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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佑安垂下了纤长的眼睫毛。
那一朵粉色的花,尚未盛开便已散落,多可悲的命运。
“看什么呢?”他正暗想,边上靳雯随口问了一句,看着陶夭远去的背影,收回视线,若有所思地问。
金佑安静默一下:“没什么。”
靳雯敏锐的目光紧盯着他,半晌,用一股子笃定却不可思议的语调低声问:“你对陶夭够特别的。”
“是吗?”少年扬起了俊秀的脸。
靳雯对上他眼眸,她自他眼眸里看到了一丝冷淡黯然的光,这转瞬即逝的一丝光芒让她愣了一下,心生警惕,沉默着和他对视,渐渐地,眼看着他眼眸弯成了往日的弧度,一副温暖柔和的样子。
她带金佑安时间不长,对他的关照却算得上无微不至了。
这孩子年龄小,招人疼。不同于好些少年得志的艺人,金佑安一丝一毫的脾气都没有,哪怕对上小助理都态度柔和若春风。不挑食不睡懒觉不抽烟不喝酒不好色,总之,娱乐圈男艺人可能会产生的陋习他都没有,乖巧纯净得就像一个三好学生。
不过,他对陶夭还是挺特殊的。
第一次公司里的相遇,开机发布会上的维护,主动要求微博力挺,甚至,昨天明显地不断ng耽误进度……
他在自己能做到的界限内,不动声色地靠近陶夭。
这突然感悟到的事实将靳雯吓了一跳,她双手环抱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姿态,看着他眼睛,一脸严肃地说:“你和她关系好,我乐见其成。可这往来前提仅限于友情,明白吗?且不说程董和她的关系,就撇开这些,以她欧阳家大小姐的身份,你们也绝无可能,你比她还小呢。”
“……你想多了。”半晌,金佑安看着她,笑说。
“希望如此。”靳雯看着他神情松了一口气,却仍是语调严肃地补充说,“昨天下午的事,我不希望有第二次。”
昨天下午,他拍摄感情戏ng许久,拖累了收工时间。
当时,程牧在探班。
已经见过几次,可昨天,他和陶夭的关系已然昭然若揭了。他比记忆里更高大英俊,眉目间那股子桀骜懒散的戾气消退许多,尽数转换成从容不迫的雍容气度,不发一言的时候,显得沉稳且有威严。
那两人,虽然曾经无限接近,却该是素昧平生的。
眼下却在一起。
五月明媚的天光照耀着他,恍然间,他回到了记忆里喧嚣的玉川。
那条人员纷杂的巷子白日里嘈杂无比,夜晚光怪陆离。夏天里苍蝇蚊子到处飞,冬天里积雪结成冰化成水,到处都脏污坑洼。可,无论是冷是热,边上有没有苍蝇蚊子,他大多时候都在路口,被打扮成一个面黄肌瘦的独臂小残废,接受过往一众人的怜悯同情和议论,生意好的时候,晚上能吃一顿饱饭。
乞讨是他与生俱来的唯一技能。
不晓得父母是谁,不晓得从哪里来,从他有记忆起,便是九爷手下一个小乞丐,他没逃过,前面一个小哥逃跑被追回来断了一条腿,断腿以后,反而给九爷赚了更多钱。
那些日子每一天都是一样的,那个路口附近的许多人都认识他,不过,见怪不怪。
日光之下,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
他原以为,一生不过如此。
直到那一天。
眼下回想,那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冬夜,大雪纷飞,寒风凛冽。他没有厚衣服穿,畏缩着不想出去,结果是被揍了一顿歪靠在路口一个角落里,像过路人展示他的惨样。
那个时刻以往其实也有,他虽小,却也已经麻木。
风雨那么大,路人都裹着衣服步履匆匆,哪有人晓得停下步子去怜悯一个小乞丐呢,九爷这些招数也不晓得翻新一下,时间一久,路人都没什么新鲜感,生意越发难做了。
小姐姐路过的时候,她正这样想。
看见她是因为闻到了烤红薯的香味,他没吃饭,就那么一抬眸,便看到一个戴着毛线帽子穿着橘黄色小棉衣的女孩捧着烤红薯走过,她应该比他大不了多少,穿戴厚实,干净漂亮。边上还有个穿大衣的男人,无奈地揉着她头发说:“马上到家了,等会再吃。”
“到家里会冷掉的。”她仰头冲男人说话,一本正经的。
他没有父母,看着他们移不开视线,注视得久了,对上她循着感觉而来的目光,怜悯、诧异、探询,很复杂。
她极快地看了他一眼,仰头冲男人讲:“爸爸你给那个弟弟再买一个。”
“骗人的。”那男人看都没看他,拉着善良天真的女儿进了巷子。
他顿时了然。
九爷这生意做得久了,他这乞丐也当得久了,因为这一块人流量特别大,所以都不怎么挪地方。可,常来常往的很多人都认识他,当然晓得他是靠这个吃饭的。
嫌弃可怜的话他也听得多了,懒得理。
他没想到她会回来。
她一手捂着烤红薯,一手压着帽子,冒着风雪跑回来,脸蛋红红地蹲在他跟前,将手里的烤红薯和一些纸币钢镚一股脑地放到了他腿边的鞋盒盖里,抖抖索索地问他:“爸爸说你要够钱就能回去睡觉了,这些够吗?”
他垂眸看着那一堆,零零碎碎,十几块。
再抬头,他对上她亮晶晶的眸子。
她朝他露出一个笑,看见他脸色愣了一下,垮着脸问:“不够呀,可是我只有这么多。”那么冷的夜晚,她说话的时候哈出一口热气,将红扑扑的一张脸映得分外精致,粉雕玉琢的。
“够了。”他记得自己当时说。
他说了那话之后她起身跑了,巷子里乱,他回过身后收拾了钱追上去,远远地就看到她爸爸找出来。
那一晚,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