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了又看, 觉得这个声明发布得非常给力,应该没有人会怀疑了,才满意地按下回车键, 开始码起正题。
【从哪里说起呢……就从我醒来时开始说吧。我是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的, 第一感觉除了茫然就是茫然,因为脑子里头什么都不记得,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忘了,过去相当于也就不存在,好比一个婴儿从母亲体内出生,却保留了成年人的智商情商和常识,“我”这个存在没有任何征兆地就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这种感觉真的是非常奇妙,不知道坛子里有没有哲学大佬,或许可以来讨论一下意识和存在的关系。
醒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试图去想“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做什么”这灵魂三问,当然啦, 什么都没想起来,要不然我也不会在这里发帖了。不仅如此,头还很疼,像有人拿着根铁棍在我脑海里搅,不把我的脑壳戳出个洞来就誓不罢休。
这个时候守护在我病床旁边的老公(我那时还不知道他是我老公,只觉得哇塞这个帅哥是谁啊怎么长得那么好看)就叫来了医生,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后确认我是逆向健忘,可能是因为身体上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心理上的缘故,罹患了记忆障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失忆:忘记过去的一切记忆,但还保留有生活的常识。
然后!接下来!我就开始了人生中的幸福之旅!!!
首先说一下我老公吧,个子一米八以上,大长腿,长相帅气,身材完美,对我也是特别的好特别的温柔,我住院时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都是他亲手做的。要知道他本身工作也很忙了,属于时不时就要半夜加班的那种,休息日什么的都是不存在的,但即使是这样他也还是很周到体贴地照顾我,日子过得简直是幸福得不能再幸福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这个老公还是我自己追来的!据我闺蜜所说,失忆前的我在大学里倒追了他整整三年,才把他攻略到手,听说当初他点头答应和我交往时我都快喜极而泣了(虽然最后的求婚貌似也是我先求的,因为我老公说我们的结婚日期是我定的)。
看来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为自己做好打算,现在过得浑浑噩噩,得过且过看似舒服,万一将来哪一天失忆了,就知道现在的生活过得有多么不奋斗了。所以妹子们都要加油啊,看上谁就去追,看上什么就去买吧,你现在积累下来的都是将来能够用到的财富!
啊,话还没说完,偏题了不好意思,一不小心就弘扬正能量了,继续说我的事吧……
后来有一天,我哥来病房看我,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个白富美,我哥白手起家创立了一个公司,现在已经成功挂牌上市。我私底下上网查了一下(当初我哥跟我吹嘘他公司有多么多么厉害时我压根就没听懂,没办法,失忆人群,连自己的姓名都要别人告诉,老公都忘得干干净净了,就别指望我能记住他公司的情况了),这公司还是挺有名的,市值也不错(这点我不懂,瞎说的,但既然都能挂牌上市了,应该还是挺不错的)。
我哥跟我的关系特别好,临走时特意叮嘱我,如果哪一天我不要我老公跟他离婚了(我个人觉得是不会有这种情况的发生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哥他老是看我老公不顺眼,可能这就是大舅子对妹夫的天生敌意?),就去找他,他保证我下半辈子的无忧生活。
