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她吭声,“小璟。”
“嗯?”少年嗓音轻起来,跟泉水似的。
“今天,”迎晨幽幽的,看着垂落下来的水晶灯,说:“唐总跟我求婚了。”
唐其琛是认真的。
共事四年,这男人做什么都正派,工作认真,为人认真,对待感情也是豁开了真心。
他说,见父母。只要迎晨点头,明天俩人就能直飞上海,把事儿给定了。
迎璟哦了声,“你答应了没?”
迎晨声音扬高:“怎么可能。”
迎璟:“你还想着厉哥?”忍不住了,又问:“他哪儿好?”
哪儿好?
说实话,厉坤这人算不得十全十美,有点大男子主义。没认准你的时候,淡漠,不在意,甭管你是男是女,态度硬得跟块石头似的。
但认定你了,命都能给你。
两人好的时候,厉坤当时工资并不高,他有骨气,觉得二十多的爷们儿一个,就不该伸手问家里要钱。于是自己省着,把钱都攒着。
迎家什么底子啊,给迎晨的都是最好的。十八、九岁的小姑娘都爱美,迎晨不缺零花钱。但厉坤心里拧巴,觉得这是他女人,自己就有义务给她钱花。
他那时是在淮海陆战队,一个月放两天假,嫌汽车票贵,就买凌晨的火车站票,二十几块钱,站到天亮。
见到迎晨了,每次都给银|行卡:“拿着,想买什么就买。”
迎晨问:“你哪儿那么多钱啊?”
厉坤说:“表现优秀,部队奖的。”
迎晨在大院儿长大,对部队的体制很了解,就算有奖励,哪能有这么多三千五千的。她当时没说,大大咧咧地揣兜里。
而厉坤返程回队里的时候,总能收到迎晨的短信:
[卡放在你背包的侧袋子里啦,你别太省,吃点好的,我爱你哦。]
十年前的手机不智能,短信的字儿又大又方正。
厉坤坐在车里,眼眶子都红了。
再后来,他学聪明了,不给钱,而是拽着她上街直接买。
裙子,t恤,牛仔裤,净挑贵的,唯独不买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