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金族没什么人知道金玉坤其实是金玉露的双生弟弟。
且金玉坤被保护得好,鲜少出现在人前,更没什么人见过他。等金玉露坐上帝位后,他们父母早已去世,余下的知情者也都被金玉露秘密处死,许多有关二人真正关系的痕迹更是被尽数抹去,金樽之前一直没能查出金玉坤,也能说得通了。
早料到能让金玉露亲自善后,从金樽那里盗走白头仙的人定然和金玉露有着非同小可的关系,凌夜没有吃惊,只问:“还有呢?”
“还有,”世殊语气终于变了,能听出些微的怒意,“他不仅是杀害你父亲的凶手,他也是杀了你父亲后,把自己移魂进你父亲身体里的那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这是最后一次加更,后面就正常更到完结。
第77章 业火
先是从魔尊那里得到了人死之后能以移魂换体来强行复活的功法, 后盗取白头仙,杀害凌怀古,把自己的魂移入凌怀古的身体里——
这都是金玉坤做的。
都是他做了之后, 由金玉露给他善后, 才能这么多年都没出现什么纰漏。
也就是说, 如果那个时候金樽没对凌夜说, 要她当心现在这个凌怀古,他恐怕不是她生父, 凌夜或许直到死,也不知道真正的凌怀古早就被金玉坤掉包,不知道她记了那么多年的人,早就不是本人。
尽管早就预想到那些很有可能都是同一个人做的,但此时此刻, 从世殊口中得到证实,凌夜还是油然而生一种不可置信之感, 觉得这实在荒谬。
究竟是怎样的原因,能让金玉坤不惜放弃属于自己的真正身份,披着别人的皮囊、顶着别人的姓名活下去?
取代别人的人生,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而世殊还在说道:“他移魂成功后, 以红莲业火灼烧你父亲的魂体, 烧了三天三夜,烧得你父亲快要化身厉鬼,才以降魔杵将你父亲的魂体打散。你来之前,我请阎王爷帮忙在地狱寻魂, 半块碎片都没寻到。”
说到这里, 他顿了顿,眼眸微瞌, 似是在平复心绪。
片刻后方抬眼,继续道:“我原先想着,集齐魂体碎片,用秘法慢慢养着,总有一天能养好拼凑整齐。再以移魂之法把你父亲的魂移回去,就是移成个像重光那样的僵尸也无碍。谁曾想……”
他摇摇头,再说不下去,一直冷淡的神容也终于多出点疑似悲戚的意味。
显然对于凌怀古,他并非表面看上去的那般无动于衷。
到底是他和凌古襄唯一一个孩子。
他当初没能护住凌古襄,连凌古襄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如今也同样没见到凌怀古最后一面,更没法让凌怀古复活。
魂体这种东西,一旦被打散,那就是世人口中所说的灰飞烟灭,任是阎王爷亲自出马,也无法挽救。
据说仙人是可以的。
可这世上,哪有什么仙人?
凌夜沉默良久,道:“这些都是和我父亲有关的。我母亲的呢?”
“你母亲……”
世殊也陷入了沉默。
既能查出金玉坤的所作所为,那自然,也能查到和夜言有关的一切。
早知凌夜在凌怀古和夜言二人之间更加看重后者,世殊并未有任何不满。然而,他终究没有把他查到的说出口,只道:“我说不出来。还是让金玉坤和你说吧。”
凌夜道:“怎么说,他不是不能说话吗?”
世殊道:“你母亲临死之前给他服下了许多剧毒,让他终生受尽折磨。还在他识海里下了封印,一旦他有自杀的念头,必当痛不欲生,形如废人,比死更难捱。闭口之毒不过是你母亲下的毒里最常见的一种,中毒之人只要开口说话,就会剧痛不停,流血不停,这才有中了此毒之人永不能再说话的说法。”
实际还是可以说话的。
但要看中毒之人能不能扛住那种痛苦,拼着一口气把想说的话说完。如不能,那就真的是永远都不可再行言语。
凌夜道:“如果他一辈子不说话,是不是一辈子就不会毒发?”
世殊道:“那倒不是。只要不解毒,仍会照常发作——依我查到的,他并未服下解药。”
不止是闭口之毒没解,他体内的其余剧毒也皆是没解。
金玉坤好像在以那些剧毒长年累月的发作来提醒着自己什么,固执到让人难以理解。连世殊都觉得他应当是脑子不正常,不是傻子就是疯子,否则怎能做出那么多怪异之举?
当然,世殊并非金玉坤本人,同时也是个思维正常之人,他觉得金玉坤是傻子是疯子,但谁又能知道金玉坤可觉得自己的行为是不正常的?
就好比天才和疯子,世人以为是疯子的人,其实是个天才;而往往自认天才者,才是真正的疯子。
说话间,世殊带着凌夜和郁九歌出了石塔,往关押着金玉坤的牢狱走去。
牢狱离石塔很远,要走好一会儿才能到。凌夜这时终于记起并未和她一起进入世族领地的沈十道,以及沈十道拜托她的事,便问:“那金玉坤和金樽有什么关系?我听说金樽快要被你打死了。”
“凌夕是金玉坤移魂前生的女儿。”世殊答道,“我怀疑金樽也是他儿子。”
凌夜道:“不可能吧?金樽双亲死得虽早,但金族族谱里对他双亲还是有记载的。”
这是还在玉关洞天的时候,金满堂亲口同她说的。
金满堂说,金樽能养成那样表面一套背地一套的性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出在他双亲去得早,隔代对他的管教因此免不了诸多怜悯与溺爱之上。
金少君为人向来风评极佳,总不能连这都要骗她?
听出凌夜的质疑,世殊摇头道:“这点是我疏漏,忘记与你说了。金玉坤当初是被放在金樽祖父名下抚养的,和你说的金樽生父是表面兄弟。”
按照金族里的记载,金樽双亲死得早,约莫是在金樽出生后没多久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