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有必要去凑凑热闹了!”
叶辰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邪笑。
…………
这几天,血月带着小女仆在龙城里到处玩耍逍遥,整日不见人影,那每天半杯元阳,叶辰自然就省下来,给张馨羽和秦韵交公粮去了。
大年初二,叶辰的父母就回中海去了,而叶辰跟两个老婆打声招呼后,便离开了龙城市区,飞行途中,发现许多遁光,都不约而同的朝着同一个方向飞去,叶辰也跟了上去。
没过多久,叶辰便来到了一处崇山峻岭,其中有一座山峰巍峨耸立,仿佛一把直冲天际的利剑。
在山顶之上,更是立着一把巨大长剑,长剑上锁链缠绕,远远看去,霸气无比。
在山脚下,搭建出一片集市,里面人来人往,异常的热闹。
叶辰当即落下身形,来到集市中,随便拉个一个修士询问,很快就得知,这里就是万剑宗的总部。
不少修士,都想着来凑凑热闹,混进万剑宗主峰讨杯喜酒喝,因为不少修士听说,明天婚礼上的酒水,都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仙酿,喝了还能提升修为的。
不过绝大多数修士,都是想来看看,传说中绝色无双的倾城仙子,到底是有多么的漂亮。
距离成婚大典还有整整一天一夜的时候,山脚下的集市,就已经人满为患。
叶辰才刚到集市没多久,就能感觉到,头顶已经飞过了七八个元婴修士了,看来这次成婚大典的规模,空前盛况,多半是把龙城周围所有的元婴大佬都请过来了。
叶辰隐匿元婴气息,用金丹修为示人,在集市里瞎逛了起来。
没走多久,叶辰发现前方道路围了一群修士,便好奇的凑了上去,拨开人群之后,才发现众人在围观一个乞丐。
那乞丐躺在一处墙角下,一身青衫脏兮兮的,愣是被染成了黑衫,身边有几只苍蝇在来回飞舞。
脸庞上满是淤泥,四肢蜷缩在一起,双眼无神,仿佛一只腐烂的河虾。
叶辰惊讶的发现,那乞丐四肢的手筋脚筋,全部被挑断了,身上没有任何修为气息,似乎就是一个俗世的乞丐。
可这里可是万剑宗脚下的修仙集市,俗世的乞丐怎么可能跑到这来了。
而且更让叶辰感到奇怪的是,他总觉得那乞丐有点眼熟。
正当叶辰紧锁着眉头,在努力回忆的时候,边上的修士不禁议论了起来:
“惨啊!实在太惨了,堂堂一个天才剑仙,如今居然被活活打碎了金丹,挑断了手筋脚筋,变成了乞丐,真是造孽啊!”
“可不是嘛,年纪轻轻就踏入了金丹,将来完全有可能踏入元婴,成为一方主宰,现在却成了这副模样,造化弄人啊!”
“我倒是觉得这小子完全是咎由自取,谁让他自己不长眼睛,敢去纠缠倾城仙子,谁不知道倾城仙子,早就和剑公子定下婚约,将在正月期间举办成婚大典,他敢挖剑公子的墙角,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可人家好歹也是个金丹修士啊,而且还是万剑宗自己的天才弟子,这样的惩罚,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