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民国之写文(3)
乐景踏出屋门,望着头顶湛蓝的天空,只觉得恍若隔世。
算上今天,他已经有整整十天没有看到过天空了。这十天来,因为剧烈的戒断反应他一直卧床不起,浑浑噩噩,整个人像丢了半条命。绕是他一向心智坚定,想起那些日的痛苦和狼狈,还是会心惊胆战。
那时候的他真的和一只疯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他让仆人把他绑了起来,他肯定会杀了那些拒绝给他提供鸦片的仆人的——哪怕仆人们也只是听从他之前的命令——怪不得乐正业会说瘾君子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不过他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一星期后他的戒断反应就慢慢平息下来了,在床上调理了三天,他今天总算能下床走几步了。
他应该感到庆幸,李景然这个纨绔只是个大烟鬼,他还没有(或者说还没来得及)尝试海洛因、可卡因、吗啡等成瘾性更强,危害更大的毒品,要不然他很可能要终生戒毒了。
李淑然刚走进院门,就看到站在门口满脸病容的大哥,她小跑过来:“哥哥,你怎么出来了?你身体还没好,快进去躺着。”
对上李淑然蕴含关切和担忧的双眸,乐景微怔,心中有些复杂。如果说乐景之前把李淑然从李宅带走不过是代替原身承担应尽的义务,那么在经过这几日的相处后,他很难把李淑然看做冷冰冰的责任了。
李淑然是一个好姑娘。哪怕之前李景然并不是一个好哥哥,但是在她从乐景嘴里得知“真相”,明白一切都是“误会”后,这孩子就立刻用比之前超过十倍百倍的热情来接近、照顾乐景。
乐景戒毒躺尸的这十天来,李淑然时时询问,事事关切,如果不是到底男女有别,这小姑娘都恨不能抢过佣人的活儿帮乐景清洁穿衣了。
就像一只流浪猫,紧紧扒着收养自己的好心人不放。
乐景这几日虽然昏昏沉沉的,但是李淑然的举动他都看在眼里。虽然他天生感情淡漠,但是小姑娘的这番攻势下还是对他有几分触动的。
所以面对小姑娘关切的目光,他眼中的笑意难得有几分真切:“不碍事的。”他摆摆手,笑道:“我在床上都躺了一个多星期了,也该活动一下,要不然身体都要生锈了。”
少年的笑容温暖和煦,被那样温柔的目光注视着,李淑然只觉得好似沐浴在阳光下,全身都暖洋洋的。
李淑然小脸泛红,待看到乐景身上单薄的衣服后又皱起了眉头,急道:“你怎么穿着单衣就出门了,着凉了怎么办?!”她快步走进房里,从床头拿起褂子披在乐景身上,然后便为兄长瘦削单薄的身体红了眼眶,泪眸晶莹道:“哥哥,我只有你这一个亲人了,你要保重身体啊!”
乐景拢了拢外套,再三向小姑娘保证他以后一定会好好保重身体的,才哄的小姑娘破泣为笑。
他这几日的戒毒癫狂惨状把小姑娘吓得够呛,也不怪她把他当做瓷娃娃般照顾了。
忆及他缠绵病榻浑浑噩噩那几日耳边传来的小姑娘嘤嘤哀泣,乐景心中不免有些复杂。虽然李淑然比他也小不了几岁,但是可能是因为他早熟的太过的缘故,下意识总把李淑然当做孩子看待。
他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心下叹息:真是个天真的傻姑娘哟。龌鹾黑暗的李家还能生出这样的孩子,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歹竹出好笋。
像李淑然这样的好姑娘就合该一生恣意,幸福康健。
垂眸对上李淑然惊讶中蕴含深深濡慕的黑亮双眸,乐景不自在地收回了手,不好意思地轻咳一声,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外面风大,进来说话吧。”
他引小姑娘在客厅坐下,和她说笑一会儿,待气氛和融时才切入了正题:“我戒毒这几日,家里派人来过吗?”
