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一片欣欣向荣。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现在的秦烽是不怕死亡天使的人动手,就怕他们不动手。
他们不动手,也就代表着秦烽和身边的女孩子们,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要精神紧绷。这样的时间长了,人的思想会出问题的。
所以,他必须逼对方下手,又或者是主动给对方创造机会。
这天一早,他开着牧马人出门,离开家之前,很高调的跟邻居打招呼,说要出去看一片地,再开一家厂。
他独自驾车来到郊外,一直到距离城郊三十公里的地方,放眼望去,目光所及之处全是绿油油的麦田,周围的环境十分空旷。
这可是暗杀的最好场所,对方要是还不动手的话,他可就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了。
远处,白光一闪。
然后,一声枪响,子弹呼啸而出。
对方果然上当,他的嘴角微微上翘,待子弹飞到面前的时候,集中精力将其送进了纳戒。
而他本人,装作胸口中弹的样子倒在地上,滚落一侧的干沟中。
一公里开外的地方,枪手抬起头,他穿着和麦田极其相似的伪装服,要不是因为瞄准镜的反光,秦烽根本不可能发现他的位置。
当然,伊莎贝拉早已经锁定了枪手,一旦秦烽躲不过去,她也会及时出手的。
此时的秦大少是化臻期巅峰的修真者高手,虽说狙击步枪的子弹初速很高,却也能从容的将其收进纳戒。
作为一名合格的狙击手,打中目标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通过瞄准镜确定目标已经死亡,如果对方还能动弹,就马上再补一枪。
可秦烽掉进了干沟,狙击手顿时失去了目标。
他对自己的枪法很放心,刚才的一枪打的也很有感觉,没有理由打偏,不然的话目标怎么可能倒下?
但是,他觉得应该去确定对方死了,只有拍下照片,才能算是完成任务,拿到自己该得到的报酬。
他抱着枪站起来,一只眼继续盯着瞄准镜,不急不慢的朝着那边走去。
一公里的路,他足足走了二十分钟。
而秦大少呢,半躺在干沟里,嘴巴叼着一根草茎,早就等的不耐烦了。
这样的做法的确很谨慎,可万一目标没死,二十分钟的时间足够逃出狙击步枪的有效射程,所以说,有的时候太过谨慎并不是什么好事,很容易丧失机会。
终于,脚步声越来越清晰。
他吐掉草茎,自语道:“该来的总会来,哥这通等啊。”
枪手一个箭步冲到沟边,还没来得及寻找目标,眼前白光一闪,接着是咔嚓一声脆响。
枪管从前枪托部位被一斩两段,切口平滑,而他本人也愣住了!
什么武器,竟然能把高强度合金钢制成的枪管斩断,他抬头望去,竟然是悬浮在半空中的一把剑,一把造型古朴的剑,散发着淡淡的青蓝色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