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青春叛逆时期,姜建国为了追求程婧娆,自己买的红豆果子耐着性子串成的,送给程婧娆求感动的。
程婧娆当时是挺感动的,也欣然收下了,后来和姜建国分手,被她妈胡亦晴接去英国后,这个红豆珠串就被留在姜民秀的身边了。
她接姜民秀的时候,姜民秀身上没带,她也就当那东西早就没了,只是没想到竟是在姜建国这里。
多年前的旧物仍在,可是人却已经不在了,世事多变,珍惜眼前吧。
既然行程耽误下来,程婧娆就得另做打算了,为了排解姜民秀不愿意显露的郁郁之情,程婧娆给姜民秀报了留原大学向社会自办的篮球班,还可以和林教授一起去游泳馆学学游泳什么的。
男孩子还是运动中大量出汗,最能调解心情了,至于学习……有程逸先呢,程婧娆不担心,她那个爸啊,当她不知道呢,调教她儿子的文化课还偷偷摸摸的,弄得她儿子的压力都跟着好大。
就在这个时候,程婧娆所在的出版社也发生了些事情,主编因着年事已高,在三高综合症的影响下,身体出现了问题,最近这两天终于熬不下去,住进了医院,看这病情发展,大约要住一段时间才行。
程婧娆提着果篮和花束去看望主编时,主编把出版社暂时托给了程婧娆,如此,程婧娆开始了朝九晚五、作息规律的上班生活。
程婧娆每天早上上班之前,开车带着儿子送去留原大学,晚上下班去程逸先那里做饭吃饭,偶尔晚上会留住在那里,偶尔会回去住。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到出正月,程婧娆对于出版社的大部分工作已经掌握,运用起来游刃有余。
姜民秀的心情在几次篮球赛中,得到了彻底的洗礼,连着个头都窜高了许多,长势喜人,程婧娆真心觉得儿子带出去,是个大男人了。
随着寒假的结束,留原大学越发热闹起来,听到姜民秀哼哼过一次歌的林教授,觉得姜民秀的嗓音不错,就亲自带着姜民秀参加了几次音乐系的课程,有着林教授带头,姜民秀再去旁听蹭听别的教授的课,也就自然了许多。
混得久了,留原大学大部分的教授都知道那个时而来蹭课的半大少年姜民秀,是古文系系主任程逸先教授的外孙子了。
因着程逸先在留原大学的盛名,有这么一位外公保驾护航,还真没有人敢说道姜民秀一句半句的,这使得姜民秀四处混课的生涯,混得风声水起。
姜民秀得承认,他大部分的课,都是听不懂的。
他只是喜欢那种课堂气氛,安安静静的,溢着笔墨的香气,和他以前念过的课堂都不一样,让他找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信心,听着不懂,都觉得欢畅。
就这么听着听着,竟还有一个社团乐队来找姜民秀加入,姜民秀还不太懂学校的许多规则,就与林教授商量。
林教授觉得可行,鼓励姜民秀参加进去,和一群大学生们搞音乐,至少目的是单纯的,环境也是单纯的。
姜民秀也很喜欢,这毕竟是他出了少管所之后,交到的第一批比较正常的朋友,哪怕那些大哥哥们都比他长几岁,他也愿意要这样的友谊。
姜民秀回家和他妈程婧娆一说,不出他的所料,他妈那是全力支持,还大力夸奖他懂得交朋友了,有爱好是好的。
他和他妈在一起住久了,渐渐也看出他妈养他的方针来:只要他喜欢、只要不有违社会和谐、只要不偏离三观,哪怕在一般家长眼里都是不务正业、荒废时间的东西,他妈也不会这么以认,对他都是和颜悦色的。
姜民秀能甘心混在留原大学里,程婧娆喜闻乐见,也确实让她省了不少心,这事她和安蔷说起,连安蔷都觉得惊讶。
“民秀这年纪的孩子,能在大学课堂坐得住,真是奇怪啊,”那是连有些大学生自己都坐不住的、抓住机会就想逃课的。
“是啊,前几天还学会记笔记了,”
虽然记得有些凌乱、好多字都用只有姜民秀自己看得懂的小符号代替,但姜民秀的努力和用心,程婧娆是看得到的,这就已经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