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现在还能做呢。我回来第一天,老太太还记得我爱吃粉蒸肉,非要亲自给我做,蒸了一大锅。把我给撑得,腰带都系不上。”
程诺说真好。如果她老成老太太那样,还能给玄孙做饭,想想都很幸福。
她把排骨炖萝卜下了锅,添水,嘱咐白源用小火炖着。去后院打水,发现刚才还在这里转悠的宗朗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又去前院看,也不在。
心想这人真是,走了也不打个招呼,一会吃饭,还得去请他吗?
刚这么想着,就见有人从院墙缺口那里跳了进来,正是宗朗。
程诺又想,一个两个的,怎么都和那只白猫一样,喜欢不走寻常路呢?
宗朗手里拿着几个灯泡。不是节能灯,是程诺房子里用的那种白炽灯。
“早上在镇上看见有这种灯泡,就顺手帮你买了几个大瓦的。”宗朗把灯泡递给程诺,解释道。
程诺因为自己刚才的腹诽,有些不好意思。“太谢谢你了,我给你钱。哦,还有买菜的钱,一起给你。”
宗朗已经进了屋,端了把椅子站上去,将堂屋的灯泡取了下来。让程诺递给他一个新的。装好了,跳下来。程诺就站在椅子旁边,因此两人离得十分近。近到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
宗朗低下头,看着程诺,眼带笑意:“好啊,等我回去算算多少钱,再告诉你。”
程诺因为他的靠近,心莫名的漏跳了一拍,大脑放空之际,竟然注意到,他下巴上的胡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剃干净了,一道美人沟,特别显眼。
“哦,好、好的。”
宗朗笑着离开,去房间,照样换上了新的灯泡。然后去厨房,将坏掉的那只,也换了下来。
程诺拽着开关绳子,啪嗒一声,昏暗的厨房里立时明亮起来。
白源看着灯泡笑道:“朗哥,你可是干了件大好事。”
宗朗没回他,朝程诺看过来。程诺忙去揭开锅盖,看排骨炖好了没有。
盖一揭,烟雾蒸腾,肉香扑鼻。
程诺想,自己是怎么了,心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还有这种久违的、小鹿般的跳动。
她咬着唇,想到林以安。告诉自己,程诺啊,你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心,别再一次让自己陷入绝境。
“真香啊!”白源伸着鼻子嗅过来,“程诺姐,我能先吃一块吗?”
程诺回过神,说好。用锅铲挑了块排骨,递给白源。
白源捏了就往嘴里扔,烫得呲哇乱叫,也不舍得吐出来。
“好吃,有萝卜的鲜味!”
程诺问他:“肉烂了吗?”
白源说:“烂了烂了,刚刚好。”
程诺拿了汤碗,将排骨盛了起来放在小方桌上。洗了锅,继续做下一道菜。
白源嘴馋,中午也没吃饱,就拿了筷子,蹭在小桌旁边吃排骨,记不得去灶下烧火了。
宗朗接替了他的位置,往灶洞里塞了把柴。隔着锅里腾起的油烟,看程诺。她一直很认真地做菜,耷着眼皮,视线连扫都没往他这边扫过。
因为菜太多,一顿饭,做了近两个小时。白源就像小孩一样,等在旁边。做好一道菜,他就先尝一尝。边吃边嚷:“程诺姐,你做的菜太好吃了!”
等菜做完,他已经吃饱了。
一起动手,把菜端到了堂屋的四方桌上,摆碗筷的时候,宗朗突然道:“快六点了。”
程诺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白源却猛地吼起来:“糟了糟了,要赶不上最后一班轮渡了!”
程诺也忘记了他还要过江的这茬,“那怎么办,要不你先赶紧吃点吧。”
白源说已经饱了,边穿了外套往外跑,“剩的菜可千万别倒啊,等我明天来吃!”
突然之间,整间房子里就剩下了程诺和宗朗两个人。安静的有点尴尬。
程诺说:“这么多菜,我们两个也吃不完。不如叫罗叔他们一起来吃吧!我记得罗叔就住在前面那间房是吧,我去喊他!”
说着就跑了出去,跑得飞快。
宗朗没忍住,笑出声来。心想自己有那么可怕吗?
罗叔不愿意来的,程诺说当是开工前的庆祝,好说歹说,把人劝来,又问了他刘叔家住哪,咚咚地跑去找刘叔。和刘叔一起,喊了吴伯。
一桌子人,堂屋里终于热闹起来。
罗叔是不爱说话的,程诺给他倒了杯酒,他就自己一个人吃菜喝酒。刘叔却相反,是个热闹性子,非要大家一起干一杯。
程诺说她不会喝酒。
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心虚,瞥了宗朗一眼,他正勾着唇笑。
刘叔说,“不会喝酒,那就以水代酒吧,祝开工大吉!”
杯子不够,程诺拿了只碗,装上白开水,和他们一一碰杯。
“开工大吉!”
一顿饭,吃到□□点,桌上菜都冷了。送走刘叔等人,宗朗也没久留,打个招呼就走了。
程诺收拾了碗筷,因为换了新灯泡,从厨房到堂屋,都亮堂堂的,也不觉得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