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一一越过每一张来到婚礼现场的面孔,宋猷烈也不知道到底自己要找寻什么,他只知道他的眼睛遍寻不获。
没有,没有那张脸。
没有,没有那个人。
目光无意识落在会客厅的那扇窗上,透过那扇窗,他好像看到戈樾琇了,戈樾琇也在看他来着。
戈樾琇,看到没有?
信不信?现在站在你面前的宋猷烈单手就可以把你扔到背上去,再背着你跑上五百米都不成问题。
戈樾琇,看到了没有?
那个格陵兰岛来的孩子;露出脚趾头的凉鞋对上红色芭蕾舞鞋;你还记得吗?
有人轻拍他肩膀,是卡罗娜,再去看那扇窗。
那扇窗什么也没有。
戈樾琇现在乐不思蜀,怎么可能出现?
笑。
就像外公说的“坨坨看样子很喜欢外面的世界,阿烈,坨坨都要把我们抛在脑后了。”
这样也好。
遗忘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日复一日。
洛杉矶依然繁华如斯,比弗利山的富人们依然夜夜笙歌。
然后,有一天。
传来这样的消息:戈樾琇要结婚了。
也许久不曾闻及这个名字,他需要把那个名字放在舌尖上细细咀嚼一番。
戈樾琇,戈樾琇。
嗯,有点熟悉感了。
“戈樾琇要结婚了。”
“戈樾琇要结婚了”有那么一点点不对劲的感觉,不,确切说是不舒服。
敛眉,胸口似有重物堵住。
“戈樾琇要结婚了。”再细细想及一遍。
老实说,这听着如同“戈樾琇解雇了一名佣人”“戈樾琇在大发雷霆。”此类概念。
再细细思,再细细想。
哑然失笑。
小疯子,结婚那是大人们的事情。
笑着跌跌撞撞打开那扇门,在街上走着,走着,走着……顺着台阶,站在高台上。
站在高台上,用尽全力,大喊:
“别闹了,戈樾琇,结婚那是大人们的事情,戈樾琇,你现在才十九岁!”
风迎面而来。
风里夹杂着一拨声音,那拨声音在他耳畔提示:戈樾琇现在已经二十二岁了。
胡说八道,戈樾琇是十九岁。
那天接住她时,她苍白着一张脸。
从那天起,戈樾琇在他心里就未曾长大,一直都是这样的,从八岁开始,他见证她的每一岁,最终停留在她十九岁。
十九岁的戈樾琇怎么就变成二十二岁了?
不,他不接受,他不能接受。
可,消息是妈妈告诉他的。
“阿烈,阿樾要结婚了。”
不,不啊,不能啊,妈妈。
为什么不能?
因为——
戈樾琇结婚了,宋猷烈要怎么办?
从摩尔曼斯克传来的消息寥寥无几:要和戈樾琇结婚地是一名萨米族小伙,戈樾琇用了七十二小时时间就决定嫁给这名萨米族小伙。
戈鸿煊正在书房大发雷霆,派往摩尔曼斯克的人已经陆续到位。
宋猷烈打开戈鸿煊书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