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月气得快要晕过去了,掐着腰指着金富贵吼道:
“你有毛病吗??”
“我要是拉皮条的,能找你这个样子的?”
“恩?”
金富贵一愣,问道:“你瞧不起我。”
“男子汉大丈夫,行,那我走。”
金富贵转身就要走,侯月见状赶紧上前拉住他,笑眯眯的说:
“别走啊,我不是瞧不起你,我就是就是……”
就是半天,也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来。
“行了,别解释了,我不想听解释,我走了。”
金富贵是真的要离开了,他从京城下车是想看看京城的风光的,并不是跟侯月纠缠的,虽然金富贵承认,侯月长的很漂亮,但是金富贵又不是没有见过女人的??
像侯月这么漂亮的女人,他见得多了,已经不会大惊小怪了。
“别走,你别走啊。”
侯月想追上去拦着金富贵,但是金富贵走的飞快,侯月稍微晚了一步,金富贵就上车离开了。
“喂,喂,别走。”
侯月在后面追着出租车,出租车司机是个老大哥,从倒车镜里面看了一眼,然后对金富贵询问道:
“要停下来吗??”
老大哥以为他们两个是小情侣,吵架了。
谁知道金富贵来了一句:“她是拉皮条的。”
老大哥整个人都震惊了,回头看一眼侯月,口里面嘟囔着:
“现在拉皮条的真是大胆啊,大街上面就开始拉人。”
“这人都是怎么了??”
老大哥再从倒车镜里面看了金富贵一眼。
心中想着:“这不是就是一穷小子吗?”
“不过模样倒是挺俊俏的,现在拉皮条的都开始找农村的小伙子了。”
“生活真不容易哦。”
……
“王八蛋跑的这么快。”
侯月追了两百米就就跑不动了,眼睁睁的看着出租车消失在她的面前,在出租车临消失之前,侯月把出租车的车牌号码给记下来了。
“你等着,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侯月气鼓鼓的拖着行李回到了家里面。
金富贵先是找了一个酒店,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此时天色已经黑了,傍晚的京城有一些凉意,外面下了一层薄薄的雪花,昏黄的路灯下人声鼎沸,虽然天气寒冷,但是下班租下班之后,都会在小店里面吃饭。
所以此时外面很热闹。
看着那些人一个个吃的欢天喜地,金富贵突然感觉心情大好,找到了烟火的气息。
在恶人谷中几个月,然后又是在溪水镇,都是在大山里面。
这半年以来,金富贵都没有好好的逛过。
现在看着繁华的街道,心里面有一股满满的归属感。
“啊,我回来了。”
金富贵舒展了一下手臂,这时,一对小青年情侣从她的面前经过,男生鄙夷的瞥了他一眼,骂了一句:
“傻逼。”
他身边的女孩子生气的推了他一下,训斥道:
“不许这么说别人。”
然后,女孩朝金富贵这边跑过来,手里面拿着一张十块钱,塞到了金富贵的手心里面。
对金富贵甜甜一笑:
“拿去买点吃的东西。”
看着这十块钱金富贵愣住了。
这时,女孩子已经走远了,重新回到了男生的怀抱里面,男生用手臂搂着女孩子,宠溺的道:
“你就喜欢献爱心。”
看着两个人越走越远,金富贵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卧槽,老子不是要饭的。”
金富贵大吼了一声,但是周围的人根本就没有人搭理他。
或者说他们都在忙碌着自己的生活,哪里有时间去搭理一个流浪汉?
看了看那些忙碌的人,金富贵有些好奇,走到一个玻璃面前看了一眼,另一种照出了他现在的样子。
一件破棉衣,还是手工做的,看起来像是七八十年代的人,全身上下没有一件现在科技的衣服。
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个流浪汉。
“看来得买套衣服了。”
金富贵倒是不嫌弃自己这个样子,但是被人当成流浪汉就很尴尬了。
看了看手里面的十块钱金富贵忍俊不禁。
女孩子的一番好意,金富贵也别浪费了,拿着十块钱买了一份麻辣烫,填饱肚子之后,金富贵走进了一家大商场。
他专门往大店里面走,既然要买就买一套漂亮的。
买套好的,再给王静香和盈盈他们买一套。
走进一家装修非常奢华的店铺,里面的服务员一看到有人进来立刻准备迎过来,但是一看到金富贵的样子,几个服务员一脸嫌弃。
从盒子里面拿出一个硬币来,递给金富贵不耐烦的说:“拿钱赶紧走人,别影响我们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