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萝看着殿外流转着金色光华的天空心里一阵憋闷。
她记得曾经和大金乌住在山林中的时候,大金乌每次外出都要用乾坤钵罩住整片山林,就怕她偷偷溜出去遇到危险。
如今再一次看到他使用乾坤钵,却是用在这种情况下,心中不由得多出物是人非的怅然感。如果还能够回到最初该有多好,那个时候无忧无虑真是快乐啊!
【end】
第312章
三十三天外的紫霄宫中, 铺天盖地的热量忽然席卷而来, 在这热源的中心, 疼了三天三夜的明欢终于瓜熟蒂落生下一个有着红色胎毛的白胖婴孩, 这孩子一出世就化作一个火球四处乱窜,照得整个紫霄宫明亮得近乎刺眼, 显见刚出生就开启了种族天赋,是只非常活泼的金乌鸟。
因为媳妇生下这个孩子吃尽了苦头,阿天对儿子多少也有些怨念,毫不温柔的伸手一摄,在紫霄宫内乱飞的小火球就被吸入他的掌心。火光散去,只见一只黄澄澄的金乌幼崽被阿天拎着爪子倒提着, 嫩黄的喙发出“啾啾”的声音,听起来中气十足非常的精神。
玉制的床榻上, 刚刚生产非常虚弱的明欢强撑着不让自己昏睡过去, 有气无力的说:“……让我……抱抱……孩子……”
阿天看看手里巴掌大小鸡崽样的儿子, 觉得明欢不好这样抱,于是用力的摇晃起来, 直到这只活力十足的金乌幼崽变回蚊香眼的胖娃娃, 阿天这才满意的把儿子放到妻子的怀里。
明欢心满意足的抱着孩子睡着了, 阿天就像过去无数个夜晚那样守在床边陪伴着妻子,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是和妻子最接近的,白天明欢清醒的时候永远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远模样,让阿天总是很心酸。
被熟睡中的母亲抱着的小婴儿开始不安分的往外爬,在父亲淡淡的瞥过一眼后当即就老实了, 再不敢作妖,生怕像之前那样各种摇晃。
阿天觉得这个孩子真是聪明,尽管有些活泼得过分,但受到教训后马上就懂得看人脸色,这识时务的劲像他,果然是亲儿子。
虽然是盼了一千多年才出世的孩子,想到他之前把自己的媳妇折腾的那么惨,阿天还是看这个小东西不太顺眼。他现在只遗憾儿子太小了,不然可以使劲折腾一下。
自然,这种念头阿天可不敢让明欢知道,否则绝对是罪加一等更不招待见。尽管这样,他折腾儿子的想法还是没有消去,在阿天的心里明欢第一,儿子第二。虽然儿子很重要,但他的出生让心爱的女子遭了那么大的罪,不折腾一下心里就不痛快。
没办法,这是他的性格缺陷,作为天道原本是无情无欲的存在,因为意外融合了某个残魂才会拥有感情,那残魂的三观还不怎么端正,导致阿天的性子也是亦正亦邪,除了放进心尖里小心呵护的明欢,就算是亲儿子惹到他也得自求多福。
阿天正嫉妒的看着可以躺在媳妇怀里的儿子,忽然想起自己将来和明欢的关系还要靠他来维系,如果儿子亲近自己,那将来明欢也不好总是疏远自己。
把事情想通了,阿天看着儿子的目光也就直接改变了,那热切的眼神火热得好像会燃烧一样,这个儿子可是个宝贝啊,只要将来肯帮自己跟明欢说点好话,重新抱得美人归绝对不在话下。
阿天一改之前对儿子的冷淡,把孩子抱在怀里充满讨好的说:“儿子,快点长大,爹这辈子的幸福就靠你了。”
小孩子对于大人的态度是最敏锐的,刚刚还老实得跟鹌鹑一样的小婴儿马上就化为小火球又一次四处乱飞起来,这一次阿天可劲的陪他玩,务必要刷满儿子的好感度。
明欢醒来时就听到孩子天真童稚的“咯咯”笑声,吃力的睁开双眸,只见阿天正让儿子骑在自己的肩头,父子俩的感情看起来相当的好。
她看着这对正在玩闹的父子不由得露出一抹笑,只是当阿天带着孩子过来时这笑容就隐去了,对他依旧是一副冷淡的模样。
阿天早就习惯了明欢的态度,笑着把孩子放到她的怀里说:“咱俩的儿子出生就光想着玩,还没吃过东西,给他喝点奶填填肚子。”
明欢目光柔和的看着怀中的宝宝脸上充满了母性光辉,这就是她怀了一千年多年才生下来的孩子,白白胖胖真是可爱。
拉下一旁的幔帐遮住阿天的视线,明欢就解开衣服给儿子喂起奶来,玩闹半天也有些饿的小宝宝一口就咬住使劲吸起来,让明欢疼得不由得蹙起眉,也多亏阿天没有看到这一幕,不然肯定暗搓搓的想着怎么收拾儿子。
尽管被咬得有些疼,明欢还是很高兴儿子这么能吃,把孩子喂饱后才把衣衫整理好。虽然隔着一道幔帐,明欢还是能够感觉到阿天的存在,甚至能够感觉到他看过来的快要把幔帐烧着的目光,这令明欢很不自在,拉开幔帐对他说道:“你去休息吧,从我生产你就没有休息过。”
