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也不是自私的人,但凡有个理由,她就能带着孩子们吃香喝辣。可他们也不是傻子,她又不是亲娘,没底气把他们当傻子骗。只好时不时的开小灶,再到城里多买点吃的给他们。
看着高明娟感动的眼神,林佳不得不说话。
“行了明娟,我喜欢吃的东西什么时候会只让着你们了,不要以为我委屈了自己,我今天还在国营饭店吃饭了。”
高明娟这才小心翼翼地咬着红枣糕,道:“国营饭店的饭好吃吗?”
“当然好吃,有饭有肉的,下次我带你去城里玩,你自己去吃了就知道了。”
其实国营饭店的饭菜还是好吃的,那些掌勺的应该是正经的大厨,林佳吃过再多美味也不能否认这一点。
“娘,你真好。”高明娟觉得自己好幸福啊!好多小姐妹在家里都是被骂赔钱货的,天天干活那么累,有时候还吃不饱。
“我这还有给你们带回来的肉包子,不过现在已经冷了,晚上热了再吃。”林佳摸着小闺女的头道。
高明娟很高兴,她最喜欢吃肉包子,上次吃的时候已经是去年过年了,不过她笑了一会又问:“肉包子贵吗?”
“每个八分钱,不过还要粮票,这个不用你操心,小姑娘家家的,等着吃就行。”
高明娟听了这话也没回,她在自己心里打着小算盘,她现在有五块钱,但是没有粮票,好像买不了多少肉包子……
“明华他娘,你在家不?”
林佳正把肉包子拿到厨房放着,听到有人叫她,赶紧锁门出来,就见她妯娌刘小兰已经站在了院子里。
家里虽然弄了院子,只要不插上门,谁想进来只要打个招呼就进来了,都不用经过主人同意,林佳很不喜欢。
第14章 妯娌来访
“大嫂来了,去屋里坐吧!”林佳对这妯娌没什么热情,毕竟她不太喜欢这一家子的做法,但又不能把人赶出去,还是挺憋屈的。
刘小兰双眼滴溜溜转,地打量着房子和家具,心里止不住的羡慕。要是这房子是她家的,那住着得多舒服,也不用挤在那旧房子里了,可惜她嫁的男人没本事,没能给她弄这样一个好房子。
“大嫂今儿怎么来了,我可好久没有看见你了。”
要是离得远还好说,可两家就一个村里住着的,原主生了一场大病,人都不好了,作为妯娌都不来看一下,即使关系不怎么亲近,这种做法也不合适。
刘小兰讪笑道:“这不是前些日子太忙了,也没能来看你一眼,现在有空了,这不就来关心关心你,都是一家人不是。”
“谢谢大嫂的关心了,我现在身体挺好的。”林佳也不想计较这些事,其实只要不太过分,亲戚不适宜撕破脸皮,她也不想累着自己想这些麻烦事。
“那就好,你好了就行。”刘小兰道。
林佳不相信今天刘小兰是来看望她的,要来早该来了,八成还是因为给高大志孝敬的事情,不过这事急的人不是她,她犯不着先开口。
房间里安静了十几秒钟,刘小兰心里有点着急了,这老二一家今年也太不像话了,一直都不送东西过去,还要她来催。
她面上也没了笑容,直接道:“妹子啊!我跟你直说了,今年队上分钱已经十几天了,你们还没送钱和粮给爹,爹在家里已经念了好几天,你就跟我说说,哪天才能送东西给爹。”
没想到刘小兰会这么直接,林佳愣了一下,才把心里想好的词给说了出来。
“大嫂,你这不是为难我们一家子吗?现在明华他爹也不在了,就我们几个孤儿寡母的,哪里有本事孝敬爹,既然爹在家里等急了,我就叫明华去和爹说一下,让他也体谅体谅我们。”
听见这话,刘小兰就急了,这话里话外、孤儿寡母的,不就是不想给了嘛!
