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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1 / 2)

此时的大学没有强占后排座位的习惯,全都是争着抢着往前面挤,有时候前面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不多的位置,同宿舍或者同班的就会分开坐。毕竟又不是小孩子,上课听讲可没必要扎堆。

碰巧,喜宝和那个正喋喋不休抱怨着的女生坐到了一起。

“早知道,我也应该报外语系的,其实我挺喜欢英语的,我家还有个收音机,每天早上都会念一段英语广播,听着可有意思了。”

运气不好被挤到后排的刘晓露伸手戳了戳她:“你以为外语那么好学?我现在啊,每天看到马哲课本,都觉得格外得亲切,起码上头印得都是亲爱的方块字。”

那女生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这么说也没错,起码我不用从头开始学。对了,背单词好玩吗?”

回答她的是刘晓露的呵呵声。

学音标、背单词、练口语,这是外语系最头疼的事儿。更要命的是,老师几乎都不会布置作业,至少没有书面要上交的作业。别以为这是好事,如果有作业的话,起码有个学习的方向,而一旦没有作业,她们就只能自己埋头苦读,连个方向都没有。

不多会儿,上课铃就响了。

几乎是在铃响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同学都闭上嘴,端正的坐在座位上,两眼直视前方,随着老师进入教室,整个教室里只余老师的声音,再无其他任何响动。

马哲课是连着上两节课的,所有中间的课间他们终于能出去上个厕所,或者喝口水、歇口气。

喜宝从书包里摸出了她的水壶,还是那个陪伴了她数年的军用水壶。不同的是,以前上初高中时,看到她拿出军用水壶,周围全是艳羡的目光,而现在,大家更推崇那些小而轻便的塑料水壶,毕竟样式新潮又好看。

正喝着水,喜宝听到身边的女生跟刘晓露说起来了入团申请的事儿。

其实,很多大城市的高中就已经开始入团了,他们班就有三五个团员,开学第一天,班主任就从团员里挑选了两位成绩好的,分别担任班长和团支书,至于其他的班干部则由这俩人自行商议,而类似于像宿舍长之类的职务,更是跟老师无关。

大学的自由度真的很高,幸好,他们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并不缺乏自控力。

入团申请书,几乎全班同学都填了,没填的也是因为她们本身就团员。至于入党,大一新生连申请的资格都没有,一般这事儿都会在大三以后再提。当然,若是特别优秀的学生自是另当别论。

喜宝也填了入团申请书,听团支书说,只要出身没问题,学习成绩一直保持着优秀,期间又没有犯错,通过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这事儿,办完后就被喜宝抛到了脑后,要不是今个儿临时听人提起,她都快忘了。

那女生和刘晓露聊完了入团的事儿,又提起了各系的不同。说到外语系时,再度羡慕不已:“你们系不单老师和领导重视,也是最受其他系男生的喜爱了。”

外语系出美女,尽管这话全无道理,不过每年报考外语系的,确实是以女生居多。就说今年好了,光是喜宝所在的英语系,一共有两个班级一百十六位新生,其中却只有十二个男生,可见男女比例之夸张了。

巧合的是,这一届的新生里,丑的还真没有,倒是土气的有不少,可仔细看去,各个都是眉清目秀,还有好些个极品美人。

喜宝喝完了水,又复习了一遍上节课的内容,趁着还有几分钟的空闲,开始翻看起了下节课要教的内容,她其实已经预习过了,不过能再多看两眼总是好的。

一旦进入了学习状态,她就彻底无视了周遭的情况,完全没有注意到,她身边的女生在说到外语系极品美女的时候,笑着瞥了她一眼。

……

入夜,洗漱完毕后,女生们纷纷坐到了床上,或是坐着看书,或是闭着眼睛无声的背着单词,极个别会凑到一起说会儿悄悄话,毕竟学习了一天,也该让脑子休息休息了。

王丹虹一脸烦躁的拿手拍着薄被,她是乡下学生,其实情况应该是跟喜宝类似的,然而她没有喜宝那么幸运,小学语文是当地的乡村老师教的,那个老师本身就是初中文化程度,一辈子没离开过当地,教书再认真,也无法掩饰自身的缺陷。

因此,面对如同天书一般的音标和英文字母、单词,王丹虹几乎要疯。

正好喜宝背完了今天教的内容,正打算起身倒杯水凉着,就听到王丹虹郁闷的叫了她的名字,问她:“宋言蹊你以前是不是学过?对了,你是为啥选择了英语系?”

“我只学过基础音标,报考英语系是我高中班主任建议的。”喜宝谨记她奶的叮嘱,不过一般的日常对话,她还是态度很好的回答,边说着边拿出热水瓶给自己倒了半杯水,顺口问道,“那你呢?”

