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屋>玄幻奇幻>放开那个女巫>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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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 2)

毫无疑问,那就是火枪。

事实上,这个时代已经具备了火枪出现的所有条件。炼金师常配置一种被称为雪粉的东西,用于宫廷庆典中的鸣礼。这玩意就是配方错误的火药,燃烧速度慢,放进铜管里大多只能听个响。

大概再过一百年,火枪的雏形——火门枪就会出现。这种火器因为操作烦琐,需要两个人合作才能完成装填射击动作,一般情况下只能作为单发武器使用。而它的射速和威力,还比不上一个训练有素的弓箭手。

罗兰当然没兴趣去重演历史,和蒸汽机一样,他完全可以利用女巫的能力来造出具有实战价值的火枪。

“您没来时我看了下桌上的订单,”夜莺咽下最后一块面包,漫不经心地问,“您打算买那么多冰芒做什么?现在可是冬天,想喝冷藏的麦酒,直接在屋子外放一晚不就行了吗?”

上层贵族很喜欢在夏天用冰芒——也就是硝石来制冰,再冷却牛奶、酒或果汁享用。托季节的福,现在收购硝石价格十分低廉。

“做冰镇奶酪吃,现在的气温还不够低,得结冰才行。”罗兰忽悠道。

眼前的女子尽管不是敌人,可也不像安娜一般知根知底。和蒸汽机不同,火枪这种东西没有太多技术壁垒,一旦传播出去,显然对自己的种田计划不利。在没有摸清她的底细前,有些东西还是先瞒着比较好。想到这儿,他试探性地问道,“女巫共助会除了寻找圣山之外,还负责训练杀手吗?”

“不,她们只是群为了梦想聚在一起的可怜人,”夜莺摆摆手,“我加入共助不过是最近两年的事。”

“也就是说,你之前在为别人效力?”她那一手漂亮的投掷技巧没有人指导外加数年苦练是扔不出来的,罗兰对此十分确认,“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愿意收留女巫?”

“收留?”夜莺的神色变得有些奇怪,“怎么可能……假若知道我会变成女巫,他连大门都不会让我进去。至于后来,若不是我对他还有用的话,只怕早就被秘密处决掉了。”

“噢?能说说看吗?”

夜莺笑着摇了摇头,只不过这一次的笑容中多了些意味不明的情绪,“殿下,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会告诉您的。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请放心,我在五年前就已经自由了,并不再需要为谁卖命。”

交涉检定失败,看来自己的魅力属性加点不高啊……不过她的回答也从侧面印证了自己的想法——至少在五年之前,她曾为某人做过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好在他利用夜莺似乎只是源于一次偶然,而非像自己这样,打算大规招募用女巫。

罗兰没再追问,继续低头画自己的图纸。

令他稍稍有些意外的是,平时老爱往跟前凑的夜莺此刻变得安静下来,房间里只剩下炉火燃烧的声音。等到罗兰抬起头活动酸麻的脖子时,办公室里已不见了她的踪影。

“走都不打个招呼。”他嘀咕了句,将手中的羊皮纸折好,装入贴身的衣袋中。

忙了几天,加上这张图纸,武器的设计——或者说是复刻,就全部完成了。

他打算制作的正是大名鼎鼎的燧发枪。这种武器久经历史考验,制作难度跟火绳枪相近,后装引火药,前装铅丸,射速能接近每分钟三发,用来对付没有智商可言的变异野兽是绰绰有余。

大多数动物不会爬墙,所以射击距离约等于城墙顶部到地面的高度,也就是十二尺。这个距离内就算用脚瞄准也不会打丢目标,而且子弹初速几乎不减,邪兽只要没进化出比钢铁还硬的外皮,基本都能做到一枪毙命。

燧发枪的缺点在于制作时间。它最开始时跟火绳枪一样,都是靠工匠一锤子一锤子敲出来的,从枪管到扳机,整枪制作大致要花去三个月左右。其中枪管是大头,得把铁片敲成圆管状,铁粉糊口,再钻膛刻上膛线。虽然用不到什么精密的仪器,但匠人必须是熟手才能做出合格的枪管。