虽然知道这是明欢让自己离开的托辞,阿天听到她的关心话语还是很开心,很有精神的说:“我不累,你刚生产这么辛苦我怎么能离开,一定要照看你们母子才行。”
见阿天赖在屋里不走,明欢皱起眉头露出不开心的表情,通常她做出这个表情阿天就会识趣的离开,然而这回阿天却舔着脸笑道:“明欢,就算你舍得、孩子也不舍得,让我陪陪你们母子呗。”
阿天也算没白陪孩子玩一场,明欢怀里刚刚吃饱的孩子正好在这时对着他伸手要抱抱,阿天马上就笑嘻嘻的接过孩子很是开心的说:“你看!儿子果然很舍不得我。”
见孩子在他的怀里“咯咯”直笑,明欢总不能强行分开这对父子,只好让阿天留在屋里,这令他暗暗的窃喜,果然和儿子搞好关系是正确的,这不,都能名正言顺的留在屋里了。
因为明欢的这次妥协,阿天马上就随杆爬的开始寸步不离的守着媳妇、逗着儿子,让明欢烦到不行,只是儿子亲近父亲这件事也不好阻拦,只能听之任之,反正不管阿天做什么,她和他都已经永远回不到从前了。
两人的孩子最终被定名为翊晨,在他百日当天,鸿钧派遣童子过来相请,明欢很是郑重的焚香更衣就抱着儿子和阿天一起来到鸿钧所在的静室。
当阿天看到坐在蒲团上古井无波、无喜无悲的鸿钧时心里暗暗的撇嘴,论身份他生而为道,比后天修炼成道的鸿钧还要高一些;论容貌他一个俊秀少年怎么也比糟老头子要养眼,论实力,好吧,这不重要,明明大家都是道上混的,偏偏鸿钧的气质就是比他好,这一切绝对都是那个残魂的错!
因为对鸿钧暗搓搓的嫉妒,阿天的态度不怎么友好,吊儿郎当的说:“老头,叫我们一家三口过来做什么?”
明欢很想一巴掌将这么不礼貌的阿天拍上墙上当贴画,看看怀里好奇的四处张望的儿子到底还是没这么做,还是在孩子的面前给他留点做父亲的面子吧。
鸿钧在这时开口道:“今日当收翊晨为徒。”
阿天当即就叫嚷道:“你说收就收?我这个当爹的还没同意呢!”
明欢捂住儿子的眼睛一脚把阿天踹到一边,随后极其欣喜的让还有些懵懂的儿子拜鸿钧为师,这可是教出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的鸿钧啊,真正的三界第一人,儿子能够拜他为师这辈子算妥了。
极其郑重的拜师仪式后,翊晨就正式成为鸿钧的第四个弟子,这让明欢脸上的笑容都收不住,阿天实在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高兴,虽然儿子成为鸿钧的弟子、三清的师弟显得逼格很高,但他本身就有个当天道的爹,可以说一出生就走上人生巅峰的道路,根本就没必要拜那个老头为师。
尽管不爽儿子平白多个长辈,阿天也没有强硬的反对,反正只要明欢开心就好,别说儿子多一个长辈,多十个也无所谓。
为了讨媳妇欢心而轻易的把孩子给卖了的天道接着看戏,但他很快就看不下去了,因为鸿钧收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剥除孩子身上遗传自他的天道法则,这让阿天很是生气,要知道这是他留给孩子的最珍贵的馈赠,拥有天道法则,孩子就等于是半个天道,几乎可以说是三界无敌了。而现在鸿钧竟然要将之剥离,这能忍吗?这绝壁不能忍啊!
鸿钧看着想要跟他干架的阿天很是平静的说:“天道法则只有天道才有资格拥有,吾徒并非天道却身怀法则是祸非福。”
停顿一下,他继续道:“从吾徒身上剥离的天道法则对汝有大用,与汝融合从此可免除消失之虑。”
阿天微微一怔就明白过来,这个世界的出现是因为宝莲灯这部剧,他因剧情而存在,也因剧情而消失,这是独属于他的天道法则,而他的儿子并不存在于剧情之内,所拥有的天道法则自然也在剧情之外,如果他补全了自家儿子的天道法则,就可以在剧情结束后继续存在,再也不必害怕消失了。
明欢忽然开口道:“阿天,你融合了吧。”
阿天顿时欣喜的叫道:“你是在关心我对吧。”
“我是关心孩子,既然天道法则于他无益,还是给你吧。”
明欢低垂着眼帘说,脸色并不是很好,因为在鸿钧说阿天融合天道法则就不会消失后她竟然由衷的感到喜悦,这让明欢很是羞愧,觉得自己愧对爹娘,真是不孝。
在鸿钧的帮助下,阿天融合了从儿子身上剥离的天道法则,彻底融合后,一直萦绕在心头将会消失的恐慌感终于离他而去,让阿天确定纵然以后剧情彻底结局他也不会再消失,可以一直留在这个世界,而不需要躲到宝莲灯开辟的其他世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