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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暴风雨来临之际(1 / 2)

2010年8月16日,晴,广袤的天空万里无云,温度直逼38°C,这日清晨,沈清久睡不起,仰躺于床上单手搭在眼睑处,似头疼不已。

林晏U盘里有录像,有语音,而里面的这两份东西都出自于生母严歌谣,那个温婉的女人。

人生总是在做选择,而那些有舍有得的狗屁理论此时在她这里显然不大受用。

没有人愿意舍弃自己这么多年拼了命换取来的荣华富贵以及地位,盛世集团是她的象征。

那沈氏集团呢?严歌谣的东西呢?她要?还是不要?

下午时分,天空电闪雷鸣,下起了阵雨,倾盆而下,倒了足足十来分钟。

雨后初晴,不大不小的阵雨将这个城市洗刷干净。

下午四点,沈清立于盛世顶楼,雨后清风拂面,吹得她微眯眼,盛世顶楼风光无限整个区域尽收眼底,入驻盛世五年,无数次站在这里眺望远方,周边林立大大小小的楼房,参差不齐,金融中心的房屋不会再有多大波动,再者,金融中心是这个城市的象征,不会再发生什么改迁项目,盛世与沈氏同在金融中心,占据东西两栋最高楼。

此时她身处楼层顶端,感受微风。

古话说,高处不胜寒,此时她身处楼顶才能感到丝丝微风,楼下呢?

闷热?还是才稍稍清凉?

“准备学小龙女站在高处迎雨?”身后响起突兀揶揄声。

她尚未转身,但知晓身后人的到来,

高亦安惯有的脚步声响起时,她就知晓了,说来也甚是奇怪,这么多年,她唯独听得出来的脚步声只要高亦安,就连沈南风的她都不见得能听得出来。

轻轻一笑,而后婉婉道;“说来也甚是奇怪,经年过往中,也唯有你的脚步声能让我一耳便能听得出来。”

高亦安闻言,似是感到受宠若惊,而后静静道;“是该说我的脚步声有辨识度,还是你对我关注过高?”

若是前者可不是什么好事,若是后者?思及此,他笑了。

“前者,”沈清答,将眸光远眺出去,才下过去的天空阴沉沉的,黑云压顶,虽说天气不是甚好,但是连续几天三十多度的高温此时来场雨,就好比夏日炎炎给将要中暑的人来了瓶冰水,沁人心脾。

下雨天很烦,到处湿哒哒的,难受的紧。

但若是连续一个星期三十七八的高温过后再来场雨,估摸着无人会嫌弃它。

就好似给饿了许久的人来碗清粥,也绝不会让人嫌弃不是什么山珍海味。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

只有人家走到绝境,你适时拉一把,他才会永远记住你。

平日里施舍的小恩小惠,哪里能让人记着你的好?

“这可不是什么好答案,”高亦安笑,与她比肩而立,眺望远方,见天空阴沉灰暗,喃喃自语道;“孩童时,雨后总会有些许火烧云冒出来,那时的天空,红彤彤的,尤为好看,特别是傍晚时分,总喜欢对着天空幻想。”

“年长后,似乎那些东西都已成了过往,连老天爷都不待见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人,”沈清接过他的话语,轻轻道。

“是呢!人生总是在舍与得之间徘徊,越长大,越知晓某些事情对自己的重要性,”高亦安微眯眼,话语中带着些许轻叹,而这声轻叹恰好落在沈清耳里,微微侧眸看着眼前男人。

高亦安话里有话。

感受到沈清的目光,高亦安未与她对视,反倒是伸手在口袋里掏烟盒,点了根烟递进嘴里抽了两口。

不日前,沈风临找他谈话,谈话内容让他一度心如刀绞,为何?只因他似乎在话语中看到了些许什么。

而此时沈清立于高楼之上,周身孤寂,这阴沉沉的天空成了她背影,一席连衣裙在空中飞扬,齐肩短发有些不听话,在空中轻舞飘飞,五年将至,他从未见过沈清长发的模样。

二人气氛一度静默,沈清双手环胸目光远眺,未有过多表情,片刻,高亦安将手中吸了一半的烟递过来,沈清接过,夹于指尖,将远眺视线收回来落于指尖烟火间,而后轻勾唇,将高亦安抽剩下的半截香烟送进嘴里,吐出烟雾,不急不慢道;“乱世浮流中,有几人能做到随

心所欲?自由这东西,真真是个稀罕物。”

她想不受约束,无论是沈家亦是陆家。可最终,她终究还是被圈在了那个金碧辉煌的鸟笼里,飞不出去,即便是飞出去了,也是短暂的。

沈风临知晓,她不会轻易放任严歌谣的东西在外流失。

历经婚姻这条路后,此时的沈清才知晓,沈风临之所以能放任她这几年,是因为手中握了一张王牌,而这张王牌,会让他永久翻身。

最亏的是谁?高亦安。他手把手将一只野猫调教成野狼,最终却是为他人做嫁衣,沈清手中握有盛世集团一半机密,此后若是她想将盛世囊括进沈氏集团,乃轻而易举之事,高亦安怎能不担心?