说到失忆,这个东西其实很神奇的。当初我刚刚转醒的时候,医生问了我几个问题,比如说姓名啊,年龄啊,性别啊之类的,我除了性别之外都答不上来,但一问我国庆在几号,我就脱口而出了。当时我就纳了闷了,心想难道我这么爱国?后来医生才告诉我,“国庆在什么时候”这种事属于常识,得逆向健忘的人是不会忘记这个东西的,我要是不知道,那才是真的大事不好了。
还有,我老公在我昏迷的时候一直守在我的病床边,我和他倒追交往结婚加起来也有六年,他对我来说怎么也算是个非常重要的人了吧,但我醒来时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完全陌生,还是在之后的相处中才慢慢熟悉起来的,完全没有电视剧里那种看见爱人就怦然心动、熟悉得想落泪的感觉。
倒是对我哥有种不一样的情感,我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非常熟悉,心灵一阵悸动,还有个声音告诉我,他是我非常亲近的人,可以无条件信任的那种,害得我误会他是我的真爱,没想到是亲哥……】
董桑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堆,没有什么中心主题,都是想到哪写到哪,写个一段就发上去,没什么技术含量,反正又不是在撰写报告,不需要多么严肃,随便写写就行了。
不过与此同时,她也确认了苏冰儿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的,因为她这帖子的表述水平虽然不怎么样,但打字速度杠杠的,半小时就打了一大段,看来以前她真的是干文字工作的,要不然不会对敲击键盘这么熟悉。
正当她准备暂告一段落,翻回去看看有没有网友回复时,手机铃声忽然在这时响了起来,她拿起一看,见来电人显示谢亦,就把帖子的事放在了一边,转而接通起电话来。
“喂?老——”她在帖子里老公老公地打得顺手,导致在面对真人时也差点喊出了这个称呼,幸好马上意识到不对,及时顿住话音,改口道,“谢亦?”要是真喊了老公那么甜甜蜜蜜的爱称,光是想想就羞死人了,她不行的,绝对不行的。
“是我。”手机那头传来熟悉的男声,一如既往的温柔和煦,“桑桑,你今天晚上想吃点什么?”
不用说,又是例行的晚餐询问时间,以往董桑都会报出想要吃的菜名,基本上谢亦会买对应的食材回家来做,工作实在忙时,也会去饭店打包回来,不过今天她另有打算,听他这么问,就盈盈笑答道:“我早就想好今天晚上要吃什么了,菜都已经全部买好切好放进了冰箱,就等着时间一到下锅呢。一个鱼头豆腐汤,一个蚂蚁上树,还有一盘水煮西蓝花和青椒炒土豆丝,怎么样?符不符合你的口味?”
谢亦被她这一串话说得愣了一愣,有些疑惑地唤了一声她的名字,似乎是没明白她这话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今天下班后不用去超市买菜了,直接回家就行。”董桑矜持地抿嘴笑了笑,即使知道对方此刻身在警局,看不见她现在的模样,也还是下意识地坐正了,呈现出最完美的姿态。“我已经买好菜了,等会儿的晚饭我来做就好,不用麻烦你了。”
自从上回她伤了手指之后,谢亦有一段时间没让她进厨房,说是在她的伤没有好全之前不能沾水碰菜,以免发生感染的情况,那天的那顿午饭自然也由他接手,变成了晚饭。
好不容易有一次下厨的机会,却被自己搞砸了,虽然谢亦并没有怪罪她的意思,不让她再进厨房也是关心她,但董桑还是感到一阵沮丧,甚至想硬气地跟他来一句没关系,世界上受伤之后碰水的人那么多,也没见有多少人感染病发了,没道理她会那么倒霉。
但转念一想,她在倒霉这方面可以说是登峰造极,没有谁能跟她的运气相比,还是别意气用事了,先保住小命要紧,以后下厨的机会多的是,不必急于这一时,就没有再说什么,打消了下厨的念头,安安分分地养起了伤。
好不容易等到伤口结痂脱落,基本上算是痊愈、可以碰水了,她自然是迫不及待地想重回厨房,一雪当日耻辱,为此还特意先在家里试做了两回点心,确认自己在厨艺这方面格外熟练之后才买了食材,准备在今晚一展身手,做出一桌子让谢亦惊叹的菜来。
当然,这些事都是董桑瞒着谢亦偷偷做的,为的就是想给他一个惊喜,之前试做的点心也都留了最完美的一部分保存在冰箱里,没有让他知道,所以当谢亦听见她的这个决定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惊讶:“你今天晚上要做饭?”
