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京城安全区几十公里外的一个地级市,这里城市的区域已经缩小了三分之二,只剩下最中心的一点地方,周围全部都被变异植物侵占。
那些低矮的楼房,全部被植物覆盖,那些高大的建筑物,也被变异植物爬满全身,其中有栋高耸的建筑物,下面几十米全部都被遒劲藤蔓缠绕,看不到任何一丝钢筋混凝土的样子,而上面依旧还是原来大楼的风貌。
乍一看,就好像植物中,长出了一栋大楼一样,形成了一种奇幻的风格。
这栋大楼其实已经残破不堪了,末世才两年多,大楼上面的很多窗户玻璃都破损了,外墙也剥落了。
在这栋大楼的楼顶之上,寒风吹过,就会带起一道不小的烟尘,如同末世以前这个地区经常出现的沙尘暴一样。
在大楼顶端的水塔上,坐着毛幸福,他旁边放着的是他的吉他,而他的怀里正抱着一个人。
是一个大男人,一个把头埋进他怀里,撅着屁股的大男人。
那个大男人的个头比毛幸福还要大,看着有一种让人不由产生邪恶想法的违和感。
“呜呜~大哥,都死了!都死了!我活不下去了,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他们的死状,太惨了!太惨了~”男人嗷嗷哭着。
男人正是王胜利,他在混乱之中被毛幸福救走,一直跑到了这里。
原本以毛幸福的实力,想带着王胜利跑到这里,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当时场面实在是太过混乱了,王东岳的人人数上虽然是最少的,但装备上绝对是最精良的,尤其是在穿了改装的轻型机甲之后,实力更是增加一倍。
而且改良过的充能炮、充能枪威力也增大了很多,就算觉醒九层也不敢被充能炮直接轰中。
所以当时在场的众多高手,大部分都躲避充能炮去了,根本就没人注意毛幸福带着王胜利逃跑了,这才让两人跑到了这里。
毛幸福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抚摸王胜利的脑袋,安慰着王胜利。
“大哥,他们都死了,却一个个让我好好活着,我怎么好好活着,没有他们我怎么活?”
“哥,我活不下去了,我找不到活着的动力,我也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他们都死了,我活着没有意思了,哥,我想死了!”
王胜利依旧把头,埋在了毛幸福的怀里,依旧把屁股撅的高高的。
毛幸福此时开口了,他说道:“胜利啊,我给你说说我的故事吧!”
王胜利没有回答,毛幸福也没有等王胜利回答,就直接开口叙述了:
我以前有一个很好的兄弟,他叫吴长权,我俩从小就一起,是发小,小学中学大学,我们都是一个学校的,都是很好的兄弟。
我喜欢音乐,他一直都很支持我,我记得我上五年级的时候,很想要一把自己的吉他,但是我家里穷,我爸爸很早就去世了,只有我和我妈,我们买不起吉他。
他就偷家里的钱,帮我买吉他,因此他被吊在房梁上,被用皮带狠狠的抽,打得皮开肉绽的。
但是他依旧满不在乎的说:毛子,只要你将来成为歌唱家,一切都值了。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努力,我努力要成为一个歌唱家,后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我喜欢摇滚,也组建了自己的乐队。
当时我邀请他加入我的乐队,并且还想用他的名字作为我的乐队名字,但是他拒绝了,他说,你的乐队,就该用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