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之后,无良大叔穿墙而回。
“小胖子,我堂堂判官差点被你给蒙混过去,赶紧的,帮我办事,要不然,哼哼!你老爹的魂魄可是在地府里呢!那里可是我的地盘,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我的地盘我做主?”
“大叔,我只是告诉你应该怎样才能看到美女,是你自己着急看美女冲出去的,又不是我把你给推出去的,这事儿能怪谁啊?”孙子轩很无奈地说道,在无良大叔的无耻面前,他算是一丁点办法都没有。
“好吧!这次就算了。”无良大叔估计也是被自己的无耻给恶心到了,轻轻将刚刚发生的事情揭过不提。
“大叔,你让我办什么事情?你是地府的判官,这里是阳间,好像这里也没有什么东西是你能看上眼的吧?”孙子轩不解的问道。
“不是我,是噶扎……”
“噶扎?他不是投胎去了吗?”
“是投胎去了,可是他还有几个师弟没有投胎去,这帮家伙的心愿说简单也简单,说困难也困难……”
“大叔,您能不能直奔正题,别绕圈子?”孙子轩不满地说道。
“好吧!这个事情就是,抓一只金蚕。”无良大叔直奔主题。
“噗!咳咳……大叔,您说什么?让我去抓一只金蚕?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孙子轩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俩眼珠子瞪得溜圆,不敢置信的问道。
“废话,要是普通的事情,我可能会用让你老爸去地府学习脑外科手术技术来交换吗?”无良大叔无奈地说道。
“金蚕,那可是金蚕,不是小学生养的蚕宝宝啊!”孙子轩快要哭了。
荒蛮隐门的知识,学的越多,害怕的也就越多,因为有很多普通人根本就不知道的东西会被涉及。
蛇、蜈蚣、蝎子、壁虎、蟾蜍,这是传统的五毒,而在荒蛮隐门看来,壁虎和蟾蜍的毒性连屁都算不上,所以,在荒蛮隐门的眼中,五毒是蛇、蝎子、蜈蚣、毒蛛、金蚕。
其中,金蚕位列第一,和金蚕相比,其他四毒,哪怕是眼镜王蛇的毒,哪怕是黑寡妇蜘蛛的毒,都弱爆了。
金蚕,用通俗一些的话来解释,一次性打火机那么大,通体金色,有两片翅膀,能飞,口中有毒刺,见血封喉,以毒物精华为食,除生育期之外,独居,速度快若闪电,是荒蛮隐门所有巫师,无论是白巫还是黑巫眼中最顶级的本命蛊选择。
而用荒蛮隐门的话来解释就一句话:一蚕灭千虫。
无论什么毒虫,基本上遇到金蚕就一个字——死。
“大叔,就算我想要抓金蚕,可我也不知道那里有金蚕啊!”孙子轩哭丧着脸道。
“你不知道没关系,我知道啊!就在你这边的方山上。”无良大叔笑呵呵的回答道。
孙子轩傻眼了。
孙子轩傻眼之后很快就恍然大悟,然后就为那个被警察逮着的家伙叫屈,这孙子纯粹是给金蚕背了黑锅顶了雷啊!
一想到金蚕的恐怖,孙子轩就浑身直打摆子,在地府的时候,孙子轩曾经听噶扎说过,在华夏古代,有一个很强大的黑巫门派,派出最厉害的精锐黑巫,只为逮着一只金蚕,结果,一个月之后,去了的三四百人,就回来了两个,其中一个已经被活活吓疯掉了。
孙子轩可不认为自己比强大的黑巫门派当中最精锐的黑巫厉害,连一个连体黑巫都能欺负得他痛不欲生,而连体黑巫这样的有一个算一个,见到金蚕也就只有惨叫一声“啊!”的机会,然后?就没有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