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当初背叛者中,并没有刘福生。他从未做过陷害前朝暗卫同伴的事情,顶多是背弃了以前的主子,跟了新的主子而已。
可那些前朝的余党们,并不知道啊!隐藏在叛军中的前朝暗卫营教头,见自己以前的得力手下,跟随在平叛首领的左右,而这个平叛的首领还是大明皇室之人。教头便脑补了许多情节,认为刘福生是用弟兄们的血肉和生命,换取了大明狗贼的信任,获得了荣华富贵。
于是,在大军平叛的混乱中,前朝暗卫教头和几个他培养的死士,趁乱暴起,偷袭了阳郡王和他身边的刘福生。
出于对叛徒的憎恨,功夫最强的教头,把刘福生作为袭击的对象。而只二十出头,在教头眼中还是毛小子的阳郡王,被小看了,成为其他两个死士的目标。
以朱俊阳妖孽的功夫,两个小小的死士,其奈我何?猫戏老鼠般逗着两个死士玩,神态间轻松惬意,简直不像是在战斗,而是在游戏 一般。
刘福生总管可就苦了!可以说,前朝暗卫营所有人的功夫,都是这个教头一手教出来的。这年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人家肯定也会留一手,不会倾囊相授。尽管刘福生这几十年功夫没有落下来,还时不时地被阳郡王虐那么一下。可人家毕竟是他的教头,功夫比他高得不是一星半点儿。
猝不及防之下,刘福生被教头一掌拍成内伤,吐血三升。强撑着跟教头对了几招,简直是完虐,身上很快增添了大伤小伤。如果不是阳郡王发现他的险情,收拾起玩耍的心情,迅速解决了自己的对手,替他接下了教头致命的一招。只怕刘福生这条老命就交代在战场上了。
听到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余小草的心揪起来了,担忧地问道:“那叛党首领如此凶悍,就连刘总管您都不是对手,阳郡王他岂不是危险了?”
刘福生喝完一大杯茶水,从桌上的茶壶中又倒了一杯。几乎喝遍了所有名茶的他,觉得哪怕顶级大红袍,都没有这壶中的茶水味道甘醇。不用说,准是余姑娘亲手炒制的野茶。所有的疲惫和伤痛,似乎都随着这茶水消散了。
“余姑娘,您太小看我们家主子了!”刘福生总管轻舒一口气,继续讲述着战场上那场厮杀。
前朝暗卫营的教头,见阳郡王主动上来“受死”,便决定趁机把这个平叛大首领给拿下。这人出自皇室,又是大明太上皇宠爱的孙子,如果把他掌握在手中,大明军队投鼠忌器,肯定对他们大有好处。
看着阳郡王那张年轻俊美的脸,教头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他万万没想到,这年虽不大比女人还漂亮的“绣花枕头”,居然让他看走了眼!轻敌之下,他被阳郡王所伤。带着内伤的前暗卫营教头,在跟对方周旋的时候,见阳郡王越战越勇,面对他雄厚的功力,扔游刃有余。心中便知道自己遇到硬点子了!
那教头心叫不妙,虽然打不过阳郡王,逃跑的余力还是有的。小主子还等着他辅佐呢,他可不能有事。丢下战场上的手下,和他煽动起来的叛军,前暗卫教头便这么很没义气地落荒逃走了!
很快,战场上隐藏的前朝余孽,跑的跑,亡的亡。剩下被煽动的愚民,就不成气候了!很快,北地的叛乱被肃清。
刘福生受了很严重的内伤,外伤也不轻。如果不是主子忍痛分了一颗内伤药,他这条老命很有可能就交代了。哪怕侥幸不死,心脉受损,筋脉重创,一身的功夫也给废了。
幸好,余姑娘亲手制作的内伤药,不但保了他的这条老命,内伤恢复得很快,让随行的军医直说不可能。还有主子赏的金疮药,比军中的效果好很多。他后背尺把长的伤口,撒上金疮药后,很快就止血了。伤口也不觉得疼了,清凉一片,没几天就觉得伤口结痂处痒痒的,不小心抠掉一点痂,里面的伤口竟然愈合了!这……不科学啊!!
接触到主子警告的目光,刘福生这个人精,自然知道这金疮药和内伤药,其中定然有蹊跷。伤口愈合后,他依然裹着一层又一层的纱布,换药的时候也不敢让军医动手了,还时不时地装出内伤未愈的样子,就怕被别人看出异样来。现在想想,当初真是装得好辛苦啊!
