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稚立刻“紧张”地看向镜头,坚定地说道:“当然是我老公最帅了!”
两人笑闹了几句,孟稚就切入了正题:“今年世界范围内各大文学奖项,包括缪斯文学奖又叕叕被您公司签约的作家给包圆了,同时在书法、绘画、雕塑等艺术领域你们公司的艺术家们也时有大奖斩获,对此您有什么感想?”
乐景耸了耸肩,笑道:“我能有什么感想?获奖的又不是我。”
“我不信。”孟稚对镜头做了个鬼脸:“我想你当时一定在心里想,见鬼,这都第五年了,怎么获奖的还是我们公司的人?”
乐景大声叹了口气,摆出一副诚恳的表情:“说实话,刚听到获奖的消息时我还真的挺忐忑的。”他顿了顿,拍着胸口对主持人说道:“我真的,真的,很担心人民群众们会认为我上头有人。”
台下立刻笑开了。孟稚也乐不可支问道:“所以你上头到底有没有人?”
“有啊。”乐景无奈地摊了摊手:“我算发现了,我公司里的那些人都是神仙下凡,没有他们罩着,我们这种小作坊公司早就倒闭了。”
孟稚暗暗在心中为乐景的回答叫好。
因为‘黄金时代’耀眼的履历,网上已经出现了一些阴阳怪气的舆论,不乏有人质疑其中的暗箱操作。而乐景的这番话就是对那些质疑光明正大的回应。
两人说笑了几句,孟稚按照台本问了乐景一个中规中矩的问题:“今天是黄金时代成立五周年纪念日,这五年来黄金时代的成绩有目共睹。乐先生旗下的艺术家们纷纷在各个领域大放光彩,黄金时代也由一个只有几个人的小公司,成功发展成了现在旗下员工一百多人的大公司。请问乐先生,你成功的秘诀是什么?”
青年沉思几秒,给出了一个意料外的答案:“幸运。”
孟稚挑眉笑着反驳道:“我可不这样认为。”她笑着看向台下观众:“谁都知道乐景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大家说对不对啊?”
台下观众齐声答道:“对!”
孟稚冲乐景摊了摊手,调侃道:“您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您就别谦虚了。”
乐景笑了笑,解释道:“幸运确实是我的第一成功秘诀。”
“我何其有幸能和这些天才们生活在一个时代里。就算我没有发现他们,他们总有一天也会大放光彩的。”乐景顿了顿,对着镜头真心实意地感慨道:“所以不是我成就了他们,而是他们成就了我。”
这五年里,群星荟萃,天才云集。
每一天都有无数作品问世,它们有的是地球青史留名的著作,有的是这个位面土生土长注定也将会名传千古的佳作。
无数传奇堆积在一起,才铸就了独一无二的奇迹。而乐景自认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他充其量不过是一段伟大历史的亲历者罢了。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在二十分钟的节目即将进入尾声之前,乐景终于把他此次参与节目的目的全盘托出:“为了庆祝公司成立五周年,我将举办一场盛大的文艺沙龙。”
“参与沙龙参与沙龙的有路苗苗、莘于恩、桑青、菲茨杰拉德、科林……”青年一口气说出了几百个名字。
他们有的威名赫赫,有的初露头角,有的无人知晓。他们中的一部分是黄金时代签约的艺术家们,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分散在世界各国的各行各业中,他们中很多人是新闻中的常客。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是才华横溢,光芒四射——哪怕很多人并不认识他们中一些人,但是能和那些伟大存在相提并论的只有另一些伟大存在。
然后在台下无数双或目瞪口呆或激动难耐的目光中,青年对着镜头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调皮的笑意:“但是——时间,地点,我通通不会告诉你们,我只会在一切结束后写进我的回忆录里。”
绕是能言善辩的孟稚也有那么一瞬间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他们中的十几位聚集在一起都会是新闻热点,而当所有人浩浩荡荡地汇聚在一起,孟稚模模糊糊感觉那将会是一场绝无仅有的盛事。
可是乐景却不告诉他们时间和地点!
“现在,嫉妒我吧。”青年挑了挑眉,露出一个孩子气的满足微笑:“我将会是一场传奇盛事中的唯一一个游客。”
虽然说出了如此拉仇恨的话,乐景却明白此时其实很少能有人意识到这个文艺沙龙将会有多么传奇、伟大。
就像海子在诗里说的那样:“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
只有当那些大师们故去后,人们才会将他们供与神坛之上。只有当这一切被记载成历史供后人阅读,后人才能从寥寥数语间感知这其中的惊心动魄和波澜壮阔,才会对这个时代憧憬向往。
而在奇迹酝酿、诞生的日子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大多懵懂浑噩,浑然未觉。
乐景想,就让他做个幸福的先知吧。若干年后,当后人翻阅史书,或者看到这段影视资料时,一定会嫉妒到想要杀了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1余秋雨的名言。
写到这章时,突然想起现在网上流传的所谓的伟人大师的“黑料”。死亡虽然也会铸就伟大,但同时还是滋生谣言,陷害,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温床。
对此鲁迅先生做出过最好的回应:战士死了的时候,苍蝇所首先发见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营营地叫,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但是战士已经死了,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他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的确的,谁也没有发见过苍蝇们的缺点和创伤。然而,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战士和苍蝇》
第75章 织梦师(10)
夜色未稀,窗外还是一片浅淡的墨色。霍母从卧室里打着哈欠走了出来,惊奇地看着已经在玄关处穿鞋的霍思骞,“今天周日,你怎么起的那么早?”她暧昧笑道:“去约会?”
“哪儿跟哪儿啊。”霍思骞穿好鞋,背起书包,哭笑不得的跟母亲说道:“您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什么日子?”霍母刚睡醒,大脑还有点蒙,努力回忆了一下不确定问道:“……你爸生日?不对啊,我记得还要等几天呢。”
眼看母亲越发糊涂,霍思骞揭开谜题:“今天是10月12日,是黄金时代成立70周年的大日子,时代广场今天一天都有纪念晚会的预热活动。”说起这个,少年脸上是眉飞色舞的笑意:“预热将会持续一天,路苗苗路先生作为唯一还健在的黄金时代核心成员也要来参加这次的预热活动。”
霍母当然听说过路苗苗。
应该说只要大部分华国人都听说过路苗苗的名字。
——两度获得缪斯文学奖,几乎获得了全世界所有著名文学奖项的传奇作家。
霍母肃然起敬:“这位女先生现在得有……一百多岁了吧?”
“今年正好是一百岁。您忘了,新闻前些日子报道过她的百岁寿宴。”
“哦对对。”霍母拍了下脑子,“我这脑子。我记得当时还是在电视上看到的,大半个文艺圈都出动为老太太庆祝百岁大寿,可气派了。”
闻言霍思骞眼中浮现深深的艳羡之意,他不无向往的说道:“做人能做到这份上,这辈子都值了。可惜路先生的寿宴不对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