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要我如何做呢?!”乞奕伽怒吼。
雪奴吼了回去:“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何惧哉?我没读过书,却也知道忠君爱国!你是大周朝的百姓,是赵家军的将士。五万人和五百人,孰轻孰重,难道分辨不出来么?!”
乞奕伽悲痛欲绝,“食君之禄,而令父母愁!大周何曾将我们胡人视作百姓?五万人是人,五百人就不是人了?人命怎能数计量?天地间最多的便是人,可部落里的人,是我的父母兄弟!”
“哐当”一声,雪奴手中匕首落地,他始终没有下手。这能怪谁?他们都不是老天爷,哪里争得出一个答案!
乞奕伽只是一枚棋子,在那些以天下为局者的手中,他的命,五百羯人的命,五万将士的命,乃至于天下百姓的命,俱是轻如鸿毛。
乞奕伽告诉雪奴,赵桢本领兵在西线作战,带千骑白马军向外突围出了玉门关。而后又在云山受到乌珠流的伏击,仅有乞奕伽凭借地形优势,带其突出重围,来到羯族的地界。
最终,赵桢在圣女阿纳希塔的照料下捡回一条命。
乞奕伽引颈就戮,双眼汩汩冒血,“但那已是一年后,赵家被满门抄斩,株连九族。少帅回不去,也不能回去,日日借酒消愁。后来……总之,他与你娘有了你,便留下了。”
雪奴背脊发寒,浑身颤抖,“他们为何要致我父于死地?”
乞奕伽闭目摇头,“没有为何,利字当头便是如此,你永远不要轻信中原人,不要轻信任何人。”
雪奴,一时无语。
“你的敌人,是乌珠流与梁伦。可他们权势滔天,你无法撼动分毫。”乞奕伽说完最后的话,终于大口大口地开始吐血,“不要去……报仇……白马……好好……活……”
“舅舅!”乞奕伽的血染红了雪奴的衣襟,带着他的话,如利剑般,将少年的心扎得满是窟窿,“如此血海深仇,你叫我怎能放下?!”
雪奴看着乞奕伽布满疤痕的脸,直到天光微明。
清晨第一缕微光穿进营帐,落在雪奴双眼上,那灰绿的宝石,经过此夜后,变得无法描摹的深邃。
乞奕伽满脸青紫、七窍流血,是被人毒杀了。
雪奴慌忙将那道矫诏收入匕首的鞘内,带着刀大叫着冲出营帐。
“人呢?你怎么了?人呢?你们都怎么了?!”
“起来!起来啊——!”
日光入渔网般洒落,网住了洞穴中所有的生灵,照亮天地间纷扬的雪花,微小浮游的尘埃颗粒。水源旁边横七竖八的羯人,男女老少,俱是七窍流血。
“啊啊啊啊啊——!”
整个世界没有了颜色变幻,没有了光阴流动,只剩下雪奴孤独而巨大的喘息在他自己的耳边回响。
部落中,不剩一个活人。周望舒,早已不知去向。
第11章 围攻
雪奴没有让自己沉浸在悲伤里,他在连日带夜的奔逃与躲藏中学会了太多。
他抹干了眼泪,在祭台上累起一个小小的玛尼堆,心中暗自推测,有人早就在水源处下了毒,族人们毫不知情、日日饮用,才会在同一个夜晚发作,若真如此,下毒者必会再来查看。
他明白,想要在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不可有任何犹豫,于是迅速换下沾满鲜血的衣物,以方巾包裹赤红长发,隐于黑暗当中,步步为营地走出洞穴。
回首遥望,雪奴的内心竟有一丝可怜的庆幸,庆幸自己昨晚的经历太过离奇,故而根本无暇吃喝。他搓红了双手,捂住口鼻,不敢去碰被冻僵了的耳朵,生怕它们一碰就掉。
暴烈的风雪席卷大地,令人睁不开眼。
雪奴循着周望舒的脚印,在封冻的雪山中狂奔。他边跑边想,周望舒纵然心中愤恨,也不至于残杀老弱妇孺,更兼此等手段太过卑鄙,他那样的侠客绝不会做。雪奴甚至觉得,周望舒若真见到此番惨状,是绝不可能坐视不理的,故而他应当是在半夜就已经离开。
他为什么是半夜呢?他是发现了什么异常,或是去追逐什么人?
