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常爱吃面食和主食,不过也许是最近太忙,也许是菜谱太多了,唐飞柳在想吃面食的时候,一直是搭配的中式拉面,这会儿想起来这种做法,看着面前色泽鲜艳的面条,闻着番茄微酸混着肉的香气,顿时也口水分泌加快,他招呼着大家说:“用叉子绞着吃就行,快吃吧!”
说完,唐飞柳一口塞到嘴里,入口香浓的肉汁和面条混合,番茄的微酸又减轻了油腻,让人一口吃下去,还想继续再吃,唐飞柳觉得自己简直不能更棒棒了!
看到唐飞柳在吃,爱德华对他在食物这方面可谓是全然的信任,也跟着吃了一口,入口的香浓让公爵大人眯起了眼睛——该说是命中注定还是天赋遗传呢?总之那么多美食,无论是鸡汤拉面还是小肉饼还是馒头和辣椒炖杂菜……爱德华阁下却毫无任何阻碍地第一口就判断出来了,他最爱这个!
大约这就是根植在欧美人民心中的魂,命中注定的真爱,总之艾伦和罗杰斯也尝了一口,艾伦先生还好,罗杰斯第一口就被征服了!
这就是他寻寻觅觅,最好吃的主食!!!
而接下来还在后面,这里靠海,珍贵的海鱼在这里卖的十分便宜,唐飞柳直接问了鱼肉特点之后,挑了滑嫩无骨的鱼做了一条烤鱼!
先是涂了香料辣椒腌制,然后炙烤,最后裹着红油一瓢浇下去,用锅子炖起来,下面铺了些洋葱打底——这道菜可是唐飞柳的精心改良版本,在现代时候,或许有不爱吃羊肉、觉得腥膻的朋友,但是烤鱼,这可是男女老少都最爱的食物。
娇气的罗杰斯显然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罗杰斯爱吃肉,但是他不喜欢羊肉的腥味,牛肉倒是还可以,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鱼肉和鸡肉,但是他以往吃的都是简单炙烤的鱼,吃的也大多是鱼本身的鲜嫩,这回第一次试探着吃了一口,罗杰斯猛地看向唐飞柳,那眼神简直像是一见钟情!
爱德华不太能吃辣,艾伦走南闯北,什么都吃过,接受度比爱德华高,但是对烤鱼也是觉得好吃,却不像是罗杰斯那么狂热,不过这番茄意面本身就非常好吃,再说唐飞柳也知道爱德华不能吃辣,因此也给爱德华做了道他最喜欢的黑胡椒烤牛腩,鱼就让爱德华尝尝就好。
唐飞柳好久没下厨,自己吃的也是肚子圆滚滚,他躺在沙发上休息的时候,心里还在想……可惜这会儿还没有芥末和酱油那种吃法,不然厨房的鱼还可以用来做鱼生……
不过这是唐飞柳的想法,在其他人看起来,今天的食物十分好吃,尤其是罗杰斯少爷,他晚上根本没怎么搭理艾伦,而是苦思冥想,在第二天的早上,唐飞柳才起床,就发现幼稚爱计较的罗杰斯少爷带着温柔甜蜜的笑容,正亲自给他摆盘好了早餐,旁边的侍女正一脸惊恐地看着他……而罗杰斯发现唐飞柳的第一眼,就带着笑容打招呼:“这不是兰斯阁下吗?您起床了?我已经为您摆好了早餐……咖啡还是我亲手冲的呢!”
唐飞柳觉得他可能是睡迷糊了,他很需要马上躺回床上再起床一次。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罗杰斯就已经冲了过来,亲热地拉着唐飞柳的手,牵着他一路走到餐桌前,然后亲手为唐飞柳倒了一杯香浓的咖啡。
“这……这里面放了什么?”唐飞柳疑惑地看着罗杰斯,颤抖地发问。
他认真想想,他和这位少爷有来有往地斗法,但是还没到要给对方下巴豆的地步吧?!
罗杰斯显然没明白唐飞柳在说什么,想了一下才笑出来,说:“兰斯阁下你真会开玩笑,我就放了咖啡和牛奶,没有别的!”
“不是……你先告诉我今天怎么这么热情,不然我不敢喝。”唐飞柳认真地直接发问。
“就……就我想说……昨天的东西很好吃,谢谢你!”罗杰斯吞吞吐吐地说着,然后看着唐飞柳显然还在茫然,想了想,又尴尬地说,“我们家的厨娘特别会做点心,我可以和你换吗?”
哦吼,居然真的这么就妥协了吗?!
唐飞柳隐隐猜到这位少爷是有求于他才会这么热情,但是一个人得是思路多么单纯天真才会这么直来直去啊!
