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樾琇离开洛杉矶已经超过二十天时间。
换言之,戈樾琇离开宋猷烈已经超过二十天。
一个月过去,戈樾琇还是没回来。
这一个月里,宋猷烈发现自己的忍受力不堪一击,忍受不了戈樾琇的房间窗户总是黑漆漆一片;忍受不了每次晚餐时对面缺了一个人;忍受不了自己对着空气想象含住她柔软唇瓣的愚蠢样子。
“既然戈樾琇没回来,就想办法让她回来。”这个念头在隐隐约约,似远又近。
嗯,糟糕,他考试考砸了,他没在学校公布的前百名名单里看到自己的名字,在公布分数时老师校长包括他的同学都以无比讶异的目光看着他。
对于此次成绩考砸的事情,他也感到意外,怎么就考砸了呢……骑着单车,从这条街穿过那条街,脚底下生出无穷无尽的力量,风飞快从他耳畔擦过——
戈樾琇,戈樾琇!
那个名字像滔天巨浪,像熊熊烈火。
在山顶上,肆无忌惮喊:戈樾琇!
考砸成绩,接下来就是粗着脖子以豁出去的姿态大吵一架,离家出走就变得顺理成章。
离家出走,到嬉皮士酒吧打工,嗯,距离问题少年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格陵兰岛来的孩子变成问题少年?
不,不!这是戈樾琇不能忍受不能接受的事情。
终于,戈樾琇回来了,找到他打工的餐厅,带着一副社工姐姐的面容。
天知道她往那里一坐,对他造成多大的困扰:客人的餐号牌弄错;本应该送到七号餐桌的餐盒结果送到九号餐桌,眼睛光顾看她撞到人了。
真是一团糟。
终于,到了和她面对面的时刻。
四十五天没见的人好像修心养性了,当从她口中说出“外公很担心你”时宋猷烈的不耐烦来到了极点。
“你呢?”坏脾气问到。
她回避了他的问题。
她在回避他的问题!头也不回朝地铁站走去。
见鬼,那一刻他有那样一个念头,在大庭广众不顾一切,吻她,吻她,把吻得说出他想要听的话。
想要听到的话无非是“我也担心你。”
她追到他打工的双层巴士来了,让他妥协的不是她的枪,而是她脸上的疲惫之色。
车子在海湾公路飞驰,戈樾琇还在装模作样,以一种类似于“这一次我真的是长大成人了”的傻劲,喋喋不休着。
“我见过你们学校负责人,他告诉了我一些事情。”
傻。
“你是不是很喜欢和咸鱼……鲜于瞳在一起。”
笨。
长大成人式的喋喋不休还在继续着:“好吧,如果你喜欢鲜于瞳的话……”
烦死了。
因为太烦了,以吻封缄。
在吻住她之前,是十四行诗,小疯子,你可知道,那是莎士比亚送给挚友和挚爱,陪伴和心动,携手和倾慕,小疯子,你在宋猷烈的生命里两样都筹齐了。
晦涩的,无法言喻的,都要疯癫疯魔了。
唯有——
“我抗拒那一天!!倘若你像陌生人一样和与我擦肩而过,请别用你那阳光般的眼睛和我致意。”
唯有——
“为什么要爱你,我无理可讲。”
唯有。
以吻封缄。
于是呢,戈樾琇在这天干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把宋猷烈带回家了。
乘着暗沉夜色,他来到她房间里。
这一次,戈樾琇在。
看着陷入酣睡的她:
戈樾琇,你可知道这一刻意味着什么?
这一刻,意味着宋猷烈要忘掉那个清晨,那个清晨从妈妈房间里走出的身影。
当太阳再次升起时,宋猷烈删掉储存在手机里那些不怀好意拍下的图像,退掉了不安好心租下的公寓房间,和饮水机男孩道说了声抱歉。
最后,在公园长椅上,他和鲜于瞳坦白了自己接近她的不良动机。
“对不起。”面对一脸煞白的女孩,轻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