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屋>历史军事>清穿之老答应> 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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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1 / 2)

康熙见状就和她解释道:“这是孟彗的提议,自入关后八旗荒废骑射渐成糜烂之势,朕打算和西人的国家一样建立军校,从兵到将重新打造八旗。演武堂就是朕的先行之卒。”

什么?

琳琅听得膛目结舌,八旗演武堂,军校……孟彗老乡这是要日天日地吗?!

看她惊成这副模样,康熙不禁就低低的笑了起来。

孟彗者,梦会也,朕这是又把万氏给惊着了。

第61章 感动

这一天,琳琅只陪着康熙吃了晚膳,然后就早早的回了咸福宫——打定主意要提前开启演武堂计划的万岁爷吃完晚膳就兴冲冲去南书房加班了。

回了梢间后,琳琅换了衣服洗了澡,然后用生姜水泡起脚来,虽然没几天就要开春了,可甬道上刮起风来还是咻咻的响,回来的路上坐在辇子里琳琅被风吹得那叫一个冰冷动人。

一边泡脚驱寒,她一边就在想康熙和她透露的演武堂和军校的事。

建立军校,重振八旗,孟彗老乡胆子可真大,居然敢和康熙提起这种事来。八旗所向披靡的威名可是满人心心念念的一大骄傲,他就不怕好心办坏事落下个质疑八旗军力的罪名吗?

嗯,孟老乡应该是个愤青,自己做了太监没办法建功立业了,就开始辅助康熙大帝建功立业了。

而万岁爷居然也接受了他的这个建议,看来孟老乡已经是他的心腹了。

琳琅在心里给孟彗打了个call,孟老乡可真是个牛人啊,要不是倒霉催的穿成了个太监,简直就是个活生生的起点男啊。

给孟彗打完call,她转念一想,又给万岁爷打了个call,虽然是碰巧遇上了,可万岁爷生气时既没有对自己乱发脾气,事后又那么随意的把折子上的奏报还有他的打算都和自己说了。

现在想想,琳琅觉得自己那时的应对真的有点尬,哪怕不敢说话也该用忧虑又担心的眼神去瞅瞅(安慰)万岁爷呀,自己倒好,居然低头盯着指甲看,还看得入了神,就这样康熙居然也没生气,还真的因为自己笨拙的应对而消气了!

自从在书房里为康熙磨了墨,琳琅就一路受宠到今日,前几日康熙更是因为她而厚待万家,一下子就封了三个敕命,可说白了,那都是万岁爷的小天使该有的待遇。琳琅心里明白,这是自己如今正得康熙的喜欢,又赶上了牛痘法出世的好时候,哪怕换个人只怕也是差不多的待遇。

可这一次,琳琅头一回很清楚的感觉到了康熙对自己的特别——离开乾清宫前,小太监魏珠悄悄和她透露,说万岁爷看了折子后大发雷霆,梁总管和好几个御前伺候的人都因为伺候得不好而挨了板子,难怪这一回给琳琅带路的人不是梁九功。

一时间,琳琅的心里又是甜来又是酸,要是万岁爷真的只走肾不走心就好了,自己这个小天使也跟着走走肾就行了,可他这么一特别,倒是让她心烦意乱了!

她猛的摇摇头,决定不想这些烦心事了,还是想想正事吧。

等进了二月开了春,宫里面就要热闹起来了,二月初八是孝庄她老人家的生日,也就是圣寿节,而三月的十八日则是万岁爷的生日,即万寿节。作为新晋的万贵人,琳琅得开始准备礼物了。

孝庄的礼物倒还简单,洗完脚,琳琅赶紧上了床,她抱着暖壶窝在被窝里,叫石楠坐在床沿,和她商量了一会后,就想好送什么了——琳琅准备到时就送一个金寿桃。

送金寿桃金如意,还有各种和福禄寿沾边的吉祥摆件,在孝庄的圣寿节上都算是随大流的做法。琳琅一个初来乍到的贵人,给太皇太后送寿礼,送贵重了反倒不好,随大流讲讲心意就是了。

可给万岁爷准备的礼物,琳琅可就万万不能随大流了。贵重不贵重倒是不重要,关键是要能显出心意来,又最好还能有点新意。

送什么好呢,当晚和石楠没商量出个结果,琳琅第二天又继续想。想了好半天,她终于想到要送什么了。

她准备亲手织一双露指的羊毛手套送给万岁爷。

琳琅要织的这双手套可不止是一双手套那么简单——要知道这时可没有织毛线这项手艺!更关键的是琳琅用的还是羊毛!

