“就,就您是我的,我的族中长辈!特地前来观摩。您看,这样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