“是啊。”董桑笑应一声,“你不是一直说我做的菜要比你的好吃吗,那既然有我这个大厨师在,怎么能老是麻烦你呢?你今天晚上就等着品尝美食吧,看是我失忆后的手艺好,还是失忆前的好。”
“你……”谢亦无奈地吐出一个字,对她这先斩后奏的行为感到很是头痛,但见妻子既然连菜都买了回来,肯定是下定决心了,不让她做成这一顿饭恐怕很难,也只能随她心意,带着几分拿她没法的宠溺语气问道,“桑桑,你是什么时候买的菜?”
“今天早上。放心吧,这回我没买山药,不会再把东西滚到地上,然后弄伤自己的手了。”
“今天早上?”他的声音立刻变得有些紧张了,“你一个人去的超市?”
“没有,我是在网上买的,直接让工作人员送到的家里。”
董桑知道他对自己的出行状况一直很关心,自从出院之后,她的每次出行都是和他一起的,就连宠物也是两个人一块遛,这么多天了,她还没有一个人单独出去过。就是这样,谢亦还一直叮嘱她要注意安全,看来那次意外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如果她在没有告知他的前提下一个人单独出门,估计他能着急死,就选择了网上订购,又方便又快捷,虽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她自己懒得出去,但这个不是重点,不需要格外讲出来。
果然,在听到她这么说之后,手机那端传出一记轻微的舒气声,看来是稍微安了点心:“原来是这样……那我今天下班后直接回家?”
“嗯。”董桑抿嘴笑着点点头,“你大概几点钟能到家?”
“六点吧,”谢亦误会了她的意思,温柔回答道,“我尽量早一点回来。”
“不用不用,晚一点好,鱼汤要煮挺久的,你晚一点回来,我也能多点时间准备。啊,还有,和上次一样,我在厨房的时候你不准进来,也不准偷看,站在门外也不行!我之前在你做饭的时候试了一下,发现虽然看不到里面,但能听到声音,这也是不可以的,你一定要记住……”
董桑絮絮叨叨地和谢亦说了许多注意事项,一直到对方轻咳一声,有些无奈地打断她的话,说队里有事情要去处理,有什么事回家后再说,她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和个老太太一样喋喋不休,难为他耐着性子听了这么久,连忙不好意思地讪笑两声,回了声“好好,你去忙吧”后就挂断了电话。
等她放下手机,把目光重新转回到电脑屏幕上后,又想起自己刚才发表的帖子,就刷新了一下网页,想看看反响怎么样,结果不看还好,一看差点吓了一跳。
她和谢亦通话不过短短十分钟的功夫,再加上她刚才打字的那半个小时,也就四十分钟的时间,帖子竟然从她刚才的自说自话变成了回复爆表的热帖,翻了整整三页,盖了将近千层的高楼。
第40章
董桑看着被高亮的热帖标志惊呆了。
她她她——她这是要火了?!
真是万万没有想到, 她在文字方面的天赋居然这么强, 只不过随手发表了一个帖子,就引来了这么多人趋之若鹜的回复……果然,上帝给你关闭了一扇门, 就必定会留下一条缝, 此话诚不我欺。
虽然她当年在大学时成绩很烂, 连谢亦都说不出夸奖她的话, 但学习又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能静下心来, 上课好好听讲,下课多多练题,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优等生的;可文字方面就不一样了, 试观古往今来各路文学大家, 哪一个是靠背书背出来的?都是一身天赋打天下!
如今,她也终于要走上这条道路了吗?
想到这里,董桑心里就感到一阵激动和兴奋。
今天是一篇帖子,明天就有可能是一本书,一本……一本有关于警察方面的书!没错,她可以凭借着职务之便,去利用、呸, 去打听周围同事在工作时遇到的神奇事来当做素材,然后抄袭、啊不,化用编纂成一本合集,书名就叫做《我当警察的那些年》, 还可以聘请谢亦来当顾问,指出她书中的错漏之处。
她随手发表的帖子能引来这么多网友回复,文笔肯定很吸引人,再加上她担任上市公司总裁的哥哥,同为警察和特警妻子的身份,一张漂亮可人的脸蛋,只要小小地宣传包装一下,不愁书籍不大卖,新一代美女作家就此横空出世,成为传奇……想想都让人迷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