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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2 / 2)

食物刚刚入口,白缎突然感受到一股强烈得被注视感,他下意识扭头通过窗户看向店外,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怎么了?”刘朗疑惑地问道。

白缎有些坐立不安,却又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只能摇了摇头,努力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那么哥哥——我是说‘郑旭’呢?他回到郑家后的情况,你了解多少?”

“郑旭这个人我知道的不多,只是听说是个老实人,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就不怎么到处蹦跶,素来安分守己,和个隐形人一般。要不是你今天提起,我都快要忘记他的存在了。”刘朗耸了耸肩膀,“至于具体情况,我还得帮你打探打探。”

“多谢。”白缎轻轻点了点头,诚恳地致谢。

虽然他并没有与白旭断了联系,却仍旧担心对方会报喜不报忧,自然希望更加详细得、从旁人的角度来了解白旭这四年的生活——这也是白缎并未给白旭说一声便跑来京城的原因,一来是想要给哥哥一个惊喜,二来,他也希望能够看到白旭最为真实的生活状况。

由于聊起了感兴趣的话题,所以不知不觉间,这顿饭吃得有点撑,当白缎跟着刘朗结账离店的时候,天色已然微微发暗。

饭店离刘朗出租的公寓并不算远,刘朗建议两人散步回家、顺便消消食,而白缎自然也没有什么异议,毕竟他住在刘朗家中,客随主便。

回公寓的路上,白缎一直有些心神不宁,总觉得有什么跟在他身后,密切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发现白缎频频向后张望,刘朗有些莫名其妙:“有什么事情吗?”

“……我总觉得,有人在看我。”白缎皱着眉,语气不解。

“那还不正常吗?”刘朗大笑起来,趁着白缎走神的功夫搭住了他的肩膀,勾了勾白缎耳边柔软的发丝,“你这幅相貌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可是百分之百呢!等到开学之后,京大的新晋校草非你莫属!”

白缎不太自在地扭头躲开刘朗的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嗯,我知道,开个玩笑。”刘朗将手臂缩回来,他看着白缎快走几步、与自己拉开距离,下意识搓了搓自己刚刚搭住白缎肩膀的手。

——不知为何,在那一瞬间,他竟油然而生一股浓重的危机感,仿佛自己再对白家弟弟做点什么,就要被剁手那般。

抓了抓头发,刘朗莫名其妙地纳闷半晌,终究还是将这股预感当做是一时抽风、丢到脑后,快步追了上去。

不远处的街角,白旭从阴影处转了出来,注视着白缎与刘朗并肩而行的背影,微微眯起了眼睛。

第9章

回到公寓后,白缎早早便洗漱完毕、上床睡觉,因为刘朗明日要带他出去玩,为他介绍一些自己在京城中的朋友。

白缎对于这类聚会一向敬谢不敏,毕竟他不喜欢与陌生人接触,也不喜欢太过热闹的场合。不过,他却无法拒绝刘朗的邀请,因为刘朗的朋友大多都是京城的公子哥儿,有几个还与郑家走得颇近,应当比刘朗还要了解郑家与“郑旭”的情况。

很显然,虽然彼此接触不过一天的时间,但刘朗却迅速拿捏住了白缎的软肋——只要有“郑旭”在前面吊着,那么无论白缎如何不甘不愿,都会乖乖上钩。

来到京城的第一个夜晚,白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中满满都是白旭的身影,他想象着哥哥长大后的模样、担忧着他在郑家的处境、幻想着两人见面时的场景,一直胡思乱想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勉强入睡。

理所当然的,这天晚上,白缎梦见了自己的哥哥,而且还是一场相当旖旎的梦境。在梦中,他和长大后的哥哥拥抱、接吻,然后做了些过程朦胧却相当羞耻愉悦的事情。

第二天醒来,白缎有些烦恼地看着自己濡湿的内裤,默默叹了口气。

这已经不是白缎第一次经历以自己和哥哥为主角的春梦了,自从他步入青春期、开始觉醒性意识后,白缎的梦境中就到处充斥着白旭的身影,由模糊到清晰,就仿佛是他对于白旭的感情,由懵懂到深刻。

