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娴曾在闲聊时提起过一个神祇,少凰的祖宗,那位凤凰始祖,别的神仙都喜欢化成人形,只要有能力都是维持人形,唯有凤凰始祖,除非必须,否则她都顶着本体的模样,理由很简单。
生而为凤凰,自当为凤凰。
问她顶着禽兽的模样有什么好的,凤凰表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生而有定数,它生来就是凤凰,长成后自是百鸟之王。生而为何,只适合做自己,不可以用别的要求衡量它。
凤凰是个神奇的神人,天地大道它是真的看透,若非太倒霉太重情,也不至于挂掉。
然而世上虽有凤凰那样的奇“人”,更多的仍是看重化为人形的非人生物。
无支祈就是这样一位,只是他从人形里看到了别的生灵没看到的东西。
这一个聪明的能够察觉天地大势的大妖与凤凰可比肩,然而这一神一妖都同样倒霉,凤凰放不下南荒生灵,而无支祈放不下妖族。
生于斯,长于斯,便做自己。
纵然一个陨落,另一个被封印四千年。
卫时彦只能这么说:“命运弄人。”
“是人心难测。”老叟叹道。
卫时彦默然,好吧,还真是。
老叟忽的收起了鱼竿,问:“都转世四千年了,你如何还认得我?”
奇!
卫时彦摸了摸鼻子。“我不认得你,但子娴认得你的妖气。”并且特勤处最新出的探妖器也指着这,子娴搜寻出属于无支祈的妖气,探妖器再出马,一找一个准。
“孟赢?”老叟怔了下,顿时警惕周围。
子娴是什么存在,老叟是知道的,治水时打过交道。
虽然妖族喜欢血食,但敢将主意打到大妖身上,想着拿大妖吃血食的,古往今来都不多,子娴恰巧是其中之一,并且是唯一一个见到每个大妖都想着吃了进补的奇葩。
老叟,准确说,无支祈对子娴印象极深刻。
任谁差点被人给吃了都会对那人记忆深刻。
子娴拿着一只冰淇淋凭空出现在卫时彦身边,一口将冰淇淋吞掉,对无支祈笑道:“较量一二?”
较量个屁,四千年前就能跟他掐得你死我活,四千年后,对方比自己更强了,还掐个屁,无支祈腹诽不已。
无支祈无语道:“孟赢你怎么还跟人族混在一起?”
子娴更无奈的道:“他这辈子还是人。”
无支祈:“......”
“我没报复人族的意思,虽然吃了几个人族修士,可那也只是饿了,加上刚出来有点上火而已。”无支祈挺想哭,他在这里钓鱼自然不是真的钓鱼,至少此“鱼”非彼鱼,他真正想钓的是人族修士与图腾,血食自然是品质越好越补。
子娴的到来是意外,如果子娴力量不如无支祈的话,自然是超级大餐,奈何......呵呵,现在真是个误会。
子娴笑道:“我知道,我不是来为人族讨什么公道的,我是来打猎的。”
老叟无语,还能说什么,打呗。
老叟变出了一根黑色长棍,身形陡然高大起来,身上也冒出了银蓝色的长毛,活脱脱一只大水猿,妖气冲天。
卧槽!
卫时彦大惊:“别在这打!”
旁边可就是人类城市啊啊啊!
第152章 世界缝隙
锵!
卫时彦说得太晚, 一柄利刃破开子娴的脊椎而出, 换了别个人, 脊椎被破开,不死也得残,但子娴却毛事都没有, 连衣服都没破开,只是脊椎尖端出现了一道口子, 还瞬间就愈合了。
那是一柄血色的长剑, 剑脊上隐约可见一条活动的五爪毒龙。
这是子娴的伴生至宝, 也是子娴身体的一部分,名曰血劫。
在神族的历史上,血劫每一次出现都是生灵涂炭,饱饮神魔之血。
凶兽有至宝不可怕,恐怖的是凶兽拥有至宝的同时,那至宝的灵智就是它自己。
凶兽的伴生神器都是它们身体的一部分, 如宁渊的剑就是它的脊椎, 天地万物皆有灵, 法宝也不例外, 年深日久也会产生灵智,但凶兽的法宝不会, 因为已经有灵智了。
如一个人的腿,因为已经受一个脑的控制了自然不会再受另一个脑的控制。
当然,这对凶兽本身而言是一件好事。
伴生至宝听着很神奇,实际上......子娴见过另一个拥有伴生至宝的神, 便是凤凰,丫天天被自己的伴生至宝臭骂。
伴生至宝是有灵智的,而且还是不能换的那种,这么说吧,后天炼制的法宝,你要不满意的话,把法宝灵智抹了就是,再不济也可以送人。而伴生至宝,灵智无法抹掉,哪怕拆了,回头恢复了照旧恢复原本的灵智。至于送人,伴生这两个字可不是随便加的,伴生之意,与生俱来,相伴至死。
虽是宝物与主人的关系,却不是主从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还是不能换的那种。
不管伴生至宝跟主人相处得多上火,都不能换了对方,除非一方彻底湮灭了。可也没谁会为此刻意弄死另一方,伴生的关系有另一个副作用,一方彻底挂了,另一方就算不跟着完蛋也得重伤,少说得长眠千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