唐飞柳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仿佛精灵一般的罗杰斯,心中有种不知道怎么说的感觉——他是在想,幸好这个小少爷命好,长成这样,还是在南登乡那个乡下长大,有人保护又生在地位较高的绅士阶层。
要是他这个性子又这个样貌,生长在无人保护的地方或是更加乱一些的地方……只怕人生路要可怕许多。
不过要是真的换个出身,也许罗杰斯就不会这么天真了,也不会这么……又招人讨厌,但是一卖乖,就又真的挺招人疼的。
这个世界上千人千面,但是能出罗杰斯这么个自信天真的小奇葩,也还是极少的概率,唐飞柳都忍不住被他那样子逗笑了,假装苦恼地说:“可是点心的食谱……奶油蛋糕、糖霜蛋糕、甜面包、华夫饼和饼干……我都有呢。”
这一口气说出来的东西,让罗杰斯瞪大眼睛,他认真地思考,发现他家的厨娘会的东西,显然唐飞柳都会,他沉默一会儿,正当唐飞柳觉得自己是不是把这少爷逗太过的时候,罗杰斯一脸毅然地说:“那好吧……那我只能拿那个来换了!”
当天晚上,爱德华和艾伦吃到了一道十分特别的食物——脆皮烧鸡。
这道食谱是帕尔家祖传的待客菜,据说是从某位嫁给贵族的姑妈之中传出来,是十分珍贵的食谱,而显然的,这道菜让唐飞柳也震惊了!
这个时代和亚洲同期差不多,真正的美食都属于大贵族,平民们有些连饭都吃不饱,而罗杰斯和唐飞柳折腾许久,唐飞柳闻到那鸡肉的酥香,从烤箱里面一端出来,在桌上一切开,就看到那微微淡黄的肉汁从啪咔一声碎开的鸡皮里冒出来,然后从里面猛地爆出香料和鸡肉完美融合的香气,让人几乎一瞬间就流下了口水。
罗杰斯真是……唐飞柳吃了一口,被外脆里嫩的烤鸡征服了,他觉得自己人情欠大了,于是不再逗这个少爷,见罗杰斯居然对烹饪真的有兴趣,干脆地就和他一起交流起来。
罗杰斯原本是天天漫不经心的性子,但是他对于烹饪显然十分有兴趣,也有天分——通常来说,热爱食物的人,做起菜来也比较容易被点拨,毕竟脑海之中的鉴别能力就高于一般人。
而在出海之前,罗杰斯沉迷厨房,两人倒是关系越来越好。
罗杰斯是个一根筋的人,他觉得教导他很多食物做法的唐飞柳是个好人,于是临到要出海的时候十分舍不得,并热情邀请他:“你记得要来新大陆啊!艾伦说你们以后也会去的,我到时候一定找到新鲜的好吃的招待你!”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唐飞柳其实越来越喜欢罗杰斯,他性格天真而且傲慢,被很多很多的爱包裹着长大,因此心底对什么事情都带着一股爱谁谁的潇洒,嘴上不肯吃亏,但是做事坦荡磊落,喜好都在面子上毫不遮掩。
这样的人做朋友无疑是极好的,尤其是唐飞柳这种有秘密的人,和罗杰斯这样的朋友相处,十分放松惬意。
因此唐飞柳也笑着点头,并且认真地掏出一叠纸来,认真地说:“罗杰斯,这是我还没来得及教你的食物,有些是新大陆才有的……你可以到时候试试。”
罗杰斯深深地感动了,他眨巴着绿眼睛看唐飞柳,眼里简直快要流出泪水来,他从脖子里扯出一条碧绿碧绿的项链来,塞给唐飞柳:“这是我最喜欢的项链,留给你做纪念!”
说完,他不舍地抱着唐飞柳,用脑袋蹭着,像是幼犬一般……唐飞柳不得不说,这家伙能一直这么被人喜欢,性格那么糟糕都有无数人包容他,或许真的是天生讨喜的天分。
风帆扬起,不舍的罗杰斯被艾伦牵着走上船。
“哎,你说罗杰斯那么不愿意,怎么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点也没想跑啊?”唐飞柳看着罗杰斯乖乖被牵着上船。
爱德华显然也回答不出来这个问题。
倒是唐飞柳和罗杰斯相处的很久,他摇头轻笑着说:“……这家伙虽然脑子不清楚,但是直觉倒是很强。”
在现代的时候,唐飞柳听说过一个说法,说有些人是天生能够得到幸福的性格,他们总是能凭借本能知道谁对自己最好,谁是自己最喜欢、最重要的人……往往脑子还没想清楚,脚步就已经忘正确的方向而去。
而远远地,传来罗杰斯的声音:“啊!你给我把香料带齐了吗?!兰斯说的辣椒你有给我好好种在船里面吗?!”
趾高气扬的,却充满活力。
罗杰斯和艾伦乘坐的船队慢慢离开港口,而爱德华带着兰斯又挥别了杰斯等人。
“……我们以后也会去新大陆吗?”唐飞柳微微怅惘地看着那些船队,第一次感觉到了寂寞。
不是别的,而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距离就代表了各种变数,没有电话,没有电脑,没有办法随时联络……因此有些人随意挥手,转身可能就是一辈子。
“你想去吗?”爱德华轻声问唐飞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