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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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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作者:江千里

文案:

现代人、妻受唐飞柳穿越中世纪——满地都是黄金大便、人们随地尿尿、衣香鬓影并一辈子不洗澡的贵族、还有茴香腌制藏红花染色的“美食”……

唐飞柳表示:……就算死也不能这么过!

撸起袖子,他要给这些中世纪的野蛮人看看真正舒适的生活!

公爵:“……好吃,你做的食物很好吃,你看上去也很好吃。”

唐飞柳:“……公爵,你刚才是在和我调情吗?”

现代吃货人、妻洁癖受穿越成早产金发蓝眼绅士小少爷,遇到黑发黑眼恶魔之子大公爵。

金色小奶喵在黑猎豹身上打滚的日常。

主角吃货,所以吃的可能提的比较多。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异国奇缘 异世大陆 种田文

主角:唐飞柳、爱德华 ┃ 配角:劳伦斯、亚瑟 ┃ 其它:种田、基建、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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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哈喽中世纪

唐飞柳抱着自己的小箱子,坐在豪华的欧式马车里面,外面雪白的马得得得地奔跑,驾车的车夫偶尔轻轻甩一鞭子,马儿就加快脚步。

外面是漂亮的欧洲乡村风光,只是外面耕种的人,都是穿着中世纪的、破旧的袍子,女人穿着旧旧的欧洲简单裙装,看上去就好像油画里面的乡村景色再现。

唐飞柳心中十分忐忑,他要去见一位非常不好惹的大人。

一年多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做着普通的办公室文职工作,努力生活。虽然取向和普通人不同,虽然和普通男人比起来,比起打球、打游戏、喝酒打架,他更喜欢做家务、做手工、热爱美食,当然也玩游戏,也喝点小酒、爱看足球……但是大体来说,唐飞柳还是个非常普通的,热爱生活的正常年轻人。

可是他就这么突然地穿了,开始唐飞柳是十分不能接受的,可惜活了一阵子,他就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异世为人的事实。好在安慰的是家里还有人憎狗厌调皮却可爱的妹妹,好歹他唐飞柳穿之前,还救了两个落水小孩,总算一辈子也不冤枉了。

唐飞柳穿在了一位乡绅的小儿子身上,感受到了欧洲中世纪的无情冷酷无理取闹——作为亲生儿子,乡绅死的时候,把全部财产都给了他大哥,留给小儿子的只有五镑的安家费,接着他的亲大哥,居然把他直接赶出家门,一分钱都没有给他。

操蛋的是,他大哥这样做居然是完全符合法律的。

唐飞柳已经不想再回忆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发现自己又累又饿,兜里没有一毛钱,找不到工作,饥寒交迫交不起每个月两先令的房租的可怕日子了。

抱住自己宝贵的小皮箱,唐飞柳想起刚到这个世界——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乡绅的小儿子,是一位多愁善感又很柔弱的少年人,他才十五岁,就已经失去了家族的庇护,大哥把他赶出家门,他本该聪明点拿走父亲往年送给他的礼物,和这些年来他自己积攒下来的微薄零花钱,然后去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再是一名上等人,但是至少活的比一般的农民要好。

但是这个少年太伤心了,他带了几个小皮箱,就浑浑噩噩离开家,然后去城市里面,试图找到工作,但是他性格太天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他往日在家享受的白面包、烤的香嫩的小羊排、鲜嫩雪白的海鱼和鱼子酱,如同少女的皮肤一样甜蜜芬芳的桃子……都是非常昂贵的,就算小少爷忍耐了又忍耐,却还是因为不善于经营,让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少,直至身无分文。

当小少爷因为贫穷和发热离开世界的时候,唐飞柳这抹异世孤魂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唐飞柳就只能独自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幸好他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虽然看着只剩下几口的白面包大感坑爹,但是好歹,唐飞柳和小少爷不一样,他是个成年人,他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唐飞柳一向善于照顾自己,也善于照顾自己身边的朋友,他虽然在工业发达的现代社会不那么优秀,但是到了这个一无所有的时代,他所会的那些有趣的手工和生活的知识,却十分弥足珍贵。

也幸好唐飞柳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他知道了自己到来的地方是个陌生的世界,洛特帝国的一切都很像是中世纪左右的欧洲,甚至连货币也是差不多的,但是这个地方和欧洲比,似乎更加野蛮凶残一点。

这里还有农奴,有自由民,贵族们有自己的领地,绅士们有自己的庄园,西方在十七世纪就有了绅士学校,就相当于现代学校的前身,可是这里只有私人的家庭教师,只服务于自己效忠的贵族,识字还是一件出身优渥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医生也有出现,但是因为医生还只掌握了放血饿肚子的粗放手段,大多甚至只让人对着上帝祈祷,做手术就只是开肠剖肚、基本没什么人能活下来,牧师则是因为要从小去学习,并且这个时空的牧师要终身侍奉主,并不能成婚,因此也不算最好的选择。

法律则是因为大贵族分而治之的版图,每个贵族的领地法律都是由主人定下,在领地之中,贵族的意志高于一切,因此律师这个行业目前还远远没发展起来。

工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加快,但是远远没有到革命的地步,海上贸易发展的倒是十分蓬勃,贵族们十分富有,底层的人们却生活的十分辛苦。

所以留给不上不下的人们的选择余地,并不如十七八世纪的欧洲的情况那么好,那么多。

唐飞柳这个前身的小少爷兰斯,虽然出身优渥,也跟着家庭教师学习了很多,但是他这种没有继承权的、并不那么富裕的庄园主人的次子,一般能选择的余地也不大,成为一名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然后晋升为管家,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能找到一个新富裕的家庭成为一名家庭老师,也非常稳妥,如果成为贵族领地的管事或者臣僚,那再好不过,实在是不够优秀的话,商人的管账、熬几年开个自己的小作坊……只要愿意拉下脸,和一年最多只能赚个四五镑的富裕农民比,起步都绝对不会低于七八镑。

只是兰斯生来羸弱,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死去,父亲和哥哥根本没对他上心,关心他的家庭医生和教师也并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

唐飞柳变成了兰斯,发现兰斯大约是早产儿,因此身体免疫力等能力都逊色于一般人,兰斯很瘦弱,记忆之中最喜欢看书、弹钢琴,平常在庄园里面,可以做到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古代的大家闺秀还要阿宅。

恩,只有喜欢宅居在家这一点,两个人是非常相似的。

唐飞柳苦中作乐地想。

他当时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困境是没钱,毕竟高热已经过去了,带走了真正的兰斯的生命,然而唐飞柳活下来,需要食物、需要住处和钱。

唐飞柳睁开眼休息了一天,就开始试着在小作坊干起了记账员,每个月有七个先令,付完房租之后,每个月还有五个先令,这听上去很可怜,但其实对一般人来说,这并不算一笔小钱了,五先令等于四分之一镑,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要知道,一只最好的大鹅也不过是六便士,也就是半个先令而已,在这个敬仰上帝的时代,能飞的高贵禽类都只要半个先令,猪肉羊肉等就更加便宜。

兰斯当时租的房子不算好,但也不算差,虽然小少爷短暂一生直到结束,都未曾从一个上等人的生活之中醒过来,但是他懵懂,却知道没有去找那种一个月一镑的住处。

因此唐飞柳也就没有想换地方,虽然这地方只是一个单间,还离唐飞柳上班的小作坊有半个小时走路的距离,但是至少这个出租的单间并不在贫民窟,而是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

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

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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