盛世集团,是他一手从叔伯手中夺回来的企业。

沈清是他一手培养起来的狠角色。

怎行?除非他傻,不然怎会不去捍卫?

“乱世浮流?战乱地区你尚且都过来了,还怕什么乱世浮流,”高亦安笑,话语间尽是冷嘲,而后伸手,将她指尖香烟接过来,扔在地上,狠狠踩灭。

动作及其严狠,看着沈清的面容带着冷嘲与不屑。她尚未接话,只是轻阖眼帘,良久之后才道;“我这辈子想捍卫的东西应该只剩这一样了。”这世上任何事情都入不了她的心,唯独严歌谣留下来的东西能让她有所波动。

“假以时日,你我成为敌人……。”

“我不会手下留情的,你也不要,”高亦安话语尚未说完,沈清便接过去,话语凉凉,带着严肃与正经。

“何时?”他问。“29之前,”她答。

这日,气质出众的一男一女立于盛世集团顶楼抽烟,一根香烟在二人之间来往,高亦安与沈清很像,多像?她们如此站立时,透过背影,你似能一眼看出二人应当是经历相同,阅历相同,不然这背影怎会如此相像?孤傲,孤寂,桀骜不驯,孤身奋战。

以及用言语形容不出来的相似。

临分开时,他说;“我一直觉得你我之间应当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相像的人,可现在,却改变了如此想法。”

她笑;“很庆幸,你能临时改变想法。”盛世集团门口,一人往左,一人往右,分道扬镳。高亦安开着他黑色添越使进江城大道,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收紧,放松,收紧,如此循环。

此时的他,就好似被人抽了脊梁骨。

这些年,他与沈清联手作战整个商场,如今,她却转身离去,怎叫他不心痛?

他见证了她从女孩子到为人妻的过程,这个过程足足四年,两千多个日日夜夜。

商海浮沉,金融风暴,勾心斗角,哪一样他没经历过?沈清出现前,他的人生就好似一汪死水,沈清出现后,他找到了新乐趣,便是看着这只小野猫是如何转化成撕咬人的野狼。

这四年,她们之间偶尔一起吃晚餐,偶尔在办公室争的面红耳赤,偶尔勾心斗角,偶尔阳奉阴违,种种种种,数不胜数。

可如今……算了、不说也罢。

这晚,沈清洗完澡出来手机短信进来,她拿起看了眼,明明只有几个字,她却看了许久,许久。

久到陆景行进来她才稍稍回神。

八月十七日,沈清前往公司,让覃喧拟出文件,将手中所有股份无偿转给高亦安,震惊了一把覃喧,似是不敢相信,睁大眼眸望向她,刚想开口询问,只见她伸手拍了拍自己肩膀道;“按我说的做。”沈清手中握有盛世的股份,年底分红那都是八九位数来定位的,此时,她竟做出了如此惊为

天人的举动。

叫人怎能相信?

八月十八日晚,沈清未回沁园,反倒是约了高亦安前往清风苑,二人坐在包厢里闲聊着,谁也未曾提及那晚天台上的话题,直至一顿饭结束,服务员上茶水时,沈清将包里文件拿出来推到高亦安面前。

他伸手接过,随意翻开,而后修长的指尖缓缓缩紧,握成拳头放在文件上空,眼里震惊,悔恨,以及懊恼悉数上演。他在做什么?昨晚夜晚辗转入眠之前,他尚且在想,怎样才能将沈清手中股份拿回来,可今日,她却主动送上门,妥妥的小人,他真是个妥妥的小人。

他高亦安行至今年三十六载,却比不上一个二十四岁的小丫头。

她心思何其广阔,在看看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他何其小肚鸡肠?竟然还想着……。不能想,越想越难受。

沈清如此举动,险些让这个活了三十六年的男人红了眼眶,高亦安尚未掩去眼帘中的惊愕,

“为什么?”他问,嗓音颤栗。

“物归原主而已,”沈清答,显得稍稍有些漫不经心,伸手拨弄着面前茶杯盖。

喝水不忘挖井人,这些年,高亦安对她的栽培众人有目共睹,她沈清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虽说江城众人都在道她冷酷无情,但那也只是对外人而已。