“被调剂过来的。”王丹虹一头栽倒在被子里,她的成绩在她所念的高中里是一等一的好,可放在全国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可她又一心想来京市大学念书,分数不够,自然就被调剂到了冷门的专业。不过,话是这么说的,能考上京市大学本身也是件极为了不起的事儿,再说了,英语系搁在外语里头,是绝对的热门。

水还有些烫,喜宝把搪瓷杯搁在了书桌上,笑着抬头看王丹虹:“外语很重要的,咱们好好学,以后不愁找不到工作。”

“大学生是包分配的,我干嘛要担心找不到工作?”王丹虹还是很颓废,可她已经考上京市大学了,绝没有勇气选择复读,再说了,她家里也无法承担复读费用,要知道高中是自费的,大学则是费用全免,而且每学期都会有不菲的奖学金。

见她俩聊了起来,其他女生也都累了,顺势放下了课本,趴在床头加入了聊天队伍。

“宋言蹊,你是在县里念的小学吗?”

喜宝摇了摇头:“初中和高中是在我们县里的县一中念的,小学是队上的。不过现在改名了,叫红旗小学。”

“那为啥你会学过英语呢?你们老师那么厉害?”

“我们老师呀!”喜宝想起了自己的启蒙恩师,不由的嘴角上扬,“曾校长可厉害了,他是在京市上的学,就是咱们京市大学的附属高中,京大附中。”

“什么?!”除了喜宝之外的其他女生齐刷刷的惊呼。

京大附中不止是京市的重点高中,搁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极为有名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光说今年,京大附中就有五成的高三毕业生成功的考入京市大学,至少九成考上了重点大学。

“我没说过吗?曾校长是京市人,他爷爷还是咱们京大的老教授呢,父母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他是因为当年主动要求下乡支农才去了我们家那边。去了没几年后,就当上了队上小学的校长。”

“你的运气太好了……”王丹虹眼神复杂的看着喜宝,紧接着就跟浑身力气被抽空一样,躺到了床上,“知青啊,我姑父也是知青,在回城政策出来之后,就跟我姑姑离婚了。我小姑人可好了,以前最疼我了,离婚后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可我大伯妈那人坏透了,天天在家里骂人,我小姑回家没两年就病死了。”

喜宝宿舍八人里头,有六个是乡下来的,还有两人里头,一个是来自于小县城,唯独只有刘晓露是大城市的女孩子。

提起知青的事儿,除了喜宝之外的其他女孩,都没有任何好感,包括刘晓露。

“我大舅也是知青,当年我外公选择留我小舅在城里,让我大舅下乡支农去了。我妈运气好,毕业的时候刚好工厂找工,她考上了,然后经人介绍跟我爸结了婚,不到两个月就怀了我,正好逃过一劫。前几年,我大舅回来了,他明明就在乡下娶了媳妇儿生了孩子,结果就一个人回来了。回城后不久,气死了我外公,抢了家里的房子,还把我小舅一家子赶出来,非说全家都欠了他的。”

刘晓露当然也明白,当初大舅是为了家里牺牲的,可这是国家的政策,也不能完全怨家里吧?而且,她小舅身体很不好,如果真的去了乡下,是绝对捱不到回城的。

其余几个女生也不由的说起了自家的事儿,哪怕家里人没有跟知青结合的,亲戚朋友里头也有不少。就有人问喜宝,难道恰好分到你们那儿的知青都是好的?

当然不是。

喜宝苦笑一声,伸手握住了搪瓷杯:“怎么可能都是好的呢?我和哥哥考上大学后,就有不止一个乡亲来拜托我们,说万一在外面碰到了,就回来报个信。这里头,就有不少是在我们那儿结婚生子的。”

如果是单身的,甚至包括那些订了亲最后没成的,乡亲们也不会说啥。最怕的就是抛下老婆孩子直接远走高飞的,当然也不缺那些抛夫弃子的,有些更可恶,走的时候满嘴抹了蜜,说的比唱的都好听,只说自己先走,等安顿下来后,一定会来接孩子的,诅咒发誓的都不在少数。

然而,事实却是,走的人就这样走了,那些县城周边的还好,带人上门闹一闹,无论结局是好是坏,终究还能得个说法。要是年纪轻点的,把孩子给父母养着,自己也能带嫁一回。甚至还有两对,双方都是被男女知青抛弃的,索性凑成一家子,谁也别嫌弃谁。

最可恶的就是那种毫无音讯的,是好是歹倒是给个说法,直接一走了之,然后音讯全无,留下的人连再找都不可能了,只能望眼欲穿的等着、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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