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丁毅带着陈若兰去刚刚开枪的地方看。
他现在已经有点知道,陈若锋出来跑步都带四个保镖,家里一定非富则贵,今天这事,死了好几个人,他们一点也不急,肯定是能摆平的。
两人并肩走向那里,丁毅想来想去,有点不明白,于是就问:“姐姐,我见到别的美女,都会嘻皮笑脸,甚至调笑一番,为什么面对你的时候,觉的自己也很正经。”
这话丁毅是想了半天才决定说出来的。
以前他可以在陈若兰面前扮萌,装正经,但是他知道,这种事情瞒不了多久,陈若兰不同普通人,想要直心得到她的帮助,最好对她也真诚一点。
“呵呵。”陈若兰闻言呵呵一笑:“你个小滑头。”眼中的神色,似乎早知道丁毅也不是什么好鸟。
然后就见她突然脸色一正,站着不动,满脸正气道:“我听师父说过,我们这一支的形意拳,是李存义传下来的,我们的形意拳,先练劈拳,再练钻拳。”
“我们门中的宗旨,是保家卫国,不是招摇生事。”
“当年我师父入门时,师父的师父对他说:“勇气和本领,要报效国家,对于私人恩怨,可以摆出一副窝窝囊囊的样子最好,练劈拳的时候,不准在人多的地方练,不准占别人的地方,遇到有人生事,不准动手比武,要学会以理服人,以德服人,要留着时间习武,不要卷入是非中,虚耗了光明。””
“因为劈拳练息,这个功夫得一年才能成京,先去病再强身,通过练息,身上的气养育起来,大脑时常会有灵感,此时学拳就真的是趣味无穷了。”
陈若兰的话听起来答非所问,丁毅也听的半懂不懂,一脑门迷惑,心中却想着:“以德服人,那我倒是最喜欢。”
不过私人恩怨,为什么一定要窝窝囊囊?有时忍不下去怎么办?
陈若兰看丁毅似懂非懂,又继续道:“水处卑下,往下流,所以练成钻拳后,人的性格会变的沉稳谦和,皮肤质地都会改善,声音非常悦耳,心思也会变的很缜密,清末民初时,很多老前辈不识字,可是他们气质高雅,很有涵养,看起来就像饱诚诗书的文豪大家,就是因为形意拳是内家拳,不但改造人体还改造心志。”
“人品与拳法是相辅相成的,老前辈们收徒,最重要的就是看人品。”
“我懂了。”丁毅这下终于明白了,难怪觉的她皮肤这么好,像小宝宝,声音也动听。
陈若兰也算功夫小有成就,所以心性十分沉稳谦和,外表气质高雅,令丁毅看上去,生不出一丝亵渎的心念。
这是功夫影响到心志,进而影响到别人。
这陈若兰要是有明师指导,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丁毅暗暗佩服。
而且,他也听出话外之音,陈若兰是要丁毅也能收心养性,对练国术才有益处。
老子这爆脾气,动不动要以德服人,恐怕是不合你们门中的条件了,还好没拜师。
陈若兰只见过丁毅两次,却也有点了解丁毅的为人,这番话是在解释形意拳,也同时在提醒丁毅要改变性格。
说话之后,两人来到现场。
陈若兰问了问丁毅,丁毅也实话实说,就说那两人来杀自己的,当然,为什么杀他也没说,陈若兰也没问。
陈若兰一边问一边看,看地上的脚印,子弹打出的弹孔。
现在是夏天,地面很硬,丁毅都看不出脚印,陈若兰好像能判断对方都站过什么位置。
看了一会,她惊讶的回头:“你背对着他们,都能知道他们在开枪打你?”
难道你练成了‘不闻不见,觉险而避’不成。
丁毅干笑:“其实之前我看到林中有人,他们一动,我就动了,这不,当时来不及躲,只能往地上滚,很狼狈的。”
陈若兰若有所思,现代社会,火器是国术最大的敌人,正是火器的盛行,才导致国术的衰败。
她一直觉的丁毅身上也有迷。
“国术练到家,才能躲子弹,你也算不错了,这样吧,我教你一门步法,今后再遇到枪手,不用满地打滚这么狼狈。”
“真的。”丁毅大喜。
第七十四章 追超跑
“你先不要高兴,我没资格收徒弟,门规也不能让我乱传授,我这步法是另一位前辈教的,不是我本门的功夫。”
“还有,现代社会,枪支才是利器,身法再快,不到化劲,还是很难躲过子弹,你现在明劲都没进,就要靠预判,不能等枪响。”
“枪响了,你再动,基本已经死了。”
“姐姐明劲巅峰了吧?”丁毅问道。
“不到暗劲,算不上什么。”陈若兰淡淡的道,没一丝得意之色,反而很谦虚。
丁毅想了想:“化劲真能躲子弹?”
“宫保田知道吧,民国时张作霖请他做了东三省巡阅使兼奉军总教练,张作霖第一次见他时不相信他的功夫,他站着让张作霖打了两枪都没打中,张作霖还要再打时,发现宫保田已经到了他身后,随时可以取他的性命。”(这段典故就不多写了,在《霸道神仙混人间》中有详细描述。)
丁毅听有点神往,要是让老子练到化劲,子弹也不用怕了。
陈若兰似乎明白丁毅的心思,暗暗摇头:“你千万别胡思乱想,武功不到巅峰,永远不如火器,一把枪打不死你,可以有十把枪,十把枪不行,可以有一百支枪,除非你练到孙禄堂那样的‘不闻不见,觉险而避,神行机圆,无人能犯’,那才真正不用害怕火器。”
“来,你看好,我只走一次,能学多少,看你的本事。”陈若兰开始传授步法给丁毅。
丁毅立刻抛开各种想法,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陈若兰一边走一边说,速度飞快,进退似电,语速也快到极限,一般的人真的还记不下来。
“步法,有寸步,垫步,快步,剪步,如三尺远,寸一步可到,即用寸步,如四、五尺远,即用垫步,快步者,起前足,带后足,平走如飞,并非踊跃而往也,犹如马奔虎践之意也,非意成者,不能用也,紧记远处不发足。倘遇人多或有器械者,则连腿带足,并剪而上,即所谓踩足二起,鸳鸯脚是也,善学者,随便用之,总不可执,习之纯熟,用于无心,方尽其妙--”
“上法以手为妙,进法以步为先,而总以身法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