雪奴凭借着自己幼年时所学的捕猎经验,艰难地分辨出周望舒的足迹。可是,这剑侠轻功太好,他在雪地中奔跑,就像是一只飞鸿踏雪而过,他所留下的清浅痕迹不消片刻就已被雪所覆盖。
雪奴只能沿着周望舒离开的方向追逐,幸而片刻过后,他便发现地上还有数行不同的脚印,兼有一些打斗的痕迹,便一路半蒙半猜,直直追到后半夜。
此夜新月如钩,光线暗淡,负雪的群山比白日里更显巍峨,给人一种被包围和挤压的错觉。
雪奴远远地就听见了打斗声音,他佝偻着身子躲进草丛中,缓缓地向前方推进。与初遇时很像,他不声不响地趴在冰雪中,偷看周望舒与人对决。
不远处,三名劲装黑衣人将周望舒围在中央。
白衣剑客的额发垂落数缕,形容有些罕见的狼狈,他的手在抖,身体也有些轻微的摇晃。
“周坞主,不不不,您现在已经不是坞主。听说你的地盘被朝廷的人给抢了?中原人呐,心眼儿忒小。”说话的男子身材高大,肩抗一柄六尺长的斩马刀,说话流里流气的,“这深更半夜又冷又饿,你帮个忙,赶快将东西交出来,免得咱们都遭罪。”
周望舒持剑轻挥,正正刺在斩马刀的刀尖上,他借着一股巧劲,一剑将对方推开数丈。然而,他的行动已不及平时轻灵,只不过是慢了半步,前方的去路又被另一名黑衣人给堵上了。
这人同样身形魁梧,一柄四尺长剑于常人来说,必定会因过长过重而成为鸡肋,但在他手中却显得十分轻巧灵活。他将剑身一转,把剑刃对准周望舒,冷冷道:“莫跟他废话,咱们联手把事办了。”
斩马刀听了却不乐意,竟扛着刀跑上前来与这人争吵,“你个榆木脑袋!若是他并未把东西带在身上,咱们把他杀了,又能去哪里找?师父生气起来,又要打你的屁股了!”
四尺剑面无表情,骂:“蠢猪!他单骑出塞,能将东西藏到哪去?”说罢绕开斩马刀,一剑刺向周望舒。
常言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周望舒剑长三尺余,未交手便已占了下风,这下更被对方以巨力震退了数尺,喷出一口青紫色的污血。他的气度依旧从容淡定,不去擦拭嘴角的血迹,仿佛吐血的人不是自己,此时终于开口,道:“诸位拜火教的高手,本应在天山上远离尘俗寻求大道,为何要做他人的走狗?”
斩马刀吵不过四尺剑,便调转刀刃对向周望舒,嘲道:“都说你是江南第一剑客,却不想竟是如此的羸弱不堪,咱们不得不下山来,教教你们中原江湖客如何做人呐!”
白马远远看着,直觉有些奇怪。
他心道,周望舒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作战时几乎从不与人废话,更莫说此时已然中毒,按理应当速战速决,却突然与对方作口舌之争,应当是为了套话。如此想来,斩马刀此一言是默认了周望舒所言“他人的走狗”,透露出自己是为着“东西”而来。
果不其然,周望舒印证了自己的推测后,直言戳穿了对方的身份,道:“你们投了齐王,当真是鼠目寸光。”
“周坞主还是担心担心自己罢。我看你内力凝滞、脚步虚浮,所吐污血呈青紫色,显是中了川狼毒。”说话的是第三名原先一直沉默着的黑衣人,他身材劲瘦、个头不高,后腰皮革袋中插着两把形状怪异的弯刀。他声音冰冷,双眼湛蓝,言谈中带着一股肃杀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