可以说,正因为梦中的场景,白缎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对于白旭所怀揣的感情,意识到白旭对于自己而言并不仅仅是一同长大的哥哥,还是想要继续走下去、一辈子在一起的恋人。

翻身下了床,白缎翻出干净的内裤换上,随后穿好衣服,拿着弄脏的内裤进了卫生间。

将内裤洗好后,他拉开卫生间的门,却恰好碰到同样起床、准备洗漱的刘朗。刘朗睡眼惺忪得道了声“早安”,目光在白缎手中晃了一圈,随即“嘿嘿”一笑,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男生在大清早洗内裤,其中的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

“小弟弟一直忙着学习,都没工夫解决生理问题吧?听说,你连女朋友都没有交过?”刘朗朝白缎挤了挤眼睛,语气揶揄,“如何,要不要哥哥带你出去‘玩一玩’,见一见‘世面’?”

虽然并未明说,但刘朗口中的“玩一玩”显然不是单纯的玩耍。白缎冷静地看了他一眼,侧身从刘朗身边走过:“不要。”

“为什么不要?害羞吗?”刘朗反手勾住白缎的脖颈,嬉笑着阻止他离开。

白缎停住脚步,伸手将刘朗的胳膊拽下来,语气冷淡:“因为我还是未成年。”

刘朗噎了一下,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他无语地看着白缎快步走回房间、关上屋门,抬手抓了抓自己有些乱糟糟的头发:“好吧,你是未成年你最大。”

而门内,白缎也迅速掀开了自己冷静的伪装,他望了望自己手中仿佛烫手山芋一般的内裤,随后通红着面颊、将它晾了起来。

——第一次入住别人家就被对方撞见这样的场面,简直又羞耻又尴尬,白缎刚刚脑中一片空白,天知道他是怎么应对过来的。

——所幸,白缎有一种天赋技能,那就是他越紧张不安,就越显得冷静淡定,很是能唬一唬不知情的外人,也只有在真正感情亲密的人面前,才会显露出单蠢的本性。

在屋内磨蹭了半天,终于将脸上的热度降下来,当白缎再次若无其事地走出房间时,刘朗已经洗漱完毕、换好衣服买来了早餐,正坐在桌边大快朵颐。

见到白缎,刘朗扬了扬筷子上夹着的煎包:“你终于出来了?快点来吃饭吧,未、成、年!”

听到这句意有所指的称谓,白缎不由又有些尴尬,他假装自己对于刘朗的调侃充耳不闻,默默坐到了桌边。

吃完已经不算早的“早餐”,刘朗便带着白缎去了京城郊外的跑马场。

因为这次聚会要带一个陌生人参加,刘朗提前向自己的朋友们通了气,聚会地点也刻意避开了那些乱糟糟的场合。虽然刘朗的朋友们并未拒绝他介绍白缎的提议,但实际上,他们对于这个小他们五六岁乃至更多的小男孩却没有太大的兴趣。毕竟三年一代沟,这些京城的玩咖们并不觉得,他们能够和这个小弟弟玩到一起去。

不过,这种漠不关心的冷淡情绪在他们看到跟在刘朗身后的白缎时却骤然一改,原因无他,纯粹是看脸——就算玩不到一起去,能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小男孩跟在身边,最起码也很是赏心悦目。

所幸人以群分,刘朗的朋友们虽然喜欢玩闹了些,本性却并不坏,倒是也没有人打什么坏主意,否则刘朗也不可能将白缎带到他们面前,介绍他们认识。

面对陌生人,白缎一贯都是沉默的,而刘朗知道他的性子,也没有强迫他与众人交谈,打算先带他玩一会儿,等到众人熟悉一些后在帮他打探“郑旭”的消息。

熟门熟路得穿戴好护具,刘朗稍稍叮嘱白缎一番后便率先跑去马棚选马,而白缎则因为第一次骑马,被留在了后面,一边被马场的工作人员教导如何穿戴护具,一边听取跑马时需要注意的各类安全事项。

虽然没有骑过马,但白缎对于这项运动却并不怎么感兴趣,他漫不经心地将护具套在自己身上,微微有点走神,突然,肩膀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

白缎愣了愣,扭头看去,随即动作猛然一顿,整个人都愣在了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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