原本笑容满面的李淑然在听到“家”这个字眼后小脸顿时煞白一片,她惊惶地揉捏着衣角,小声回答:“起先太太派人来问过,后来父……老爷也来了。”
乐景只听李淑然称呼李廷业为老爷,就明白她心中对李廷业不是没有怨气的,他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柔声道:“别怕,有哥哥在,不会再让他们欺负你的。”
“我没有怕。”李淑然摇了摇头,眼睛亮晶晶的,嘴脸控制不住翘了起来:“叔父把老爷给骂走了。”她窃笑道:“叔父可凶啦,吓得老爷走出来时差点摔了一跤。”
李淑然没说的是,在发现了站在一旁的李淑然后,李廷业狠狠瞪了她一眼,眼神愤怒冰寒宛若在看一只不听话的狗,也就是那一眼,彻底断了李淑然心中对李廷业稀薄的父女情分。
乐景心下稍安。尽管知道李廷方的人品是史书盖章过的,此时听说李廷方真的言出必行时,他还是长松一口气。距离他和李廷方的一月之期还有二十天,他必须抓紧时间了。
不过在那之前,还有件事需要确认一下。
乐景试探道:“淑然,若有天老爷太太求你回家,你会回去吗?”
李淑然立刻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回答:“他们就算求我回去也一定是不安好心,我才不回去呢!”她抓紧乐景的衣袖,急急地说:“我要跟着哥哥,哥哥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她又不傻,相比待她如猫狗的老爷太太,自然还是现在笑容眼神温暖的大哥更值得依靠。
乐景仔细观察李淑然的表情,明白这些都是她的真心话。如此他最大的顾虑就彻底消失了。
他点了点头,郑重地说:“我明白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大哥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想起李廷方和王氏那对辣鸡夫妇,乐景就算是泥人也被磨出了火气。他垂眸遮去了眼中的晦暗冰冷,凑近到李淑然耳边柔声低语:“淑然,你想毁了李家吗?”
他耐心等待着,短暂的沉默后,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我不想。”少女表情恳切认真,“哥哥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有必要为那些人脏了手。”
乐景眨了眨眼睛,眼中冰冷褪去,叹笑着揉了揉少女的脑袋:“好孩子。”
这么澄澈干净的孩子,格外能激起他的保护欲。
也就李景然那个蠢货才有眼无珠,错过了这个好姑娘不说,还把面慈心苦的太太当成了亲娘。
“少爷,您吩咐小的买的报纸,小的已经买到了。”
李淑然把目光投向门口,视线停留在小厮怀里的厚厚一叠报纸上不动了。怪不得刚刚哥哥屋里没有伺候的人,没想到竟是被哥哥派出去买报纸了。哥哥之前可是从不看报的……果然那也是为骗过太太演的戏吗?不愧是哥哥!
乐景丝毫不知李淑然这个新晋哥吹在心里又把他吹了一遍,他只是从小厮手里接过报纸,大概浏览了一下。
这里一共有十几种报纸,都是市面上较为流行的,有当地的小报,也有全国性的大报。这些报纸上的内容不仅较为全面反应当代的审美倾向,还可以反应出每种刊物的风格。如果乐景想要投稿的话,就必须要把这些东西琢磨透。
在经过慎重的考量后,他从中挑出了两份报纸,一份是当地较有名的小报《奉天杂闻》,一份就是全国性的大报《文学报》。
前者有点类似现代社会的地摊文学(例如故事会),上面刊登的都是博人眼球的曲折离奇的故事,乐景就在头版看到了一个名为《偷情分尸案》的艳情与惊悚兼备的小说,所以《奉天杂闻》虽然在当地流传甚广,却一直上不了台面(毕竟爱看这种报纸的也不是什么正经知识分子)。
后者《文学报》的地位就是《奉天杂闻》拍马所不能及的了。《文学报》总部设在北平,是全国性的大报刊,在华夏各省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奉天市也设的有分社。报纸上面刊登的作品无一不是名家的精品,内容高雅,思想深邃,有很多作品甚至被收录到了后世语文课本上。
从私心而言,乐景是想去《文学报》投稿的,能把自己的作品和那些青史留名的作家文学家们刊登在同一张报纸上,这对他简直太有诱惑力了!但是在冷静下来后,他还是选择了《奉天杂闻》作为自己的第一部作品的刊登平台。
《文学报》毕竟是全国性的大报,作品刊登门槛高,编辑谨慎严格,虽然他在现代社会时因为崇拜民国《文学报》里的几位作家的缘故,细心揣摩过文学报的风格,也仿造过当时的半文半白的文体写过几篇文章。但是那只是他自娱自乐,这次他寄出去的作品如果被打下来的话,他的时间和精力就白费了。而他现在最不能浪费的就是时间。
他这次“离家出走”太过突然,几乎是身无分文,这买报纸的钱还是李廷方给的“零花钱”,所以他必须在剩下的二十天里攒够跑路的路费。因此准入门槛低,规矩少的《奉天杂闻》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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