这也是罗兰为什么要先造出一台蒸汽机的原因了。

有了蒸汽机,他就能利用钢钻头直接在实心铁棍上钻出枪膛,这样一来制作速度可大幅提高,也不需要手熟的工匠来操作,仅需要一个能固定铁棍的工作台即可。

第二十八章 凶疤

不过当罗兰亲自操作起来,才发现实际情况远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

在后院里忙活了四五天,硬度较高的钻头倒是顺利做出来了,利用安娜的高温火焰,他可以很容易得到1500度以上的铁水。没有了温度的制约,常规炒钢法便能方便快捷地制得小批量钢铁——即用铁棒快速搅拌铁水,使生铁中过量的碳和其他杂质与空气充分接触氧化,反复几次后铁水冷却下来就能得到高品质的钢。

问题出在蒸汽初号机上。

这台原型机工作起来时噪音和震动都十分惊人,连带着钻头无法稳定地钻完整条铁管。在做粗活重活时,这种程度的震颤无关紧要,但加工枪管显然就行不通了。

想要改善这点,他就得先造出离心调速器来控制蒸汽机的输出功率,再用齿轮组合减少震颤,调整钻头的旋转速率。而加工齿轮又需要简易车床。这样算下来,罗兰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在邪魔之月来临前实现这一目标。

最终还是只能用老办法,靠铁匠的双手去一锤锤敲出来。大批量生产火枪的计划破产了,按边陲镇铁匠铺的数量,顶多一个月生产三四根枪管,这还是在停造第二台蒸汽机的情况下。

唯一的好消息是不用担心枪管的合格率。铁匠只管敲出大致的圆管,再由安娜统一进行合缝,效果跟镗刀削出来的无缝管接近,基本上可以排除炸膛的风险。

罗兰无奈之下只得修改了自己之前的计划,他原本打算招募边陲镇的猎人,组建一支火枪队——他们大多精通射箭,无论是弓还是弩,都是他们得心应手的武器。外加枪械培训耗时短,可以使他们很快具备战斗力。

可现在到邪魔之月最多造出四把燧发枪,如此一来就只能挑选猎人中最杰出的人手来打造一支精英小组了。这事罗兰决定交给铁斧去办,他在边陲镇待了十五年,也是公认最好的猎人。

……

布莱恩这半个月来过得并不开心。

特别是在街上遇见民兵队的时候,不开心的感觉就会加倍放大……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不甘。

他觉得自己被王子殿下遗忘了。

一个月前被首席骑士叫过去时,他满心兴奋。与四王子近距离接触,接受殿下的亲口询问,这是何等幸运而荣耀的事。

他从小在边陲镇长大,虽然出身普通猎户家庭,但凭借自己的能力担任上了巡逻队长一职。他知道自己没法依靠家门成为一名骑士,只能等待机会立下功绩,接受上位者的册封。

殿下的询问让他觉得机会来了,显然四王子罗兰不愿放弃自己的领地,他在试图寻找对抗邪兽的方法。后来大肆兴建的城墙也证明了一点,毫无疑问,今年他们将在边陲镇度过邪魔之月。

想要在此地阻挡邪兽的侵袭,就必须组建一支敢于正面作战的队伍。布莱恩原以为自己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他精通侦察、剑术和骑术,每年留守至最后点燃烽火证明他不缺乏勇气,但他万万没料到,殿下竟然打算从平民中选出一支队伍与邪兽战斗!

没错,一支纯粹的平民队伍,不止是他,整个巡逻队十人没一个通过首席骑士的审核。这简直匪夷所思,难不成殿下认为这群从没握过刀剑的人,会比自己更擅长战斗?只怕见到邪兽的凶狠模样他们就会溃不成军!

但殿下似乎是认真的……他不仅在训练这群乌合之众,还给他们配发了统一的服装。每天下午布莱恩都能见到这伙人穿着棕灰相间的皮甲,排成两列纵队从街上跑过。最开始时队伍还稀稀拉拉,最近已经越来越整齐了。

而自己,仍每天执行着枯燥的任务,看不到晋升的希望。

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时,隔壁传来一阵响动,接着门被推开,有人悄悄走了进来。

“喂,都起来。”来人低声喊道。布莱恩听出了对方的声音,是巡逻队的一员,外号叫凶疤的家伙。

他房里睡着五个人,除了自己和灰狗外,其他三人很快翻身而起,就像早有准备的一样,连外衣都没有脱下。

“队长,快起来,我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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