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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总的农村生活[种田]_34(1 / 2)

看到这袋花豆,阮惜时突然有了想法,他抓了两把豆子放进碗里用水浸泡起来,准备一会到村中猪肉佬那里买一根尾椎骨,中午煮饭的时候蒸个肉骨花豆,改善一下陆择的伙食。

这样想着,阮惜时就不在早餐上下苦工了,他随便煮了两碗面条,等吃过早饭,他跟陆择说他要去村中买肉,陆择便要同他一起去。

陆择来到这个村子已经有大半个月的时间,村里的人也习惯了他的存在,对于村里突然多了个陌生人这件事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都把他当成了同村,见到面也会打个招呼。

他们去村中一路上遇到不少挑着有机肥去地里种玉米花生的村民,见了面就相互问一声去哪里,阮惜时就指了指猪肉佬摆摊的方向,跟对方说去买肉。

村里的生活水平还不高,猪肉也不是每家每户天天都能吃得起的东西,买一刀切的猪肉,起码要吃两三天,所以每次看到别人家买肉,其他人都要羡慕很久。

听阮惜时说要去买猪肉,路上遇到的村民就调侃道:“今天是有什么好事吗,都要去买肉庆祝了?”

阮惜时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没有啦,也是好久没吃肉了,买一点回家打打牙祭。”

村民这才说:“那行,你们去买吧,等回头路过你家了,你可要请我进去吃饭啊。”

阮惜时笑着应道:“那我中午多加一把米。”

村里人大多会这样开玩笑,并不是真的要去别人家里蹭吃蹭喝,这也算是一种风土人情,路上阮惜时这样跟陆择解释道:“村里人喜欢这样调侃,你不用放在心上,以后要是有人跟你这样说,你也只需大大方方地答应就行了。”

陆择觉得村民之间这种往来十分新奇,好像一村人就像是亲密的一大家子,说话间不需要考虑太多,而且各个开朗热情,比起城市里头门一关谁都不认识谁的情况要有人情味很多。

村里有一条街,虽然比不上镇里头那么繁华,但也有几个铺子几个摊子,平时卖些肉类蔬菜日常百货小孩零食什么的,是村里最热闹的地方。

阮惜时带着陆择认路,一路走到猪肉佬的摊子,猪肉佬算是村里最富的那户人家,早年就承包了村里的猪肉生意,钱赚得多,人也长得肥头大耳油光满面大腹便便,很符合陆择对猪肉佬的认知。

见到阮惜时,猪肉佬大嗓门地问道:“时仔,好久不见了喔,今天来买肉啊?”

阮惜时走到摊前,仔细地打量着摊上的猪肉,他们这会来得早,猪肉还很新鲜,阮惜时指了指上面的尾椎骨跟猪肉佬说:“猪肉叔,我要这段骨头。”

猪肉佬爽快地给他称了,说道:“八块八,算你八块钱吧。”

那段骨头其实也没多长,不过行情就是这样,骨头比肉卖得贵,八块八对于村里很多人家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了。

阮惜时付了钱,从猪肉佬那里接过斩好的骨头——猪肉佬虽然长得三大五粗,其实很细心,他看阮惜时斯斯文文的,不像是有力气干重活的人,所以阮老师去世后阮惜时到他家买骨头,他总会帮忙斩好。

猪肉佬见他还没有走的意思,就问他:“时仔你还想买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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