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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天才(2 / 2)

毕竟,小说这东西在曾经「电击文库杂志社」只是业余的板块,曾经「电击文库杂志社」不是没有出版过小说,但那些小说收益并不是很大,甚至部分还是亏损状态。

可眼前这两本,浅川志一敢保证,只要出版,绝对是大卖特卖的小说,能将他征服的小说,还有什么理由不征服其他人呢?

而谌羽所说的部分东西,在浅川志一看来,无非就是谌羽已经知道他从小说中看出了那非常出色的文笔,从而问了这样的问题。

文笔这东西,怎么说呢,对小说来说并不是很重要,但对于传统文学来说的话,却是至关重要不可缺少的因素。

没文笔你可以写小说,但没文笔你想写传统文学作品的话,那很难很难,甚至直接入不了门。

小说和传统文学作品最大的差距就是文笔。

“写轻小说主要是为了完成我的梦想吧,我想要将我心中的故事描写出来,展现出来给大家的观赏与认同。”

曾经做为一名扑街写手,谌羽在穿越前写过小说,这些小说并不是原创,而是根据番剧二次创作的同人作品。

可正是这些同人作品,却让谌羽自己写的都不想看的地步。

其中原因无非就是那见不得人的文笔。

在写小说后,谌羽就后悔曾经上学时语文没有学好,导致自己肚子里的词汇量如此稀少,写小说时,明明很多东西想要表达出来,可是因为词汇量的关系,却完全表达不出来,甚至,因为表达不出来的关系,多次他本人会陷入一种知道写啥却写不出来的纠结状态。

在妙笔生花的辅助下,谌羽写抄出来的魔法和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这两本轻小说,准确来说已经算得上同人作品了。

虽然两本轻小说人物、剧情大致相同,但其中细节方面,谌羽做了不少改变,之所以改变,是受到他之前同人写手身份影响。

这次与穿越前最大的不同,就是这次他写的两本同人,他完全看得进去,甚至他也会有最初浅川志一看完魔法所露出的痴迷状态。

这种状态,就是文笔好带来的魅力,这也可以说是文字带来的魅力。

而踏入小说这行的写手作家,最初大部分都是抱着想要将自己心中构思的世界写出来给大家观赏的心态来写的,剩下部分则是想通过小说来赚钱或者想要因此出名。

而谌羽呢,最初目的是想通过这条路径达到出名的地步,可后来他在看到自己写抄的两本轻小说后,找到了曾经多次想要找回的感觉。

这种感觉就是,他想要将自己看过的番剧后,自己的想法见解写出来,来得到他人的认可。

就这样,谌羽才几乎闷在家里一个星期,完全是过着家里蹲生活。

这一个星期,谌羽除了吃饭休息会外,其他时间都是在写,他迫切的想要将心中想的世界表达出来。

这一个星期,他的睡眠时间总共加起来不过35个小时。

现在仔细盯着谌羽脸庞看的话,能隐隐看出他双眼中那不浅的黑眼圈。

曾经因文笔的关系,谌羽无法写出轻小说式的同人,现在有机会完成了,说是他的梦想也不为过。

“梦想......”

浅川志一没想到谌羽会这样回答。

他以为能写出这样小说的天才,写作目的应该是有大志向,比如说引领潮流什么的......

可他没想到,这位真正的天才,写作目的却如此普通。

身为「电击文库杂志社」社长,浅川志一曾经也询问过投稿来的小说作家,问他们写作目的是什么,大部分作家回答的都是谌羽说的类似内容。

如果换做之前,对于谌羽这样的回答,浅川志一或许有些不屑。

写小说这一行,完全可以用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这话来形容业界内的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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