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宁在纪司予面前,从来收敛三分。
这天却不知怎的,直往他伤口上戳。
“但其实不怪别人拆穿你,如果是她自己发现,得更痛苦,更想不开吧。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梦醒的,可醒过来了,能堂堂正正自己选择离开纪家,说实话,我其实也是有点佩服她的——毕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勇气,在面对你这种对手的时候,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只要装傻充愣,还是能接着过富贵荣华好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可卓青还是头也不回就走了。
纪司予攥紧了酒杯。
驳斥的话,甚至一如他当年对阿青的挽留,就哽在喉口。
可到最后,也只剩下一句:“……我会带她回来。”
某种程度上来说,纪司予,或许才是感情上最为简单粗暴的那类人。
他或许不懂纯粹的爱情,却懂得纯粹的给予和舍得。
可惜,人心并不是简单的等价交换算术题。
宋致宁摊了摊手。
像个过来人似的,用某种感慨非常的语气,只轻声说:“好吧,虽然我觉得卓青不会再愿意回来,你给她再多她也不会愿意。但,司余仔,你是不是应该想想,如果你认为的,你爱她的方式,是她最不愿意接受的,那这到底是爱呢,还是……嗯,驯化?”
这世间,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自以为是,一定是最差的那一种。
宋致宁说:“我偶尔怀念怀念青春的时候,也会想起第一次看见你那么着急,从栏杆上翻下去,跑去见卓青。你拿了一颗牛奶糖,什么都不说,就递到她手里。”
十七岁的卓青,并没有问得那么仔细,只是笑笑,感谢陌生人的好意。
那时的她如果知道纪司予埋在骨子里的固执和步步为营,会不会愿意接过那颗糖呢?
那天晚上,也是纪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
恍恍惚惚间,他想起自己曾经对躺在病床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母亲说,他最讨厌的,就是小王子说的,什么【我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如何爱她】。
为什么呢?
只要准备周全,不是就可以从一开始就好好爱她了吗。
他那时还小,不过五六岁,却已经会向母亲争辩。
【那我就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但我永远不会有第二支玫瑰花。】
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而寻到安稳人生的母亲,或许从一开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语背后过分的偏执。
所以劝他,【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那时的他,坚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说因为自己不想后悔。
“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那时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
可他忘了问一问他的玫瑰花。
“或许,你愿意跟我过这样的人生吗?”
他忘了告诉她。
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永远呆在大房子里。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陪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走到哪里,就看到哪里。
第一次养玫瑰的他,还不知道,让玫瑰枯萎的,不是玻璃罩外的风吹雨打,而是隔离于世界的孤独。
或许小王子是对的。
他那时太年轻,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以为前路坦荡,阿青就会快乐。
在最想好好爱人的年纪,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懂得如何爱她——
“啪。”
“啪啪。”
小谢轻轻拍了拍奇怪叔叔的手背。
他凑到连睡着的时候也都眉头紧蹙的叔叔耳边,小声喊:“起床啦!吃饭啦!”
喊了好半天,叔叔终于睁开眼,也看到他。
虽然眼睛有点吓人的红,不过小谢已经跟“叔叔”混熟啦!
他现在一点也不怕他了。
小谢于是傻呵呵的咧嘴笑:“你怎么比阿青还会赖床啊!”
也一点都不顾忌地,拖住纪司予的手,“别睡啦,出去吃饭,阿青最不喜欢人家拖拖拉拉了。”
纪司予任由他拽着,趔趔趄趄下了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