据琳琅所知,别看到了现代鄂尔多斯的羊毛线卖几百块钱一斤,可这时因为缺乏进一步的加工手段,蒙古的羊毛老不值钱了,牧民们割下的羊毛每年都只能做成粗糙的羊毛毡子或者壁毯往中原腹地贱卖。

琳琅就记得一件事。原身在许家附学时,二舅许沛公怕侄女和家里的女孩们冬天里冷了脚,就买了几大张羊毛垫子把整个书房都给铺上了。

当时许家没请女夫子,是孀居在家的小姨妈也就是小许氏在给女孩子们做老师。小许氏觉得二舅太奢侈了,当着晚辈的面没说什么,背着却去找了二舅,结果二舅就和她说,这些羊毛垫子不值钱,一大张也就是两匹粗布的价钱,拿来踩脚正好。这事正好被原身听见了。

所以,可别小看织毛线这项手艺,有了这项手艺,把羊毛纺成毛线后,就可以做手套做衣服做各种毛线饰品了,这样的话蒙古出产的羊毛可就卖得上价钱了。

而蒙古人要想长长久久的把值钱的羊毛真的卖出钱来,可就离不开中原了,否则没人买,再好的羊毛线那也只能织成毡子和壁毯搁在蒙古包里。

有时候,经济手段比明刀明枪还有用。琳琅觉得,有了这个让羊毛值钱的法子,万岁爷在喀尔喀蒙古那边的大计划应该能顺利一些的。

原本琳琅是不想暴露自己的,可孟彗老乡人都做了太监了,还敢跟万岁爷提建立军校这样冒险的建议,她觉得在保卫蒙古的事情上自己也得出把力才行。

而且,这么一双前所未有的羊毛手套,作为礼物,也足够贵重足够有心意了。

既爱了国又解决了难题,万贵人觉得今天的自己棒棒哒。

“小黑豆,你也觉得姐姐很厉害吧。”琳琅一边撸猫一边就把自己的想法和猫大王说了。

猫大王睁着琥珀色的猫眼,看着她得意洋洋的笑脸,一面喵了一声,一面心道:做得好,朕真的小看你了。

打定主意后,琳琅就叫来张小桂,先把打毛线用的棒针的形状和他说了一下,让他去养心殿的造办处定做十根,然后又叫他想法去弄来一些上好的羊毛线。

宫里面办事的效率向来都是要看人不看事的。只花了两天的时间,上百根手工磨制的棒针和一大筐各色羊毛线就被一起送来了梢间。

琳琅以前读大学时和室友学过怎么打毛线手套,当时觉得好玩,她还一连打了好几双,整个大学都不用花钱买手套戴了。可过了这么久,她早就忘得差不多了。所以等棒针和羊毛线一送来梢间,她就立马开始练手了。

听主子说,要用那又粗又长的‘棒针’和羊毛线打什么手套,还要送给万岁爷,石楠和茴香心里惊奇不已——她们用惯了绣花针,真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这么粗的木棍子该怎么使?

两人好奇的站在一旁,看琳琅动作生疏的起好了边,然后一边回想一边就慢慢的织起来了。

居然是这么用的吗?两人都惊得张嘴结舌,倒是把琳琅逗笑了。

三天不用手艺生,何况琳琅好几年都没打过毛线了,她打打拆拆的,两三天的功夫花下来也才织好了一个手掌,难度系数最高的手指部分的打法,她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

话说,难道她以前打的都是假手套吗?

在手指部分卡了两天后,琳琅才慢慢试出该怎么打了。直到圣寿节的前一天,她才历尽千辛万苦的打好了第一双手套。

打完,琳琅一边查看一边自己就吐槽了一句“好丑啊”。

真的很丑,横竖之间打得很不均匀不说,两个手套看着都不像一对,左手的那个比右手的那个小了大概一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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