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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1 / 2)

霍起沉默着将人抱到自己休息的地方。宁兰头疼,他就在一旁轻柔地为她按捏,她惊恐,他就在旁边闻声安抚支持着她。

这一次疼痛折腾了许久,直到夜幕挂上星子,殿外凉风习习、蝉声清越,少女苍白着唇色,按住突然纷至沓来,因而有些纷乱的记忆。

油灯的灯芯轻轻闪了一下,爆开一声响动,宁兰撑起疲惫的身子,看着放下政事陪了自己许久的男人,轻轻攒住他的袖子,沙哑着嗓子坚定道:“阿蛮哥哥,我都想起来了。”

霍起闻言忽然有些紧张,别开眼光看向自己的衣角。

宁兰道:“我一直喜欢你,只喜欢你。从很多年前,就很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第二本要写完啦!!!永不坑·咕咕咕玉

这本的剧情比较简单,朝堂的线删掉了,因为作者智商有点捉鸡。

崽崽的东宫那本设定就是文武恩科,男女一起入学,前两章改革那里已经把下一本的设定铺上了。风格会轻松温暖一些。这次会多存一点稿再开orz

有时间可能会开一个快节奏的15万字左右的现言修罗场飙车苏爽短篇,练一下推剧情的节奏。如果没有(太懒)就主更东宫了。

感谢宝贝们看了这么久(不对这本还没完)。其他的等完结的时候再说啦~

第97章

宁兰想起了五年前,红梅树下两人初见。冬日寒气四溢,柔软的衣裙顺着握书的姿势堪堪滑下来,在寒冽的梅香中露出一截手腕。她正要整理衣袖,听到脚步踩在枯枝上的声音,侧头,第一次在无边梅海中见到翩翩少年郎。

少年矜贵,目光落在她手中的书上,似有些诧异小小年纪的姑娘看老庄,问她在看哪一章。

她看出了他的疑惑,不答反问他如何保有百年将门的功勋、不为功名所累。

他回答她,只要能够安定九州,一人身死无悔。

只要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纵然会被猜忌,那是值得的。

她当时觉得他幼稚。

如今他荡平了前梁分封掳掠,减少税负,在大战后使大凉休养生息。观望中的周边小国见识了霍氏军队碾压南梁贺兰氏的快准狠,失去动兵作乱的勇气。

半年光景,大凉内政改革推行,虽然税率降低,但百姓种植产量提升,商贾经商体量扩大,总量的税负在年末库银入账创近三十年来中原新高。且新政的影响还在逐渐深远,其威力更惠及将来。

小国错过了结束纷乱国力不稳时殊死一搏的机会,之后只能在大凉的国力下臣服,增加税贡,不敢再起兴兵事的念头。

其实曾有朝臣建议凉帝一鼓作气,将周边小国纳入大凉版图,以绝后患。

凉帝道,小国之外,更有小国,既民有所乐,若穷兵黩武,将一生杀伐,反失本心。

他的本心是什么?

初见时,她觉得这个少年好看极了,但说的话颇有些“何不食肉糜”,以为他是洛阳的勋贵后代,并不知战场残酷,因此说出“身死无悔”这种话,好不体谅将士。

后来知道他真实身份,他自己便是经历过其间滋味的,等到他离京平叛。十五岁的年纪带着霍家军从血浪里拼杀出来,一战将西域三国横荡出塔格沙漠,继祁连山之役后,以五万对战敌人十七万联军,以少胜多驱除外侮至国境线外,维护大梁边境安宁。

镇北侯按兵不出,就等着靠边乱在梁帝面前要兵要钱发展势力,边关逐渐十户九空,民如粮米被打秋风的外骑杀掳。朝廷不见,或见了也觉得不值得为边民再加军饷,竟然与镇北侯互相讨价还价。

十五岁的少年挺身而出、整顿霍家军领兵上战场。他是凉州嫡系唯一的传人,叔伯兄长多半死在惨烈的祁连山战役之中。如果他死了,霍氏一脉将就此断绝。

但他没有退后。在祁连山战役之后,不过近十年的时间里,尚未完全长全的少年又扛起霍氏的旗帜,没有向朝廷扯皮要兵饷,凉州内政改革蓄钱,自供霍家军与边国交战。其后聚集兵民,修立关隘,肃清外敌。

一步一步,将边关百姓的家安了下来,不用再担心每年秋天被像牲口一样掠夺走给敌人充当“过冬物资”。

她后来知道霍起是不喜欢杀人的。这些年他背负着战□□号,凉州军士、百姓信任依赖他,但是他实际并不喜欢杀戮。

只是为了更多人能够不活在血腥里,他不得不去做。这是他的使命感。

如今,褪去了少年青葱的他实现了他当时的诺言,带领着大凉的士兵,给四海带来安宁。凉朝蒸蒸日上,而她,也终于慢慢想起了多年前的少年郎。

初识少年佳意气,玉帐夜分弓,鞍马踏霹雳。千里风飞雷厉,快剑惊雷霆,旌旗慰魂英。

渐当故里春时节,帷幄指掌,沙堤归去。为有幽思歇故里,归去来、莫教子规啼。洛都一夜风并雨,花慢发,人归语。

洛阳很多年没有这么多赤红的锦缎妆点了。

前梁太子的婚事与之相比不值一提,就连梁帝十几年前封后,也是按照礼仪循规蹈矩地履行规矩而已。

新帝登位之后厉行节俭,约束贵族攀比,众人都好奇他自己的婚典准备怎么装饰。

没想到新帝对他这位新妇,不仅将仪典事事过问极其重视,更从以前做世子时的庞大积蓄里拿出一块,补贴本已隆重至极的封后大典。

大臣们看新帝,感觉脸好疼啊。

说好的畅行节约呢。

自己每年少穿几件龙袍,给皇后的凤袍却做得这么华贵精致,珍宝明珠散落其间,就连衣帽局的宫女私下都咂舌。

多少年没见过这么大尺幅的软红凤穿牡丹蜀锦了?蜀锦本就珍贵,这幅缎面的织缎还要把金丝和缎线劈到不足十分之一的头发丝,织出来光华闪动,摸上去却柔软异常,就为了肌肤细腻的帝后穿着时不会磨伤皮肤,织起来比普通的蜀锦要多花费十倍的时间和功夫。

宁兰第一次试衣袍的时候也惊讶了,她虽然自己不擅长女红,但是出身摆在这里,有祖母的教导,是识货的。

她小心摸了摸柔软的锦缎,问:“阿起,这么大一块软丝蜀锦布料要织好,少则五年,多则七八年,你怎么会那么早以前就开始准备成婚的东西?你小时候也太想娶夫人了吧。”

被叫到的男人俊脸微红,摸了摸正在看的盖头的宝石花朵,又摸了自己发烫的耳垂:“因为刚认识的时候看你很漂亮,想给你买漂亮裙子。恰好蜀地出了这一块布……我当时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用上,就先买了留个念想。”

宁兰有些奇怪:“为什么会想给我买漂亮裙子呢?而且你,后来还送了我好多衣饰发簪啊。”

男人怜爱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我有一次看到了你参加春日宴会的时候,很羡慕地看着元露的牡丹裙,凑过小脸轻轻地闻了一下,又不得不装出自己也很开心的样子,觉得好可怜……我问了她的裙子是皇后表姐送的,因为想让她给自己做儿媳妇。我就想,我也可以给你送裙子,我……”

宁兰笑:“你也想让我给你做儿媳妇吗?”

男人轻轻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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