“盛世这些股份一年分红是以八九位数来计算的,”高亦安想着她莫不是忘了这些股份可以为她带来巨大的财富,便开始提醒了一句。

是呢!他就是如此矛盾体,昨夜之前他尚且在想着沈清手中股份,可今日,却在提醒她这些股份到底多值钱。若是按照昨晚想法,他应该直接收下就好,可今日,他退缩了,觉得这个想法并不见得太好。

沈清闻言,轻手拨着杯盖,低垂眼眸,语气淡淡;“走到我们如今这种段位,钱财乃身外之物,只怕现如今在问你为何会将盛世集团夺过来,你也只是淡淡一笑。”

她浅笑,看了他眼,而后继续道;“没有你,或许没有今日的我,外人只道我冷酷无情,可今日我向你证明,我也重情重义不

是?”

这话,带着半分揶揄,高亦安闻此言脑子狠狠疼了一下。

他早就知晓她重情重义了,为了底下员工的工资福利,上来与他谈条件,盛世成百的管理者,唯独只有沈清敢如此做,会如此做。

她从不亏待真心待她的人,也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想伤害她的人。

“我以市场价等价收购,”高亦安思忖片刻道。

一个大男人拿女人的东西,这事,他做不来。

闻言,沈清笑了;“说的好像你等价收购我不亏一样。”

高亦安一时语噻,竟也找不到合适的话语反驳回去,只是定定望着沈清。他所认识的沈清,不会轻易向任何事情妥协,可如今,她却妥协了,这份妥协里面兴许有亡母的功劳,但他太过了解沈清,了解她的行事作风,不敢轻易下结论,到底是否就是如此。

“我一直以为,你是那种不会轻易妥协的人,”高亦安喃喃。沈清默,想笑却笑不出来,她也觉得自己是那种从不会妥协的人,可今日,罢了,不说也罢。

“喝点酒吧!”她笑道。

“散伙饭?”高亦安问。

“散吗?”她问。

“不散,”他答。

人生难得一知己,怎能说散就散?

沈清唤来服务员要了两瓶酒,而后一边开酒一边道;“孤芳一世,幸得一知己,浮沉半生,

可歌不可泣。”

酒过三巡,沈清电话响起,伸手拿起,只见陆景行号码在屏幕上跳动着,静默片刻,伸手掐断,高亦安轻轻一笑,而后端着酒杯靠在座椅上浅浅道;“人生有舍有得,豪门贵族固然会给你无限荣华富贵,可你也要舍去一些重要的东西才能得到,沈清,我还是那句话,陆景行并非你的良人。”

“理由?”她笑问,摆正了姿势准备认真倾听。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在他眼中,沈清是一只需要在这九万里高空遨游的鲲鹏,这样才能显现出她的人生价值。

而陆景行能给她的只是一个画了范围的池子,将养着她。

雄鹰需要天空,而陆景行只能给她一个万般豪华的金丝笼,还是一个有着各种妖魔鬼怪的笼子。

稍有不慎便会命丧其中,多年后,当沈清离开首都回到江城,迎接她的人也独独只有一个高亦安。

二人见面,并未有过多言语,高亦安撑着黑色雨伞站在机场外,一身黑色西装,远远站着,

有种遗世而独立的感觉。

磅礴大雨倾倒下来,淋湿了他的衣衫。

二人相视而笑,道尽所有苦涩无奈。

倾盆大雨,也唯有他能给她一方依靠。

这且都是后话。

“世俗便是一个镶满了明珠的金丝笼,挣脱不了唯独只有苦中作乐了,”她答,眼神微眯,

撑着脑袋,那模样似无奈,似情感流露。

这一刻,高亦安看得透彻,这个素来将自由看的极为可贵的女子在陆景行身上失了心,甘愿入他的金丝笼,即便生活艰苦,她愿意苦中作乐,如此壮举,怎叫人不惊愕。

是的,沈清爱上了陆景行,甘愿为了他折掉翅膀,入了他画好的金丝笼。

犹记得不久前,夫妻二人之间发生争吵,沈清怒目圆睁瞪着陆景行凶狠问道;“你想折我翅膀毁我梦想?”那眼神,就好似站在她眼前的不是她丈夫,而是一个世仇。

可今日、她却甘愿为了陆景行放弃自己多年来坚守的东西。

一边说着自由真真是个稀罕物,一边为了陆景行放弃自由。

爱情真伟大,伟大到让一个素来有主见,有自信,有能力的女人,放弃了自己坚守多年的东西。

婚后不到一年,沈清爱上了陆景行,爱的彻底,甘愿为之放弃某些东西。

哪怕这些东西是她年少时吃苦受难,拼进全力险些耗尽生命的得来的。

沈清伸手干了手中一杯白酒,在给自己续了一杯,继续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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