正当平叛大军准备班师回朝的时候,北方边境传来外族进犯的消息。皇上便八百里加急送了旨意过去,封阳郡王为镇北大将军,增援边境的守卫。
收到旨意的时候,朱俊阳已经离开京城一个多月,他想他家小丫头了。原以为叛军平定之后,他能很快回京去见他的那根小小草,没想到又要奔赴边疆,不知归期何时。这让他很是暴躁了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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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迫切心情
虽然朱俊阳已经很少被自己的心魔所左右,可憋着一肚子的火气他,自然霸气侧漏。身为镇北将军的他,居然兼任了先锋官的职务,带领手下的士兵们,在战场上大杀四方,把那些鞑子们杀得哭爹喊娘、溃不成军。
所谓的鞑子,其实对北方一些彪悍游牧民族的统称。这些马上民族,多是骑兵,战斗力很强,而且游击性、流动性也很强,这让镇守北方的将领和军队很是头疼。
阳郡王来增援的时候,北地的将领看到年轻又美得不像话的他,都很失望,认为他不过是个来镀金抢军功的皇室子弟而已。本对他不报任何希望的。可人家瞬间打脸,来了个完胜。而且只动用了自己带过来的军队。
无论是阳郡王手下的私兵,还是禁卫营的铁血士兵,都是战斗的一把好手。尤其是阳郡王手下的私兵,经常被主子虐得死去活来的,每个人都是经过特训,强悍得不要不要的。
这次带过来的军队,其中就有数千骑兵,大多隶属于靖王府。京中谁不知道,年轻一辈中最有钱的,莫过于从西洋带回几十船稀罕玩意儿的阳郡王了。那些精妙的钟表、精美的宝石、耀眼的珐琅器具……在京中卖上天价。
这些就不说了,单说今年入冬以来,推出的蔬菜和瓜果,也够他赚上一笔的了。有钱,还愁装备不了自己手中的私军吗?人手一匹蒙古骏马不说,就连盔甲和武器,都是极其先进的。那些一同开赴战场的禁卫营官兵,自认为皇上是“亲爹”,装备在京中其他军队中都是上乘的了,跟人家一比却被虐成了渣渣……
阳郡王手下的私兵,在自家主子亲自带领下,那绝对是一马当先、所向披靡。跟在后面的禁卫营,也只能扫扫尾,做做善后工作。更别说边境原本的官兵了。
憋着一股气的阳郡王,把自己残暴的手段,用在了鞑子们的身上。交战第一场,就瞬间秒杀了鞑子中的第一勇士,把头颅挑在战旗上。私兵们骑着高头大马,嗷嗷地扑向吓破了胆的鞑子们,如猛虎出闸一般,拦都拦不住!
两军对垒,士气至关重要!大明这一方,一进战场就先声夺人,把鞑子们的气焰,瞬间打压下去。接下来的战斗,简直就是一边倒。朱俊阳不但大获全胜,还打破了“穷寇莫追”的规则,把对方逼得一退再退!
接下来,大明军队主动出击,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并且把开国之初失去的几个城池,一股脑儿地收复了。鞑子退到了草原深处,并多次派使者前来求和。
一开始,阳郡王不接受对方的求和,只管追着鞑子打。就在鞑子首领即将崩溃绝望的时候,才勉为其难地接见了对方的使者。接下来的谈判,就不在朱俊阳的职权范围了。
此时北地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望着纷纷扬扬如棉絮般飘洒的雪花,裹着银鼠皮斗篷的朱俊阳,仿佛看到了那个纤瘦活泼的身影,在雪中如精灵般奔跑跳跃。
京城的冬天,比唐古要寒冷得多,不知道那小丫头,此时是不是躲在有地龙或者火墙的房间,惬意地捣腾着她那稀奇古怪的点心?
身在边疆,仍然惦记着余小草的朱俊阳,在北地猎户的手中,收了不少珍贵的皮子。色泽艳丽,保暖效果极佳的火狐皮?买!颜色纯净,柔软细腻的雪貂皮?买!更不要说银鼠皮、玄狐皮、紫貂皮之类的了,总之……买、买、买!
北地除了毛皮,还有珍贵的药材!在刘总管身上试验的结果证明,他家小丫头的制药功底精妙绝伦,好的药材,能够制出更好的药品。于是,百年人参、千年灵芝、百年何首乌啥啥的,绝不放过!有钱,就是任性!
掰着指头数着日子,终于迎来了谈判的使者,也带来了皇上勒令班师回朝的旨意。归心似箭的朱俊阳,冒着风雪,带领军队日夜兼程,全然不顾手下士兵们叫苦不迭,比预期早了十几天回到京城。
距离他家小丫头越来越近,朱俊阳竟有些近乡情怯之感。他的小丫头还好吗?有没有像他想着她一样地想他?有没有好好吃饭?个子长了没有?那种兴奋又忐忑的矛盾心情,是他这辈子都未曾体会过的。
大军凯旋,肯定要先进宫“述职”的。强忍着对小丫头的思念,朱俊阳怀着几分怨念,进了金銮殿。为了怕小草担忧,刘福生总管便被派出来,向余小草报平安。
余小草听刘总管讲完了这次平叛和援边的经历,心中既替阳郡王感到高兴,又怕刘总管报喜不报忧,隐瞒了他主子受伤的事情。她在庄子上待不下去了,想要马上见到朱俊阳,确认他的安全和安好。
耐着性子等刘福生总管喝完茶水,又吃了几块点心,余小草便提出回京。刘福生二话不说,拎起自己的披风就往外走!早一点回京,早一些让余姑娘跟主子相见,想必主子会很高兴吧!
留了惜春在庄子上盯着,余小草拒绝了梧桐和枇杷让她坐马车的提议,翻身上马,在风雪之中绝尘而去。
在纷纷扬扬的飘雪中,一匹毛色如火焰般鲜艳的骏马上,一个披着火红缎面斗篷的娇小身影一骑绝尘。明亮绚烂的颜色,给清冷的冬日黄昏,增添了一抹温暖,一抹亮色。
冬日第一场雪,并不像北地那样如撕棉扯絮般密集,地上只积了薄薄得一层。却丝毫不影响小红马的速度。风,刮在脸上,已经从刺痛变为麻木,没有了任何感觉。握着缰绳的手,如冰块般寒冷。余小草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忘记戴手套,也忘记围围巾。身体的寒冷,不如心中那股涌上来的热乎劲儿。早点回京,早点见到他,似乎成了她心中唯一的念头。
努力跟在余小草身后的刘福生大总管,心中叫苦不迭。余姑娘、余大人、余大小姐!你倒是慢点儿啊!你胯下的那匹红马,可是能跟主子的乌云踏雪相较高下的,老奴的马儿虽神骏,可毕竟差上一截。这不,被越甩越远,几乎看不到那个绝尘而去的背影了。
冬天白天短,天色暗得比较早。风雪也越来越大,能见度低了不少。突然,在昏暗的暮色中,飞雪的阻隔下,一个颀长健壮的身影,出现在余小草的视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