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义别看骄狂,脑子其实并不笨,笨蛋也不可能长期霸占特别行动处处长的位置,骄狂只不过是长期身居高位被手下惯出来的,一遇到挫折,很快就清醒了过来,认识到自己并不是天下无敌,有些人也是自己惹不起的。
这就是光脚不怕穿鞋的道理,任义就是那位穿鞋的贵人,杨凡就是那个光脚的穷光蛋,和一个穷光蛋死磕,就是胜利了也没什么意思。
就像精美的瓷器和破烂瓦罐相撞一样,瓷器哪怕只是出现一点点瑕疵,把破瓦罐碰得粉身碎骨也弥补不了自己的损失。
因此,任义不打算现在就动杨凡,要动一个小农民,有的是机会,等过了这段时间,杨凡的注意力转移了,再利用其他人收拾杨凡也不迟。
即使失败,杨凡也不会把矛头对准他任大处长,身为特别行动处的处长,他任义可娇贵着呢,可不想和杨凡一个小农民土包子死磕。
可惜,有聪明人,就有聪明过头的人,任义的心思他的一帮手下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那个被杨凡打了脸的小王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小王的分筋错骨手很少失败过,没想到今天当着处长的面,竟然没把一个小农民怎么样,他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那个小农民还是屁事儿没有,这不是赤裸裸地打脸是什么?
有了这一次失败,自己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会直线下降,别说李处长的那个副处长位置了,恐怕连一个队长也别想当上。
当不上队长还是次要的,万一任处长一发怒,他自己的小命说不定就要交代,虽然小王加入特别行动处的时间不长,但特别行动处的那些猫腻他可是都听说了,一旦惹到了任处长,哪怕他小王的舅舅是国家某部委的局长,也保不住他的性命!
身为官宦子弟,从小耳濡目染,小王对政治地位相当在乎,已经在乎到了近乎痴狂的程度,就连做梦都想当官。
没想到自己的政治生涯竟然毁在了一个小农民手里,小王又怎么能甘心,特别是听任处长说要给杨凡一个队长的位置,小王嫉妒得简直就要发疯了,如果不是害怕任处长的积威,小王真想当场就把杨凡击毙!
当时,为了不挨杨凡的石头,其他人都把枪故意掉在地上,小王的枪却没掉,他的枪还插在屁股后头的枪套里。
小王看得很清楚,其他人都不想和杨凡正面死磕,当然,他也不想和杨凡死磕,他只是想找机会偷偷给杨凡来一家伙,会扔石头有什么了不起,只要他小心一些,不被杨凡发现,肯定能一枪打得他生活不能自理!
只可惜,任处长突然改变了风格,竟然要招安一个小农民,让已经做好了准备,马上就要开枪的小王不得不收回了握在枪上的那只手。
当时,小王就对任义充满了怨念,觉得任义这家伙真是个白痴,还特么大处长呢,竟然要招安一个土包子小农民,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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