她赶紧道:“这话怎么说的,你们家这好几个壮劳力,哪能没东西,爹也一大把年纪了,就是明华他爹不在了,还有几个孙子在,你们咋能不孝顺他呢!”
“明华几个还小,公分也挣不全,年后他们还要结婚。孝敬爹确实是本分,但应该量力而行,想来爹也不想我们掏光了家底地来孝敬他。”
林佳虽然不爱说话,但并不是不会说话,要是别人说话不客气,她说起话来也是不饶人的。
“你家是你家,我家是我家,我家也难着,爹不止我家一个儿子,凭啥你们以后就不孝敬爹了,以前你家男人寄了那么多钱回来,咋可能没钱孝敬爹,只要有钱,没粮食也行。”
刘小兰知道,这高红阳一个月有好几十块的工资,就算用得多了,也攒下来不少钱,她家里不是很缺粮食,要是能全换成钱就最好了。
当然了,她也不敢念着高红阳家的钱,只敢想着孝敬公公的那份。别说那是给她公公的,他公公就靠他们一家养着,他的钱就是他们的,他自己也乐意给。
林佳觉得自己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太乐观了,高家还是有极品亲戚的,这一家就是。不仅惦记着给高大志的东西,居然还念起了她家的钱,还好平时关系也没多好,算不上太棘手。
“我们哪里是不孝敬爹,你看这房子,可用了不老少钱,明华他爹的工资全贴这了,哪里还有积蓄。”
刘小兰没了耐心,她说啥林佳都说没有,她总不能直接上手抢,干脆就直奔主题了。
“你……我不跟你扯了,你就说今年的孝敬咋办吧!给个准话。”
林佳看刘小兰急眼了,也不再说这些话,而是道:“瞧大嫂说的,我们咋能不孝顺爹,今年的钱粮就不给了,给了那么多年,爹连件新衣都没有。”
刘小兰听了这话,忽然就有点尴尬,继而生气,这钱虽然都到他们手里了,可棉花布料那么贵,他们又没有票,哪来的新衣。
刚想反驳,林佳又道:“明华他爹走前给我捎了些棉花布料,说是特意给爹的。我请人给爹做了套棉衣,过几天就给爹送过去,这是明华他爹最后的孝顺,想来爹穿着心里也暖和。”
“那就好,只是这钱和粮食……”刘小兰还是有点不甘心,林佳都这样说了,他们也不好意思占了老二那“最后的孝心”,不然真得被人戳脊梁骨了,他们只是爱占小便宜,又不真是那不义不孝的人。衣服没有他们的份,钱和粮食总该有吧!
“这个就不劳大嫂费心了,我会和爹说清楚的。”林佳也懒得和刘小兰扯了,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再说下去她就只能说刘小兰多管闲事了。
刘小兰黑着一张脸走了,林佳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家人只是脸皮厚了点,还没有到不要脸也要占便宜的地步。毕竟是亲戚,高家就这两兄弟,还是能不翻脸就不翻脸吧!她也不缺那点东西,以前也是那样,只要将给高大志的东西送过去,他们并不会多要什么。
横竖高大志和他儿子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能她一来就把两家的关系给弄绝了,在农村里,多几个亲戚还是很必要的,不能因为一点东西闹得全村一起看他们家的笑话,林佳也没那个兴趣三天两头的给人家做谈资。
做好了决定,林佳就到地窖里称了五十斤还没磨成面的玉米,又拿了五块钱,外加一套棉衣棉裤,一双雪地靴,两双袜子和一个雷锋帽。高大志年纪大了,还在天天放羊,保暖工作还是要做好。
她刚才都这么说了,这套衣服肯定能穿在高大志的身上,高红河没那么丧心病狂,会抢他死去的弟弟孝敬他爹的衣服。
原主并不讨厌这个公公,林佳也不做评价,是人都会偏心,她见过的不少。孝顺老人没什么,只是一套衣服而已,多了她也不敢。高大志都那么老了还要放羊,让她一家子穿好的吃好的,做公公的却吃苦受累,她有点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